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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654-1999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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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Regional flag of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B 17654-1999

1999年2月1日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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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标准的附录A《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说明》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条和《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和有关文件及起草工作的说明》中有关条文编制的。
二、本标准依据1999年1月16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澳门特别行政区筹备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的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说明》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的形状、图案、标准尺寸等技术要求,并将该文件作为本标准的附录B。
三、本标准中对各种面料制作区旗的色牢度、标准尺寸及允许误差、五星黄色色度值、旗面外观评定、旗面缝制等一些重要的技术参数分别参照了GB 12982-1996《国旗》、GB 12983-1991《国旗颜色标准样品》和GB/T 17392-1998《国旗用织物》中相对应的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标准化司归口。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全国颜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孙秀如、齐亚民、郑邦邻、韩岳、周晓平、孙沛。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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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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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以下简称区旗)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

本标准适用于以化学纤维织物(不含人造纤维织物)、丝绸为材质制作的区旗,也适用于以棉、毛、麻织物制作的区旗。以纸张、塑料等材质制作的区旗外观质量控制亦应参照本标准。

2 引用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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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50-1995 评定变色用灰色样卡(idt ISO 105/A02:1993)

GB/T 3921.1-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1(eqv ISO 105/C01:1989)

GB/T 3921.3-1997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洗色牢度:试验3(eqv ISO 105/C03:1989)

GB/T 3979-1997 物体色的测量方法

GB/T 8427-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光色牢度 氙弧(neq ISO 105/B02:1994)

GB/T 8430-1998 纺织品 色牢度试验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 氙弧(neq ISO 105/B04:1994)

GB 12983-1991 国旗颜色标准样品

GB/T 17392-1998 国旗用织物

3 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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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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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指表征中华人民共和国设立的澳门特别行政区的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

3.2 莲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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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指区旗上莲花、大桥、海水的特定反射比的白色。

4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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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区旗形状和图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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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区旗形状和图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说明》中的有关规定,见附录A。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如图1所示。
4.1.2 区旗图案以旗面长度的中心线为轴左右对称,见图2。

图1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

4.2 标准区旗各部图形尺寸和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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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标准区旗各部图形尺寸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说明》中有关规定,见附录B。
4.2.2 标准区旗各部图形尺寸和允许误差见表1和图2。
4.2.3 标准区旗制作解析图及标准数据见附录C。

表1 标准区旗各部图形尺寸和允许误差
项目 图2中代号 1号 2号 3号 4号 5号 车旗 签字旗 桌旗
旗面 L 2880+30 2400-24 1920+20 1440-18 960+15 300+6 210+4 150+3
H 1920+20 1600-16 1280+13 960+12 640+10 200+4 140+3 100-2
纬斜< 30 24 20 20 15 - - -
大五角星
上角尖
距旗面上边 H1 360±12 300±10 240±8 180±6 120±4 38±2 26±2 19±2
距莲花顶尖 H2 250±8 208±7 167±6 125±5 83±3 26±2 18±2 13±2
大五角星外接圆直径 ф 210±8 175±7 140±6 105±4 70±3 22±2 15±2 11±2
小五角星外接圆直径 ф1 146±6 122±5 97±4 73±3 49±2 15±2 11±2 8±2
莲花总长 L1 972±10 810±8 648±7 486±5 324±4 101±2 71±2 50±2
莲花底尖距大桥顶尖距离 H5 36±5 30±4 24±3 18±2 12±2 4 3 2
海水底边距旗面下边 H3 422±12 352±10 281±8 211±6 141±4 44±2 31±2 22±2
白色大桥高度 H6 32+4 27+3 21+2 16+2 11+2 3 2 2
海水
(绿色部分)
高度一 H7 33 4 28-3 22-2 16-2 11-2 3 3 2
高度二 H9 33-4 28-3 22-2 16-2 11-2 3 3 2
高度三 H11 25-3 21-2 17-2 13-2 8-2 3 2 1
高度四 H13 16-2 13-2 11-2 8-2 5 2 2 1 1
海水
(白色部分)
高度一 H8 16+2 13+2 11+2 8+2 5+2 2 1 1
高度二 H10 25+3 21+2 17+2 13+2 8+2 3 2 1
高度三 H12 40+4 33+4 27+3 20+2 13+2 4 3 2
旗杆套 高度 H4 1920+100 1600+100 1280-100 960+80 640+50 200+40 140+5 100-3
宽度 B 80~85 70~75 60~65 50~55 40~45 15~25 10~16 8~12
图2 标准区旗各部图形尺寸

