魏略辑本/卷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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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第五 魏略辑本卷第六
传 三国
魏郎中京兆鱼豢撰 富平张鹏一辑
卷第七

金尚(一条)[编辑]

金元休名尚,京兆人也。尚此字衍。与同郡韦休甫、第五文休俱著名,号为三休。尚,献帝初为兖州刺史,东之郡,而太祖已临兖州。尚南依袁术。术僭号,欲以尚为太尉,不敢显言,私使人讽之,尚无屈意,术亦不敢彊也。建安初,尚逃还,为术所害。其后尚丧与太傅马日䃅丧俱至京师,天子嘉尚忠烈,为之咨嗟,诏百官吊祭,拜子玮郎中,而日䃅不与焉。《魏志》卷七注《典略》。《后汉书》一百五引略同。

赵岐(三条)[编辑]

赵岐逃难,江淮海岱,靡所不历。自匿姓名,卖饼北海市中。安丘[1]孙嵩年二十,游市见岐,察非常人,乃停车问曰:“卖饼几?”答曰:“卖饼三十。”嵩曰:“视子非卖者,当有怨者。”乃载岐归家。《御览》八百二十七《魏略》。[2]

嵩先入,白母曰:“出行乃得死友。”迎上堂,享之极欣,藏歧复壁中。定上四百七《魏略》。[3]

赵岐卒,江陵作歌曰:“国有逸民,姓赵氏名岐,有志无时,命也奈何。”《书钞》一百六《典略》。

赵戬(二条)[编辑]

赵戬字叔茂,京兆长陵人也。质而好学,言称诗书,爱恤于人不论踈密。辟公府,入为尚书选部郎。董卓欲以所私并充台阁,戬拒不听,言色强厉。四字《册府元龟》有。下称《册府》。卓怒,召戬欲杀之,观者皆为戬惧,而戬自若。及见卓,引辞正色,陈说是非,卓虽凶戾,屈而谢之。迁平陵令。故将王允被害,莫敢近者,戬弃官收敛之。除万年令。四字《御览》二百四九有。[4]三辅乱,戬客荆州,刘表以为宾客。《蜀志》卷二注《典略》。

是时,白衣平原祢衡高论冠士,来游京师,诋讹《御览》二百四九作“訿”。[5]朝士,及南见戬,叹之曰:“所谓铁则干将莫邪,木则椅桐梓漆,人则颜冉仲弓。”后建安中曹公[6]南取荆州,执戬手曰:“何相见之晚!”遂辟为相国掾。[7]后为五官将司马,相国锺繇长史,年六十馀卒。《御览》二百四十九《典略》。[8]

孔融(一条)[编辑]

曹操为司空,威德日盛,融故以旧意书疏倨傲,习脂习常责融令改节,融不从之。《后汉书》七十注《魏略》。[9]

边让(一条)[编辑]

边让字文礼,陈留人,将军何进闻其名,欲以礼辟。恐不肯来,乃托以军事召之,到署令史。进以礼见之,让占对闲叙,声气如流。其时,坐席宾客百数,皆高慕之。《书钞》六十《典略》。《御览》二百一三说较详。[10]

孟建(一条)[编辑]

建字公威,少与诸葛亮俱游学。亮后出祁山,荅司马宣王书,使杜子绪宣意于公威也。《魏志》卷十五注《魏略》。

邴原(二条)[编辑]

邴原字根矩,辟太祖司空掾。原女早亡,时太祖爱子仓舒亦没,太祖欲合冥婚葬,原辞曰:“合葬,非礼也。原之所以见容明公者,以能守训典也。”《书钞》六八《魏略》。《白孔六帖》六十五“训典”句下有“若听明公,是妄庸,太祖乃取甄氏女合葬也”。

邴原就师学,一冬讲《孝经》《论语》,自在龆龀有异。及长,金玉其行。《御览》二六《魏略》。《魏志》十一注引《原别传》有此语。

平原祢衡传[编辑]

