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巖集 (蔡之洪)/卷十
雜著
[編輯]易學十二圖
[編輯]太極之圖
[編輯]河圖之五十有五。洛書之四十有五之數。俱不外乎五與十之數。河圖則一得五而爲六。二得五而爲七。三得五而爲八。四得五而爲九。洛書則十分一之餘爲九。十分二之餘爲八。十分三之餘爲七。十分四之餘爲六。○河圖主全故其數十。洛書主變故其數九。
朱子曰。太極者。象數未形而其理已具之稱。形器已具而其理無眹之目。在河圖洛書。皆虛中之象也。胡氏釋之曰。畫前之易。一太極耳。橫圖所該儀象卦以至六十四者。皆自此而生也。蓋圖書未出。卦畫未立。而所以爲兩儀四象八卦之理。已渾然備具。所謂不雜乎陰陽之太極也。圖書旣出。卦畫旣立。而其所以然之理。常寓於其中。所謂不離乎陰陽之太極也。邵子曰。無極之前。陰含陽也者。此只就先天圓圖。以坤復之間爲太極。而自姤至坤。爲無極之前。自復至乾。爲有象之後者而言也。陰陽二端。一左一右。循環無窮。卻與太極圖中間虛者。便是太極者不同。先天圖陰陽從兩邊生。太極圖則從中出故也。邵子亦嘗言圖從中起。試以河圖驗之。則陽儀之一三七九。陰儀之二四六八。無一不本於中五之中。中之一點。正如五行之土。五常之信。無乎不在。卽中庸之費而隱。無聲無臭者也。○朱子又曰。河圖之虛五與十者。太極也。五與十雖虗而不用。兩儀四象八卦之中。其數無不在焉。正如太極不雜乎陰陽。而沖漠無眹之體。無物不具。故謹依周濂溪太極圖太極之例。以爲第一圈子。而其書四德五常四時五行者。蓋以天下萬理無一不本於太極也。其書心字於中者。亦邵子心爲太極之義也。
圖書皆以五居中者。卽參天兩地之義也。三兩合則爲五故也。天圓而地方。凡物之圓者。徑則一而橫圍則三。方者。徑則一而橫圍則四。當雲參天四地。而曰兩地者。陽用其全。陰用其半故也。陽者以一爲一。陰者以二爲一。觀於卦畫。可知矣。
兩儀之圖
[編輯]朱子曰。太極之判。始生一奇一偶而爲一畫者二。是謂兩儀。又曰。周子所謂太極動而生陽。靜而生陰。靜極復動。一動一靜。互爲其根。分陰分陽。兩儀立焉者。故謹依周子太極圖第二圈子之例。以河圖之一三七九爲陽儀。二四六八爲陰儀。而陰始生於午而盛於子消於午。陽始生於子而盛於午消於子。實合於圓圖陰陽消長之例。而又不悖於太極圖陰陽互爲其根之說也。蓋太極儀象之理。無處不備。以河圖之五與十爲太極。而奇數二十偶數二十爲兩儀。以一二三四含九八七六之數而爲四象者。一說也。以圓圖之中間白處爲太極。而三十二陽三十二陰爲兩儀。十六陰十六陽爲四象者。又一說也。此皆天地自然之象。程先生所謂看兌。亦可以畫卦者此也。
四象之圖
[編輯]河圖揭其全而示人。故其數十。四象八卦雖不用十。合其陰陽位數而觀之。則其數皆十。老陽位之一。與老陽數之九。合而爲十。老陰位之四。與老陰數之六。合而爲十。少陰位之二。與少陰數之八。合而爲十。少陽位之三。與少陽數之七。合而爲十。卽一二三四。合九八七六而爲十者也。屈手指而計之。則一與九同。二與八同。三與七同。四與六同。此皆象數之自然。不容一毫人爲於其間者也。
八卦之圖
[編輯]柝二七之合。則七居南爲乾。而二補東南隅之空以爲兌。柝三八之合。則八居東爲離。而三補東北隅之空以爲震。柝四九之合。則九居西爲坎。而四補西南隅之空以爲巽。柝一六之合。則六居北爲坤。而一補西北隅之空以爲艮。○乾南坤北。上天下地。定其尊卑之位也。艮西北兌東南。山根着於地。澤連接於天。通乎天地之氣也。震東北巽西南。雷從地而起。風自天而行。互相衝激也。坎西離東。一左一右。不相侵克也。數往者順。若順天而行。是左旋也。皆已生之卦也。知來者逆。若逆天而行。是右行也。皆未生之卦也。
六十四卦之圖