4.2.4 因特殊需要制作非标准尺寸区旗时,均按标准区旗尺寸和允许误差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

4.3 区旗用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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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作区旗的织物须符合GB/T 17392的有关规定。

4.4 区旗颜色及允许误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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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旗面绿色:化学纤维织物、丝绸制作的区旗旗面中的绿色色度值和允许色差见表2。

表2 区旗旗面绿色色度值及允许色差(D65光源)
材质 刺激值

Y19

色度坐标 允许色差
x10 y10
化学纤维织物 长丝 7.5 0.256 0.406 均为Eab≤4.0
仿毛 9.5 0.248 0.411
丝绸 11.2 0.239 0.426

4.4.2 五星黄色:化学纤维织物、丝绸制作的区旗旗面中的五星黄色分别以GB 12983中化学纤维织物、丝绸的五星黄色为准。按GB 250进行评定时,色差不得低于3~4级。
4.4.3 莲花白色:化学纤维织物、丝绸制作的区旗莲花白色的刺激值Y70不得低于70。
4.4.4 旗杆套白色:以GB 12983中的旗杆套白色为准。按GB 250进行评定时,色差不得低于3~4级。
旗杆套上、下二端适当位置上允许安置与旗面、旗杆套颜色和谐的金属或塑料环圈。旗杆套长度允许适当长于旗面高。
4.4.5 棉、毛、麻织物材质制作的区旗旗面绿色与本标准4.4.1中对化学纤维织物规定相一致。莲花、大桥、海水白色与本标准4.4.3中规定相一致。旗面中的五星黄色与GB 12983中化学纤维织物的五星黄色相一致。按GB 250进行评定时色差不得低于3~4级。

4.5 区旗色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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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旗色牢度见表3。

表3 区旗色牢度
材质 项目 绿色 白色
化学纤维织物 耐人造光色牢度 4级 4级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 3级 3~4级
耐洗色牢度(原样褪色) 3~4级 4级
丝绸 耐人造光色牢度 3级 3~4级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 3级 3~4级
耐洗色牢度(原样褪色) 3~4级 3级

棉、毛、麻织物为材质的区旗,其色牢度不低于表3中对丝绸材质规定的要求。

4.6 区旗缝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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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标准区旗旗面不允许有拼接缝。
4.6.2 1~5号旗、车旗四周缝边一律为双趟线,缝边处不得有毛纱外露。
4.6.3 旗周边、旗杆套与旗面接缝处的缝制针脚数为每100mm有34~42针,缝制针脚线平直,不得起皱。

4.7 旗面外观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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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旗旗面外观评定是按每面旗为单位进行检验,评定要求见表4。

表4 旗面外观评定要求
项目 要求
绿色部分 不允许有明显的污渍、搭色、色渍、皱条
黄色、白色部分 不允许有明显的污渍、色渍。五星、莲花、大桥、海水不允许有明显的轮廓不清
旗面上、中、下色差 按GB 250进行评定时,不低于4级,相当于Eab-2.0
旗面外观 不允许旗面有白边、深浅边及有明显影响外观的织疵缺陷
不允许在旗面(含正、反两面)和周边附加饰物、文字或其他图案

5 试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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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旗面中绿色的色度值、旗面中白色的刺激值Y10的色度测量方法按GB/T 3979中的规定进行。测量结果用GB/T 3979中的规定表示,即测定值用刺激值Y10x10y10表示。

