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岩集 (蔡之洪)/卷十
杂著
[编辑]易学十二图
[编辑]太极之图
[编辑]河图之五十有五。洛书之四十有五之数。俱不外乎五与十之数。河图则一得五而为六。二得五而为七。三得五而为八。四得五而为九。洛书则十分一之馀为九。十分二之馀为八。十分三之馀为七。十分四之馀为六。○河图主全故其数十。洛书主变故其数九。
朱子曰。太极者。象数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称。形器已具而其理无眹之目。在河图洛书。皆虚中之象也。胡氏释之曰。画前之易。一太极耳。横图所该仪象卦以至六十四者。皆自此而生也。盖图书未出。卦画未立。而所以为两仪四象八卦之理。已浑然备具。所谓不杂乎阴阳之太极也。图书既出。卦画既立。而其所以然之理。常寓于其中。所谓不离乎阴阳之太极也。邵子曰。无极之前。阴含阳也者。此只就先天圆图。以坤复之间为太极。而自姤至坤。为无极之前。自复至干。为有象之后者而言也。阴阳二端。一左一右。循环无穷。却与太极图中间虚者。便是太极者不同。先天图阴阳从两边生。太极图则从中出故也。邵子亦尝言图从中起。试以河图验之。则阳仪之一三七九。阴仪之二四六八。无一不本于中五之中。中之一点。正如五行之土。五常之信。无乎不在。即中庸之费而隐。无声无臭者也。○朱子又曰。河图之虚五与十者。太极也。五与十虽虗而不用。两仪四象八卦之中。其数无不在焉。正如太极不杂乎阴阳。而冲漠无眹之体。无物不具。故谨依周濂溪太极图太极之例。以为第一圈子。而其书四德五常四时五行者。盖以天下万理无一不本于太极也。其书心字于中者。亦邵子心为太极之义也。
图书皆以五居中者。即参天两地之义也。三两合则为五故也。天圆而地方。凡物之圆者。径则一而横围则三。方者。径则一而横围则四。当云参天四地。而曰两地者。阳用其全。阴用其半故也。阳者以一为一。阴者以二为一。观于卦画。可知矣。
两仪之图
[编辑]朱子曰。太极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为一画者二。是谓两仪。又曰。周子所谓太极动而生阳。静而生阴。静极复动。一动一静。互为其根。分阴分阳。两仪立焉者。故谨依周子太极图第二圈子之例。以河图之一三七九为阳仪。二四六八为阴仪。而阴始生于午而盛于子消于午。阳始生于子而盛于午消于子。实合于圆图阴阳消长之例。而又不悖于太极图阴阳互为其根之说也。盖太极仪象之理。无处不备。以河图之五与十为太极。而奇数二十偶数二十为两仪。以一二三四含九八七六之数而为四象者。一说也。以圆图之中间白处为太极。而三十二阳三十二阴为两仪。十六阴十六阳为四象者。又一说也。此皆天地自然之象。程先生所谓看兑。亦可以画卦者此也。
四象之图
[编辑]河图揭其全而示人。故其数十。四象八卦虽不用十。合其阴阳位数而观之。则其数皆十。老阳位之一。与老阳数之九。合而为十。老阴位之四。与老阴数之六。合而为十。少阴位之二。与少阴数之八。合而为十。少阳位之三。与少阳数之七。合而为十。即一二三四。合九八七六而为十者也。屈手指而计之。则一与九同。二与八同。三与七同。四与六同。此皆象数之自然。不容一毫人为于其间者也。
八卦之图
[编辑]柝二七之合。则七居南为干。而二补东南隅之空以为兑。柝三八之合。则八居东为离。而三补东北隅之空以为震。柝四九之合。则九居西为坎。而四补西南隅之空以为巽。柝一六之合。则六居北为坤。而一补西北隅之空以为艮。○干南坤北。上天下地。定其尊卑之位也。艮西北兑东南。山根着于地。泽连接于天。通乎天地之气也。震东北巽西南。雷从地而起。风自天而行。互相冲激也。坎西离东。一左一右。不相侵克也。数往者顺。若顺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知来者逆。若逆天而行。是右行也。皆未生之卦也。
六十四卦之图