[編輯]左一奇爲陽。右一偶爲陰。一奇爲左三十二卦之初爻。一偶爲右三十二卦之初爻。所謂兩儀也。陽交於陰而生陰中第二爻之一奇一偶。而爲少陽太陰。陰交於陽而生陽中第二爻之一奇一偶。爲太陽少陰。太陽爲左上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陰爲左下十六卦之第二爻。少陽爲右上十六卦之第二爻。太陰爲右下十六卦之第二爻。所謂四象也。太陽交於太陰而生太陰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爲艮坤。太陰交於太陽而生太陽中第三爻之一奇一偶。爲乾兌。少陽交於少陰而生少陰中一奇一偶。爲離震。少陰交於少陽而生少陽中一奇一偶。爲巽坎。所謂八卦也。乾兌離震。生於陽儀。故在左順行。巽坎艮坤。生於陰儀。故在右逆行。八卦之上。各加八卦。以成六畫。所謂六十四卦也。法象自然之妙。可見。
六十四卦分配節氣星宿之圖
[編輯]六十四卦之分排節氣者。與十二辟卦。復爲十一月。臨爲十二月。泰爲正月。大壯爲二月。夬爲三月。乾爲四月。姤爲五月。遯爲六月。否爲七月。觀爲八月。剝爲九月。坤爲十月者不同。卽朱子所謂伏羲易。與文王易不同者也。覽者詳之。歲之春夏秋冬。日之晝夜行度。月之晦朔弦望。各有所屬。可考而知也。所謂天文地理之大綱。太一參同之要法。悉原於此。苟能觸類而旁通。則無處不沛然矣。
先天八卦變轉爲後天八卦之圖
[編輯]西方爲陰不用之地。乾坤純陽純陰也。故當不用之地。東方爲陽主用之地。巽艮不交而陰陽猶雜也。故當用中之偏也。震兌坎離。居四方之正位而爲用事之卦。震居東爲陽。主乎進。兌居西爲陰。主乎退。坎居北。爲進之中。離居南。爲退之中。離得乾位。以陰卦居陽。坎得坤位。以陽卦居陰。男女之互藏其宅也。震當生育之始。兌當收成之始。離當長養之終。坎當歸藏之終。當其始者其責輕。當其終者其責重。乾坤以父母之老而不復用。巽艮以男女之長少而未用。乾坤雖不用而六卦之用。無往而非乾坤之用。蓋以三男三女。皆以乾坤之本軆。各得乾坤之一陰一陽而成者也。先天主乾。故乾居南方而以君言。後天主震。故震居東方而以帝言。蓋亦以乾爲震之父。震爲乾之子。故以統臨謂之君。以主宰謂之帝。而主器者莫如長子故也。先天所重者在正南。後天所重者在正東。文王伏羲同一尊陽之意也。○河圖左旋相生。洛書右旋相剋。一六水二七火三八木四九金五十土則同。河圖洛書三同二異。陽不可易而陰可易故也。七九雖陽。火金之成數。又進於極而變。故可易也。
三十六宮之圖
[編輯]三十六宮。不易者八卦也。反易者二十八卦也。○張行成雲天地間。惟一無對。惟中無對。乾坤陰陽之一。坎離陰陽之中。頤大過似乾坤之一。中孚小過似坎離之中。所以皆無對。其餘五十六卦不純乎一與中者。卽有對也。潛室陳氏曰。乾坤純軆。坎離正軆。頤大過小過中孚。雜體中之正者。此八卦不可反而兩相對。餘五十六卦爲雜軆。兩相反以爲對也。二說可以參看。○伏羲易以生出爲次。文王易以反對爲次。生出者。卽兩儀四象八卦。以至六十四卦生出之序也。反對者。卽屯反爲蒙。蒙反爲屯。咸反爲恆。恆反爲咸之類也。反之爲言。乃反倒之義。以上爻爲初爻。初爻爲上爻。反而觀之則兩卦。雖是兩卦。而其實則一卦反而爲兩卦。只正對八卦不然。而其外五十六卦。莫不各有反對。故今之見行周易。以反對爲次。屯蒙需訟。以至旣濟未濟皆是也。邵子詩稱三十六宮都是春者。卽以六十四卦爲三十六宮。此乃反對之意也。蓋其意以一宮置一卦。所謂上經十八卦。下經十八卦。合爲三十六卦。而三十六卦之中。除正對八卦。餘二十八卦則反而成五十六卦。合正對八卦。揔成六十四卦矣。是故一卦各專一宮。而反觀之則一卦爲兩卦。而一宮亦有兩卦。是則一部六十四卦。盡在三十六宮之中。而反對之旨明矣。
一陰一陽相交而各生一陰一陽爲六十四卦之圖