5.2  旗面中的五星黄色色差评定方法按GB 250进行。

5.3  区旗色牢度试验方法

5.3.1  耐人造光色牢度试验按GB/T 8427-1998中的6.2.3规定进行。

5.3.2  耐人造气候色牢度试验按GB/T 8430-1998中的6.4规定进行。

5.3.3  丝绸耐洗色牢度按GB/T 3921.1中的规定进行。棉、化学纤维织物按GB/T 3921.3中的规定进行。

5.4  标准区旗各部图形尺寸和允许误差的计量用经检验合格的、准确度不低于0.5%的量具。

5.5  区旗旗面外观评定试验,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距离旗面1~1.2m,用目视进行判断,采用灯光检验时需用日光色荧光灯,照度不低于750lx。


6 检验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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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旗面的形状、图案和各部图形尺寸、旗面外观评定、颜色质量、旗面缝制为出厂检验。当材质、染料、工艺发生变化时应进行型式检验。

6.2  每批产品检验抽样数为该批产品总数的2%,但不得少于10面;样品应随机抽取。

6.3  每批产品检验中,每个样品的所有检验项目全部合格的,判定此样品为合格;当所有样品都合格时,判定该批产品为合格品,否则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得出厂。

7 包装、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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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每面区旗应单独包装,其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材质、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商标、执行国家标准的编号。

7.2  批量区旗的外包装应保证成品品质不受损伤,便于运输。外包装上应注明:产品名称、规格、材质、数量、生产企业的名称和地址、商标、外型尺寸、重量、安全运输标志。

7.3  每面区旗都应附有生产企业的商标。商标置于旗杆套下端。标志各向尺寸不得大于旗杆套宽度。车旗、签字旗、桌旗的标志可贴印在旗杆套下端里向或单面区旗外包装袋右下方。

附录 A
(标准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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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说明

澳门特别行政区的区旗是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第十条)
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是一面中间绘有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的绿色旗帜。澳门是祖国不可分割的部分,五星象征国家的统一;莲花深为澳门居民喜爱,它在五星照耀下含苞欲放喻意澳门将来兴旺发达,莲花的三个花瓣表示组成澳门的三个岛屿;大桥和海水反映的是澳门自然环境的特点。
(引自《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基本法(草案)”和有关文件及起草工作的说明》)

附录 B
(标准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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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区旗说明
(引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区徽使用暂行办法》附件1)

区旗的形状、颜色两面相同,旗上五星、莲花、大桥、海水图案两面相对。为便利计,本件仅以旗杆在左之一面为说明之标准。对于旗杆在右之一面,均应对应制作。
一、旗面为绿色,呈长方形,其长与高为三与二之比。旗面中间绘有由三个花瓣组成的白色莲花。位于莲花上方的金黄色五角星一大四小,中置大五角星左右各有两颗小五角星,莲花下方是白色大桥及绿白相间并由近向远渐变的海水。区旗图案见图B1。

图B1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图案

二、区旗旗面通用尺寸定为如下八种:

1号:长288cm,高192cm。

2号:长240cm,高160cm。

3号:长192cm,高128cm。

4号:长144cm,高96cm。

5号:长96cm,高64cm。

车旗:长30cm,高20cm。

签字旗:长21cm,高14cm。

桌旗:长15cm,高10cm。

因特殊需要制作不同尺寸区旗时,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缩小。

三、区旗旗面图案定位图

图B2 区旗旗面图案定位图

附录 C
(标准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区旗制作解析图及标准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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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的附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
区旗制作解析图及标准数据

C1  旗面为一个长与高之比为3:2的长方形,以旗面高、长的对折线为横、纵坐标轴建立直角坐标系,原点O位于旗面的中心点。
O1点为圆心,ф为直径作一图案辅助圆。图案辅助圆中坐标纵轴两侧图案对应绘制(图C1)。