《魏志》卷十注引《典略》有《平原祢衡传》。

祢衡字正平,平原般人也。五字《世说•言语篇》有。建安初,自荆州北游许都,恃才傲逸,臧否过差,见不如己者不与语,人皆以是憎之。唯少府孔融高贵其才,上书荐之曰:“淑质贞亮,英才卓荦。初涉艺文,升堂睹奥;目所一见,辄诵于口,耳所暂闻,不忘于心。性与道合,思若有神。弘羊心计,安世默识,以衡准之,诚不足怪。”衡时年二十四。是时许都虽新建,尚饶人士。衡尝书一刺怀之,字漫灭而无所适。或问之曰:“何不从陈长文、司马伯达乎?”衡曰:“卿欲使我从屠沽儿辈也!”又问曰:“当今许中,谁最可者?”衡曰:“大儿有孔文举,小儿有杨德祖。”又问:“曹公、荀令君、赵荡寇皆足盖世乎?”衡称曹公不甚多;又见荀有仪容,赵有腹尺,因答曰:“文若可借面吊丧,稚长可使监厨请客。”其意以为荀但有貌,赵健啖肉也。于是众人皆切齿。衡知众不悦,将南还荆州。装束临发,众人为祖道,先设供帐于城南,自共相诫曰:“衡数不逊,今因其后到,以不起报之。”及衡至,众人皆坐不起,衡乃号咷大哭。众人问其故,衡曰:“行尸柩之间,能不悲乎?”衡南见刘表,表甚礼之。将军黄祖屯夏口,祖子射与衡善,随到夏口。祖嘉其才,每在坐,席有异宾,介使与衡谈。后衡骄蹇,答祖言徘优饶言,祖以为骂己也,大怒,顾伍伯捉头出。左右遂扶以去,拉而杀之。《魏志》卷十注《典略》。

崔琰许攸娄圭传[编辑]

【补】崔琰尝荐钜鹿杨训,虽才好不足,而清贞守道,太祖即礼辟之。太祖为魏王,训发表称赞功伐,褒述盛德。时人或笑训希世浮伪,谓琰为失所举。琰从训取表草视之,与训书曰:“省表,事佳耳!时乎时乎,会当有变时。”琰本意讥论者好谴呵而不寻情理也。以上据下文《魏略》“人得琰书”句补。人得琰书,以裹帻笼,行都道中。时有与琰宿不平者,遥见琰名著帻笼,从而视之,遂白之。太祖以为琰腹诽心谤,乃收付狱,髠刑输徒。前所白琰者又复白之云:“琰为徒,虬须直视,心似不平。”时太祖亦以为然,遂欲杀之。乃使清公大吏往经营琰,敕吏曰:“三日期消息。”琰不悟,后数日,吏故白琰平安。公忿然曰:“崔琰必欲使孤行刀锯乎!”吏以是教告琰,琰谢吏曰:“我殊不宜,不知公意至此也!”遂自杀。《魏志》卷十二注《魏略》。

明帝时,崔林琰从弟。尝与司空陈群共论冀州人士,称琰为首。群以“智不存身”贬之。林曰:“大丈夫为有邂逅耳,即如卿诸人,良足贵乎!”同上。

许攸字子远,少与袁绍及太祖善。初平中随绍在冀州,尝在坐席言议。官渡之役,谏绍勿与太祖相攻,语在绍传。[11]绍自以彊盛,必欲极其兵势。攸知不可为谋,乃亡诣太祖。绍破走,及后得冀州,攸有功焉。攸自恃勋劳,时与太祖相戏,每在席,不自限济,至呼太祖小字,曰:“某甲,陆龟蒙《小名录》引此传,“某甲”作“阿瞒”。卿不得我,不得冀州也。”太祖笑曰:“汝言是也。”然内嫌之。其后从行出邺东门,顾谓左右曰:“此家非得我,则不得出入此门也。”人有白者,遂见收之。同上。