[编辑]左一奇为阳。右一偶为阴。一奇为左三十二卦之初爻。一偶为右三十二卦之初爻。所谓两仪也。阳交于阴而生阴中第二爻之一奇一偶。而为少阳太阴。阴交于阳而生阳中第二爻之一奇一偶。为太阳少阴。太阳为左上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阴为左下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阳为右上十六卦之第二爻。太阴为右下十六卦之第二爻。所谓四象也。太阳交于太阴而生太阴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为艮坤。太阴交于太阳而生太阳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为干兑。少阳交于少阴而生少阴中一奇一偶。为离震。少阴交于少阳而生少阳中一奇一偶。为巽坎。所谓八卦也。干兑离震。生于阳仪。故在左顺行。巽坎艮坤。生于阴仪。故在右逆行。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画。所谓六十四卦也。法象自然之妙。可见。
六十四卦分配节气星宿之图
[编辑]六十四卦之分排节气者。与十二辟卦。复为十一月。临为十二月。泰为正月。大壮为二月。夬为三月。干为四月。姤为五月。遁为六月。否为七月。观为八月。剥为九月。坤为十月者不同。即朱子所谓伏羲易。与文王易不同者也。览者详之。岁之春夏秋冬。日之昼夜行度。月之晦朔弦望。各有所属。可考而知也。所谓天文地理之大纲。太一参同之要法。悉原于此。苟能触类而旁通。则无处不沛然矣。
先天八卦变转为后天八卦之图
[编辑]西方为阴不用之地。乾坤纯阳纯阴也。故当不用之地。东方为阳主用之地。巽艮不交而阴阳犹杂也。故当用中之偏也。震兑坎离。居四方之正位而为用事之卦。震居东为阳。主乎进。兑居西为阴。主乎退。坎居北。为进之中。离居南。为退之中。离得乾位。以阴卦居阳。坎得坤位。以阳卦居阴。男女之互藏其宅也。震当生育之始。兑当收成之始。离当长养之终。坎当归藏之终。当其始者其责轻。当其终者其责重。乾坤以父母之老而不复用。巽艮以男女之长少而未用。乾坤虽不用而六卦之用。无往而非乾坤之用。盖以三男三女。皆以乾坤之本軆。各得乾坤之一阴一阳而成者也。先天主干。故乾居南方而以君言。后天主震。故震居东方而以帝言。盖亦以干为震之父。震为干之子。故以统临谓之君。以主宰谓之帝。而主器者莫如长子故也。先天所重者在正南。后天所重者在正东。文王伏羲同一尊阳之意也。○河图左旋相生。洛书右旋相克。一六水二七火三八木四九金五十土则同。河图洛书三同二异。阳不可易而阴可易故也。七九虽阳。火金之成数。又进于极而变。故可易也。
三十六宫之图
[编辑]三十六宫。不易者八卦也。反易者二十八卦也。○张行成云天地间。惟一无对。惟中无对。乾坤阴阳之一。坎离阴阳之中。颐大过似乾坤之一。中孚小过似坎离之中。所以皆无对。其馀五十六卦不纯乎一与中者。即有对也。潜室陈氏曰。乾坤纯軆。坎离正軆。颐大过小过中孚。杂体中之正者。此八卦不可反而两相对。馀五十六卦为杂軆。两相反以为对也。二说可以参看。○伏羲易以生出为次。文王易以反对为次。生出者。即两仪四象八卦。以至六十四卦生出之序也。反对者。即屯反为蒙。蒙反为屯。咸反为恒。恒反为咸之类也。反之为言。乃反倒之义。以上爻为初爻。初爻为上爻。反而观之则两卦。虽是两卦。而其实则一卦反而为两卦。只正对八卦不然。而其外五十六卦。莫不各有反对。故今之见行周易。以反对为次。屯蒙需讼。以至既济未济皆是也。邵子诗称三十六宫都是春者。即以六十四卦为三十六宫。此乃反对之意也。盖其意以一宫置一卦。所谓上经十八卦。下经十八卦。合为三十六卦。而三十六卦之中。除正对八卦。馀二十八卦则反而成五十六卦。合正对八卦。揔成六十四卦矣。是故一卦各专一宫。而反观之则一卦为两卦。而一宫亦有两卦。是则一部六十四卦。尽在三十六宫之中。而反对之旨明矣。
