黜魏王泰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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黜魏王泰诏
作者:李世民 
(唐太宗)
本作品收录于《全唐文/卷0007

朕闻生育品物,莫大乎天地;爱敬罔极,莫重乎君亲。是故为臣贵于尽忠。亏之者有罚;为子在于行孝,违之者必诛。大则肆诸市朝,小则终贻黜辱。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将军魏王泰,朕之爱子,实所钟心。幼而聪令,颇好文学,恩遇极于隆重,爵位穷于宠章。不思圣哲之戒,自构骄僭之咎,惑谗谀之言,信离间之说。以承乾虽居长嫡,久缠屙恙,潜有代立之望,靡遵义方之则。承乾惧其凌夺,泰亦日增猜沮。争结朝士,竞引凶人,遂使文武之官,各有托附;亲戚之内,分为朋党。朕志存公道,义在无偏,彰厥巨衅,两从废黜。非惟作则四海,亦乃贻范百伐。可解泰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将军,并削爵土,降为东莱郡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远远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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