鱼豢裴注脱“议”字,说详《礼志》。曰:古人有言曰:“得鸟者,罗之一目也,然张一目之罗,终不得鸟矣。鸟能远飞,远飞者,六翮之力也,然无众毛之助,则飞不远矣。”以此推之,大魏之作,虽有功臣,亦未必非兹辈胥附之由也。同上。

荀彧(四条)[编辑]

荀彧字文若,颍川人。为汉侍中,守尚书令。彧为人伟美,高似孙《史略》引《魏略》作“英伟”,下句“下士”作“待士”。折节待士,坐不累席。其在台阁间,不以私欲挠意。以上《世说•品藻篇》注《典略》。

彧有群从一人,才行实薄,或谓彧:“以君当事,不可不以某为议郎邪?”彧笑曰:“官者所以表才也,若如来言,众人其谓我何邪!”其持心平正皆类此。《魏志》卷十注《典略》。

年五十薨,谥曰敬侯。以其德高,追赠太尉。同上《世说》注《典略》。

中常侍唐衡欲以女妻汝南傅公明,公明不娶,转以与彧。父绲慕衡势,为彧娶之。彧为论者所讥。同上《魏志》注《典略》。

贾诩(一条)[编辑]

【补】太祖又尝屏除左右问诩,诩默然不对。太祖曰:“与卿言而不答,何也?”诩曰:“属适有所思,故不即对耳。”太祖曰:“何思?”诩曰:“思袁本初、刘景升父子也。”太祖大笑,于是太子遂定。以上据下《魏略》文“文帝德诩之对”句补。文帝德诩之对太祖,故即位首登上司。《魏志》卷十注《魏略》。

鲍勋(一条)[编辑]

魏文帝猎北邙上,时盛夏炎暑,行者或中暍,鲍勋切谏,遂因此伏法。《御览》四二《魏略》。按《魏志•鲍勋传》语与此略同。[12]

刘勋(一条)[编辑]

刘勋字子台,琅邪人。中平末,为沛国建平长,与太祖有旧。后为庐江太守,为孙策所破,自归太祖,封列侯,遂从在散伍议中。勋兄为豫州刺史,病亡。兄子威,又代从政。勋自恃与太祖有宿,日骄慢,数犯法,又诽谤。为李申成所白,收治,并免威官。《魏志》卷十二注《魏略》。

阮侃(一条)[编辑]

阮德如字。[亻叕]名。有俊才,而饰以名理。风仪闲雅,与嵇康为友。《史略》引《魏略》。

案《御览》七百三九引《世说》曰:“阮德如尝与亲友逍遥河侧,叹曰:‘大丈夫不能使仆从陷于河桥,非丈夫也。’坐者或曰:‘德如以高素致名,不应发此言,必将病之候。’俄而,性理果僻,欲逸走。家人尝以一细绳横系之户前以维之,每欲出,碍绳辄反。时人以为名士狂。”又《潜确类书》以下称《类书》。六十引《世说》曰:“阮德如名侃,尝于厕中见鬼,长丈馀,色黑而眼大,著皂单衣,平上帻,去之咫尺。德如心定徐视,笑而语之曰:‘人言鬼可憎,果然!’鬼惭而退。”今《世说》无此二条,《史略》“[亻叕]”字当为“侃”之误。

校记[编辑]

  1. 安丘,原作“安邱”,此是避清讳。
  2. 魏略,原误作“典略”。
  3. 魏略,原误作“典略”。
  4. 二百四十九,原误作“四百四四”。
  5. 二百四十九,原误作“四百四五”。
  6. 曹公,原作“丞相”,据《蜀志》卷二注《典略》改。
  7. 遂辟为相国掾,原作“辟魏王相国掾”,据《蜀志》卷二注《典略》改。
  8. 二百四十九,原误作“四百四十五”。
  9. 七十,原据《后汉书集解》目录作“一百”,据点校本《后汉书》目录改。
  10. 二百一三,原误作“一百一三”。
  11. 语在绍传,原作为大字,按此句乃裴松之注语,今改为小字。
  12. 四二,原误作“四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