一阴一阳相交而各生一阴一阳为六十四卦之图
[编辑]邵子经世演易图。以一动一静之间为太极。以动静分两仪。以阴阳刚柔分四象。以太阳太阴少阳少阴。分干兑离震。为天四象。以少刚少柔太刚太柔。分巽坎艮坤。为地四象。所谓八卦也。动而阳静而阴。太极生两仪也。一奇为阳仪。居图左方。一隅为阴仪。居图右方。左为下。故自下而上交于阴而生阴阳二象。右为上。故自上而下交于阳而生刚柔二象。〈此以圆图而言之。故与此左右不同。〉两仪生四象也。阴交于阳而生干一为太阳兑二为太阴。阳交于阴而生离三为少阳震四为少阴。此四卦者。皆自阳仪中来。故为天之四象。〈四卦下画。皆阳仪之分。〉柔交于刚而生巽五为少刚坎六为少柔。刚交于柔而生艮七为太刚坤八为太柔。此四卦者。皆自阴仪中来。故为地之四象。〈四卦下画。皆阴仪之分。〉四象生八卦也。八卦相错而后。万物生焉。一卦之上。各加八卦。以相间错。则六十四卦成矣。按此即一阴一阳相交而各生一阴一阳之象。与朱子答袁机仲书。二太相交而生天四象。二少相交而生地四象者不同。览者详之。○邵子又曰。一分为二。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犹根之有干。干之有枝。愈大则愈少。愈细则愈繁。太极阴阳根也。四象八卦干也。六十四卦枝也。观于此图。易知也。○又按邵子此说。盖以太阳为干。太阴为兑。少阳为离。少阴为震四卦。是天四象。少刚为巽。少柔为坎。太刚为艮。太柔为坤。是地四象者。与朱子所谓干兑艮坤。生于太阳太阴。故属其象于天。离震巽坎。生于少阴少阳。故属其象于地者不同。朱子之说。虽非邵子本意。然因是可以知图之分阴分阳者。以交易而成象之。或老或少。初不易其分也。朱子之说。实广邵子未尽之意。观邵子说者。亦庶乎有所折衷矣。
大衍数五十。为太极两仪四象之图。
[编辑]河图天地之数五十有五。除出金木水火土五数则成五十。故大衍之数五十。盖数始于一。成于五。五生数之极也。终于十。十成数之极也。河图之中。五自一点。小衍之则为十。大衍之则通为五十。而五十之数。莫不因五而得。一得五为六。一六合七。二得五为七。二七合九。三得五为八。三八合十一。四得五为九。四九合十三。五得五为十。緫为五十。是皆因五而后得也。五自无所因。故虚而不用。则四围之数。但为五十。以十乘五。为十个五。以五乘十。又为五个十。是皆五十数也。○揲蓍之法。取五十茎为一握。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极。虚一。所以见太极之无不存。其不用者。所以为用之原欤。盖太极虽不外乎阴阳五行。而亦不杂乎阴阳五行。即形而上之道也。○蓍之数七。七七四十九。七之数奇。故其德圆而神。卦之数八。八八六十四。八之数偶。故其德方而智。此四十九蓍。必言用者。有蓍之用。乃可以用卦也。揲蓍当用之策。凡四十九。盖两仪体具而未分之象也。○以四十九策。中分为二。而以象两仪。挂一。以象三才。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则第一变挂扐之数。不五则九。去其初挂之一。则或四或八而已。以四约之而为一。则得四者为一为奇。得八者为二为偶。一奇象圆而径一围三。本参天之义。二偶象方而径一围四。本两地之义。象圆围三者。数用其全。象方围四者。数用其半。盖阳以一为一。故参其一阳而为三。阴以二为一。故两其一阴而为二。即阳用其全。阴用其半之义也。且大衍之数。虚一不用。故天地之数。只以三两言之也。○大全。董叔重问。叁天两地倚数。天之象圆。圆者径一而围三。叁天者参其一也。地之象方。方者径一而围四。两地者两其二也。故叁其一而为三者。因圆象而有三数也。两其二而为四者。因方象而为四数也。叁天两地则为数者五。故天地之数皆五也。三三为九。三二为六。则为老阳老阴之数。两其三一其二。则为少阴之数。两其二一其三。则为少阳之数。故参天两地者。数之祖也。未知是否。答曰。围四者以二为一。两其一阴而为二。故曰参天两地。今曰两其二而为四。则不得为参天两地矣。天一而围三。地一而围四。然天全用而地半用。故参天为三而两地为二也。今曰二二为四。非是。