[編輯]邵子經世演易圖。以一動一靜之間爲太極。以動靜分兩儀。以陰陽剛柔分四象。以太陽太陰少陽少陰。分乾兌離震。爲天四象。以少剛少柔太剛太柔。分巽坎艮坤。爲地四象。所謂八卦也。動而陽靜而陰。太極生兩儀也。一奇爲陽儀。居圖左方。一隅爲陰儀。居圖右方。左爲下。故自下而上交於陰而生陰陽二象。右爲上。故自上而下交於陽而生剛柔二象。〈此以圓圖而言之。故與此左右不同。〉兩儀生四象也。陰交於陽而生乾一爲太陽兌二爲太陰。陽交於陰而生離三爲少陽震四爲少陰。此四卦者。皆自陽儀中來。故爲天之四象。〈四卦下畫。皆陽儀之分。〉柔交於剛而生巽五爲少剛坎六爲少柔。剛交於柔而生艮七爲太剛坤八爲太柔。此四卦者。皆自陰儀中來。故爲地之四象。〈四卦下畫。皆陰儀之分。〉四象生八卦也。八卦相錯而後。萬物生焉。一卦之上。各加八卦。以相間錯。則六十四卦成矣。按此卽一陰一陽相交而各生一陰一陽之象。與朱子答袁機仲書。二太相交而生天四象。二少相交而生地四象者不同。覽者詳之。○邵子又曰。一分爲二。二分爲四。四分爲八。八分爲十六。十六分爲三十二。三十二分爲六十四。猶根之有榦。榦之有枝。愈大則愈少。愈細則愈繁。太極陰陽根也。四象八卦榦也。六十四卦枝也。觀於此圖。易知也。○又按邵子此說。蓋以太陽爲乾。太陰爲兌。少陽爲離。少陰爲震四卦。是天四象。少剛爲巽。少柔爲坎。太剛爲艮。太柔爲坤。是地四象者。與朱子所謂乾兌艮坤。生於太陽太陰。故屬其象於天。離震巽坎。生於少陰少陽。故屬其象於地者不同。朱子之說。雖非邵子本意。然因是可以知圖之分陰分陽者。以交易而成象之。或老或少。初不易其分也。朱子之說。實廣邵子未盡之意。觀邵子說者。亦庶乎有所折衷矣。
大衍數五十。爲太極兩儀四象之圖。
[編輯]河圖天地之數五十有五。除出金木水火土五數則成五十。故大衍之數五十。蓋數始於一。成於五。五生數之極也。終於十。十成數之極也。河圖之中。五自一點。小衍之則爲十。大衍之則通爲五十。而五十之數。莫不因五而得。一得五爲六。一六合七。二得五爲七。二七合九。三得五爲八。三八合十一。四得五爲九。四九合十三。五得五爲十。緫爲五十。是皆因五而後得也。五自無所因。故虛而不用。則四圍之數。但爲五十。以十乘五。爲十箇五。以五乘十。又爲五箇十。是皆五十數也。○揲蓍之法。取五十莖爲一握。置其一不用。以象太極。虛一。所以見太極之無不存。其不用者。所以爲用之原歟。蓋太極雖不外乎陰陽五行。而亦不雜乎陰陽五行。卽形而上之道也。○蓍之數七。七七四十九。七之數奇。故其德圓而神。卦之數八。八八六十四。八之數偶。故其德方而智。此四十九蓍。必言用者。有蓍之用。乃可以用卦也。揲蓍當用之策。凡四十九。蓋兩儀體具而未分之象也。○以四十九策。中分爲二。而以象兩儀。掛一。以象三才。揲之以四。以象四時。則第一變掛扐之數。不五則九。去其初掛之一。則或四或八而已。以四約之而爲一。則得四者爲一爲奇。得八者爲二爲偶。一奇象圓而徑一圍三。本參天之義。二偶象方而徑一圍四。本兩地之義。象圓圍三者。數用其全。象方圍四者。數用其半。蓋陽以一爲一。故參其一陽而爲三。陰以二爲一。故兩其一陰而爲二。卽陽用其全。陰用其半之義也。且大衍之數。虛一不用。故天地之數。只以三兩言之也。○大全。董叔重問。叄天兩地倚數。天之象圓。圓者徑一而圍三。叄天者參其一也。地之象方。方者徑一而圍四。兩地者兩其二也。故叄其一而爲三者。因圓象而有三數也。兩其二而爲四者。因方象而爲四數也。叄天兩地則爲數者五。故天地之數皆五也。三三爲九。三二爲六。則爲老陽老陰之數。兩其三一其二。則爲少陰之數。兩其二一其三。則爲少陽之數。故參天兩地者。數之祖也。未知是否。答曰。圍四者以二爲一。兩其一陰而爲二。故曰參天兩地。今曰兩其二而爲四。則不得爲參天兩地矣。天一而圍三。地一而圍四。然天全用而地半用。故參天爲三而兩地爲二也。今曰二二爲四。非是。
老陽九掛扐十二。變數十二。
[編輯]〈老陽之掛扐本十二。自老陽變爲少陰也。雖以其十二益之。而仍得其本數之十二。是老陰雖以其十二致益於少陰。而奇之本數。未見其或少也。○陰陽以老爲動而陰性本靜。故以四歸於老陽。此老陰之數所以四。老陽之數所以十二也。老陰老陽。其本數則皆八。〉
少陰八掛扐十六。變數二十八。
[編輯]〈少陰之掛扐本十六。其餘十二爲老陽所益。故其數之變。乃得二十有八。是爲老陽所益而少者浸多也。○陰陽以少爲靜。而陽性本動。故以四歸於少陰。此少陽之數所以二十。而少陰之數所以二十八也。少陰少陽。其本數則皆二十四。〉
