黜魏王泰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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黜魏王泰詔
作者:李世民 
(唐太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07

朕聞生育品物,莫大乎天地;愛敬罔極,莫重乎君親。是故為臣貴於盡忠。虧之者有罰;為子在於行孝,違之者必誅。大則肆諸市朝,小則終貽黜辱。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將軍魏王泰,朕之愛子,實所鍾心。幼而聰令,頗好文學,恩遇極於隆重,爵位窮於寵章。不思聖哲之戒,自構驕僭之咎,惑讒諛之言,信離間之說。以承乾雖居長嫡,久纏屙恙,潛有代立之望,靡遵義方之則。承乾懼其淩奪,泰亦日增猜沮。爭結朝士,競引凶人,遂使文武之官,各有托附;親戚之內,分為朋黨。朕志存公道,義在無偏,彰厥巨釁,兩從廢黜。非惟作則四海,亦乃貽範百伐。可解泰雍州牧相州都督左武候大將軍,並削爵土,降為東萊郡王。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属于公有领域,因为作者逝世已经遠遠超过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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