老阳九挂扐十二。变数十二。
[编辑]〈老阳之挂扐本十二。自老阳变为少阴也。虽以其十二益之。而仍得其本数之十二。是老阴虽以其十二致益于少阴。而奇之本数。未见其或少也。○阴阳以老为动而阴性本静。故以四归于老阳。此老阴之数所以四。老阳之数所以十二也。老阴老阳。其本数则皆八。〉
少阴八挂扐十六。变数二十八。
[编辑]〈少阴之挂扐本十六。其馀十二为老阳所益。故其数之变。乃得二十有八。是为老阳所益而少者浸多也。○阴阳以少为静。而阳性本动。故以四归于少阴。此少阳之数所以二十。而少阴之数所以二十八也。少阴少阳。其本数则皆二十四。〉
少阳七挂扐二十。变数二十。
[编辑]〈少阳之挂扐本二十。自少阳由老阴而变也。虽得其二十之益。而仍不越乎本数之二十焉。是少阳虽受益于老阴之二十。而奇之本数。亦不见其或多也。〉
老阴六挂扐二十四。变数四。
[编辑]〈老阴之挂扐本二十四。以其二十为少阳所损。故其数之变。仅存其四。是为少阳而多者浸少也。○按老阴老阳之本数皆八。少阴少阳之本数皆二。十四者此以阴阳老少之八卦分排于六十四变则每一卦各八变者而言也。盖所谓軆数常均。老少一例。非以用数而言也。〉
二老阳实而阴虚。故老阳之变十二。老阴之变四。二少阳少而阴多。故少阴之变二十八。少阳之变二十。老阳三变皆奇。干三画纯阳之象也。老阴三变皆偶。坤三画纯阴之象也。少阴二奇而一偶。干索于坤而为巽离兑之象也。少阳一奇而二偶。坤索于干而为震坎艮之象也。干为父坤为母。干求于坤。得其初六而为巽。故曰长女。得其六二而为离。故曰中女。得其六三而为兑。故曰少女。坤求于干。得其初九而为震。故曰长男。得其九二而为坎。故曰中男。得其九三而为艮。故曰少男。阴数固多矣。而长女则肖其母而得阴虚之义。故其数四。阳数固少矣。而长男则肖其父而得阳实之义。故其数十二。中女少女则反各得三变之象。是长女代母。而中少二女则不能代母。中男少男则惟各得一变之象。是长男代父。而中少二男则不能代父也。长女长男皆拟乎乾坤。而中与少则或不及乎父。或有逾乎母。此皆阴阳之变。不可执一拘者也。此其一变而得两仪。再变而得四象。三变而得八卦之象。其变凡六十四者。可以该六十四卦之象也。○阳者君道而首出庶物。阴者臣道而无成代终。故阳得制阴而阴必从阳。老阴之数多也而为少阳所损。少阴之数少也而为老阳所益。是老阴少阴。皆未免因阳而为之损益。老阳可以益少阴之少而为多。少阳可以损老阴之多而为少。而老阳少阳本数之一定者。初未尝损益也。阳尊阴卑之义。可见矣。
挂扐过揲奇策之数。约之为阴阳老少天地方圆之象之图。
[编辑]一奇象圆而围三。本参天之义。合三奇用其全者而言。则三一之中。各复有三。积三三为老阳之九。是为九之母也。○启蒙。圆者一而围三。三各一奇。故参天而为三。以四约过揲三十六。亦得四个九。是为九之子也。○启蒙。揲蓍三变之末。其馀三奇。则三三而九是也。
老阳奇数十二。以十二约之得一。阳之象也。○以四约之得三。干之象也。
老阳策数三十六。以十二约之得三。三天之象也。○以四约之得九。则用九之象也。
一奇象圆而用全。亦参天之义。二偶象方而用半。亦两地之义也。积二三一二为少阴之八。是为八之母也。○以四约过揲三十二。亦得四个八。是亦八之子也。○启蒙。揲蓍之末。其馀两三一二。则为八是也。
少阴奇数十六。以十二约之得一。馀四。由老阳而消阴之未成者也。○以四约之得四。巽离兑之象也。
少阴策数三十二。以十二约之得二。馀八。由老阳而消阴之未成者也。○以四约之得八。则不用之八也。
一奇象圆而用全。亦叁天之义。二偶象方而用半。亦两地之义。积一三二二为少阳之七。是为七之母也。○以四约过揲二十八。亦得四个七。是为七之子也。○启蒙。揲蓍三变之末。其馀两二一三。则为七是也。
少阳奇数二十。以十二约之得一。馀八。由老阴而息阳之未成者也。○以四约之得五。震坎艮之象也。