少陽七掛扐二十。變數二十。
[編輯]〈少陽之掛扐本二十。自少陽由老陰而變也。雖得其二十之益。而仍不越乎本數之二十焉。是少陽雖受益於老陰之二十。而奇之本數。亦不見其或多也。〉
老陰六掛扐二十四。變數四。
[編輯]〈老陰之掛扐本二十四。以其二十爲少陽所損。故其數之變。僅存其四。是爲少陽而多者浸少也。○按老陰老陽之本數皆八。少陰少陽之本數皆二。十四者此以陰陽老少之八卦分排於六十四變則每一卦各八變者而言也。蓋所謂軆數常均。老少一例。非以用數而言也。〉
二老陽實而陰虛。故老陽之變十二。老陰之變四。二少陽少而陰多。故少陰之變二十八。少陽之變二十。老陽三變皆奇。乾三畫純陽之象也。老陰三變皆偶。坤三畫純陰之象也。少陰二奇而一偶。乾索於坤而爲巽離兌之象也。少陽一奇而二偶。坤索於乾而爲震坎艮之象也。乾爲父坤爲母。乾求於坤。得其初六而爲巽。故曰長女。得其六二而爲離。故曰中女。得其六三而爲兌。故曰少女。坤求於乾。得其初九而爲震。故曰長男。得其九二而爲坎。故曰中男。得其九三而爲艮。故曰少男。陰數固多矣。而長女則肖其母而得陰虛之義。故其數四。陽數固少矣。而長男則肖其父而得陽實之義。故其數十二。中女少女則反各得三變之象。是長女代母。而中少二女則不能代母。中男少男則惟各得一變之象。是長男代父。而中少二男則不能代父也。長女長男皆擬乎乾坤。而中與少則或不及乎父。或有踰乎母。此皆陰陽之變。不可執一拘者也。此其一變而得兩儀。再變而得四象。三變而得八卦之象。其變凡六十四者。可以該六十四卦之象也。○陽者君道而首出庶物。陰者臣道而無成代終。故陽得制陰而陰必從陽。老陰之數多也而爲少陽所損。少陰之數少也而爲老陽所益。是老陰少陰。皆未免因陽而爲之損益。老陽可以益少陰之少而爲多。少陽可以損老陰之多而爲少。而老陽少陽本數之一定者。初未甞損益也。陽尊陰卑之義。可見矣。
掛扐過揲奇策之數。約之爲陰陽老少天地方圓之象之圖。
[編輯]一奇象圓而圍三。本參天之義。合三奇用其全者而言。則三一之中。各復有三。積三三爲老陽之九。是爲九之母也。○啓蒙。圓者一而圍三。三各一奇。故參天而爲三。以四約過揲三十六。亦得四箇九。是爲九之子也。○啓蒙。揲蓍三變之末。其餘三奇。則三三而九是也。
老陽奇數十二。以十二約之得一。陽之象也。○以四約之得三。乾之象也。
老陽策數三十六。以十二約之得三。三天之象也。○以四約之得九。則用九之象也。
一奇象圓而用全。亦參天之義。二偶象方而用半。亦兩地之義也。積二三一二爲少陰之八。是爲八之母也。○以四約過揲三十二。亦得四箇八。是亦八之子也。○啓蒙。揲蓍之末。其餘兩三一二。則爲八是也。
少陰奇數十六。以十二約之得一。餘四。由老陽而消陰之未成者也。○以四約之得四。巽離兌之象也。
少陰策數三十二。以十二約之得二。餘八。由老陽而消陰之未成者也。○以四約之得八。則不用之八也。
一奇象圓而用全。亦叄天之義。二偶象方而用半。亦兩地之義。積一三二二爲少陽之七。是爲七之母也。○以四約過揲二十八。亦得四箇七。是爲七之子也。○啓蒙。揲蓍三變之末。其餘兩二一三。則爲七是也。
少陽奇數二十。以十二約之得一。餘八。由老陰而息陽之未成者也。○以四約之得五。震坎艮之象也。
少陽策數二十八。以十二約之得二。餘四。由老陰而息陽之未成者也。○以四約之得七。則不用之七也。
二偶象方而用其半。亦兩地之義。合三偶用半而言。則三二之中。各復有二。積三二爲老陰之六。是爲六之母也。○啓蒙曰。方者一而圍四。四合二偶。故兩地而爲二。○以四約過揲二十四。亦得四箇六。是爲六之子也。○啓蒙。揲蓍之末。其餘三隅。則三二而六是也。
老陰奇數二十四。以十二約之得二。陰之象也。○以四約之得六。則坤之象也。
老陰策數二十四。以十二約之得二。兩地之象也。○以四約之得六。則用六之象也。