少阳策数二十八。以十二约之得二。馀四。由老阴而息阳之未成者也。○以四约之得七。则不用之七也。
二偶象方而用其半。亦两地之义。合三偶用半而言。则三二之中。各复有二。积三二为老阴之六。是为六之母也。○启蒙曰。方者一而围四。四合二偶。故两地而为二。○以四约过揲二十四。亦得四个六。是为六之子也。○启蒙。揲蓍之末。其馀三隅。则三二而六是也。
老阴奇数二十四。以十二约之得二。阴之象也。○以四约之得六。则坤之象也。
老阴策数二十四。以十二约之得二。两地之象也。○以四约之得六。则用六之象也。
挂扐三变之数。虽有十二十六二十二十四之异。然奇用其全而象天。偶用其半而象地。故奇偶之数各四。合三变而计之。则无论老少阴阳。均之为十二。就十二中。各去径一象圆径一象方之数。而只计围三用全∴围四用半⸬之数。则恰得七八九六也。○阴阳之变。合六十四。老阴少阴三十二。老阳少阳三十二。而老阳干之策三十六。积六爻则二百一十六。老阴坤之策二十四。积六爻则一百四十四。合三百六十。少阴巽离兑之策二十八。积六爻则一百六十八。少阳震坎艮之策三十二。积六爻则一百九十二。亦合三百六十也。大传只以乾坤二老之策言之者。易用九六而不用七八故也。大传曰。二篇之策。万有一千五百二十。当万物之数也。数至此而天地万物。无一不具于其中矣。○易用老而不用少。故用九六而不用七八也。
一挂两揲两扐。象五岁再闰之图。两闰相距三十二月。
[编辑]挂一 | 揲左 | 扐左 | 揲右 | 扐右 | 挂一 | 揲左 | 扐左 | 揲右 | 扐右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六月 | 六月 | 闰五月 | 六月 | 六月 | 六月 | 六月 | 闰五月 | 六月 | 六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八月 | 八月 | 七月 | 八月 | 八月 | 八月 | 八月 | 七月 | 八月 | 八月 |
九月 | 九月 | 八月 | 九月 | 九月 | 九月 | 九月 | 八月 | 九月 | 九月 |
十月 | 十月 | 九月 | 十月 | 十月 | 十月 | 十月 | 九月 | 十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闰十一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闰十一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大传曰。分之为二。以象两。挂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时。归奇于扐。以象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本注五岁之象。挂一一也。揲左二也。扐左三也。揲右四也。扐右五也。又朱先生于蓍卦考误曰。五岁再闰。故再扐而后挂者。凡前后闰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岁之中。此挂一揲归奇之法。一变之间。凡一挂两揲两扐。为五岁之象。其间凡两扐以象闰。今按此说。则挂一两揲两扐。即是五岁之象。而挂一两揲。即不置闰之岁也。两扐者。即置闰之岁也。如以甲乙丙丁戊五岁言之。则甲乙丁当挂一揲左揲右。则是不置闰之岁也。丙戊当扐左扐右。则是置闰之岁也。己庚辛壬癸仿此。两闰相去。虽不必三十二月。大略不出于此。故以三十二月为定局而作为此图。然馀分之积不同。故置闰之月数。辄有进退。不可以不知也。览者详之。○又按每岁气盈六日。朔虚六日。一岁馀十二日。三岁馀三十六日。以三十日为一月。则更除六日。又二岁馀二十四日。合前所馀六日。为三十日。是为五岁再闰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