掛扐三變之數。雖有十二十六二十二十四之異。然奇用其全而象天。偶用其半而象地。故奇偶之數各四。合三變而計之。則無論老少陰陽。均之爲十二。就十二中。各去徑一象圓徑一象方之數。而只計圍三用全∴圍四用半⸬之數。則恰得七八九六也。○陰陽之變。合六十四。老陰少陰三十二。老陽少陽三十二。而老陽乾之策三十六。積六爻則二百一十六。老陰坤之策二十四。積六爻則一百四十四。合三百六十。少陰巽離兌之策二十八。積六爻則一百六十八。少陽震坎艮之策三十二。積六爻則一百九十二。亦合三百六十也。大傳只以乾坤二老之策言之者。易用九六而不用七八故也。大傳曰。二篇之策。萬有一千五百二十。當萬物之數也。數至此而天地萬物。無一不具於其中矣。○易用老而不用少。故用九六而不用七八也。
一掛兩揲兩扐。象五歲再閏之圖。兩閏相距三十二月。
[編輯]掛一 | 揲左 | 扐左 | 揲右 | 扐右 | 掛一 | 揲左 | 扐左 | 揲右 | 扐右 |
甲 | 乙 | 丙 | 丁 | 戊 | 己 | 庚 | 辛 | 壬 | 癸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正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二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三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四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五月 |
六月 | 六月 | 閏五月 | 六月 | 六月 | 六月 | 六月 | 閏五月 | 六月 | 六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七月 |
八月 | 八月 | 七月 | 八月 | 八月 | 八月 | 八月 | 七月 | 八月 | 八月 |
九月 | 九月 | 八月 | 九月 | 九月 | 九月 | 九月 | 八月 | 九月 | 九月 |
十月 | 十月 | 九月 | 十月 | 十月 | 十月 | 十月 | 九月 | 十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月 | 十一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閏十一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十一月 | 十二月 | 閏十一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十二月 |
大傳曰。分之爲二。以象兩。掛一。以象三。揲之以四。以象四時。歸奇於扐。以象閏。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本註五歲之象。掛一一也。揲左二也。扐左三也。揲右四也。扐右五也。又朱先生於蓍卦考誤曰。五歲再閏。故再扐而後掛者。凡前後閏相去大略三十二月。在五歲之中。此掛一揲歸奇之法。一變之間。凡一掛兩揲兩扐。爲五歲之象。其間凡兩扐以象閏。今按此說。則掛一兩揲兩扐。卽是五歲之象。而掛一兩揲。卽不置閏之歲也。兩扐者。卽置閏之歲也。如以甲乙丙丁戊五歲言之。則甲乙丁當掛一揲左揲右。則是不置閏之歲也。丙戊當扐左扐右。則是置閏之歲也。己庚辛壬癸倣此。兩閏相去。雖不必三十二月。大略不出於此。故以三十二月爲定局而作爲此圖。然餘分之積不同。故置閏之月數。輒有進退。不可以不知也。覽者詳之。○又按每歲氣盈六日。朔虛六日。一歲餘十二日。三歲餘三十六日。以三十日爲一月。則更除六日。又二歲餘二十四日。合前所餘六日。爲三十日。是爲五歲再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