图C1

mm

项目 图C1中的代号 规格
1号 2号 3号 4号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旗面长 L 2880 2400 1920 1440
旗面高 H 1920 1600 1680 960
旗面中图案辅助圆圆心位置 O1 0 +38 0 +32 0 +26 0 +19
旗面中图案辅助圆直径 ф 1152 960 768 576
项目 图C1中的代号 规格
5号 车旗 签字旗 桌旗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旗面长 L 960 300 210 150
旗面高 H 640 200 140 100
旗面中图案辅助圆圆心位置 O1 0 +13 0 +4 0 +3 0 +2
旗面中图案辅助圆直径 ф 384 120 84 60

C2  以O2O3O4为圆心作三个直径均为ф1的辅助圆,并以O5为圆心作一个直径为ф2的辅助圆,连接弧线构成中置莲花花瓣(图C2)。

图C2

mm

项目 图C2中

的代号

规格
1号 2号 3号 4号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中置花瓣辅助圆圆心一位置 O2 +212 +100 +177 +83 +141 +67 +106 +50
中置花瓣辅助圆圆心二位置 O3 +199 +118 +166 +98 +133 +79 +100 +59
中置花瓣辅助圆圆心三位置 O4 +158 +149 +132 +124 +105 +99 +79 +75
中置花瓣辅助圆一、二、三直径 ф1 649 541 433 325
中置花瓣辅助圆圆心四位置 O5 0 +346 0 +288 0 +231 0 +173
中置花瓣辅助圆四直径 ф2 260 217 173 130
项目 图C2中

的代号

规格
5号 车旗 签字旗 桌旗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中置花瓣辅助圆圆心一位置 O2 +71 +33 +22 +10 +16 +7 +11 +5
中置花瓣辅助圆圆心二位置 O3 +66 +39 +21 +12 +15 +9 +10 +6
中置花瓣辅助圆圆心三位置 O4 +53 +50 +17 +16 +12 +11 +8 +8
中置花瓣辅助圆一、二、三直径 ф1 216 68 47 34
中置花瓣辅助圆圆心四位置 O5 0 +115 0 +36 0 +25 0 +18
中置花瓣辅助圆四直径 ф2 87 27 19 14

C3  以O6O7O8为圆心作三个直径均为ф3的辅助圆,并以O9O10O911为圆心作一个直径均为ф4的辅助圆,再以O12为圆心作一个直径为ф5的辅助圆,连接弧线构成左、右侧莲花花瓣(图C3)。

图C3

mm

项目 图C3中

的代号

规格
1号 2号 3号 4号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一位置 O6 -182 +96 -152 +80 -121 +64 -91 +48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二位置 O7 -213 +91 -178 +76 -142 +61 -107 +46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三位置 O8 -234 +64 -195 +53 -156 +43 -117 +32
左侧花瓣辅助圆一、二、三直径 ф3 649 541 433 325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四位置 O9 -339 -372 -283 -310 -226 -248 -170 -186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五位置 O10 -370 -343 -308 -286 -247 -229 -185 -172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六位置 O11 -379 -307 -316 -256 -253 -205 -190 -154
左侧花瓣辅助圆四、五、六直径 ф4 763 636 509 382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七位置 O12 -485 -21 -404 -18 -323 -14 -243 -11
左侧花瓣辅助圆七直径 ф5 260 217 173 130

mm

表(完)
项目 图C3中

的代号

规格
5号 车旗 签字旗 桌旗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一位置 O6 -61 +32 -19 +10 -13 +7 -10 +5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二位置 O7 -71 +30 -22 +10 -16 +7 -11 +5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三位置 O8 -78 +21 -24 +7 -17 +5 -12 +3
左侧花瓣辅助圆一、二、三直径 ф3 216 68 47 34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四位置 O9 -113 -124 -35 -39 -25 -27 -18 -19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五位置 O10 -123 -114 -39 -36 -27 -25 -19 -18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六位置 O11 -126 -102 -40 -32 -28 -22 -20 -16
左侧花瓣辅助圆四、五、六直径 ф4 254 80 56 40
左侧花瓣辅助圆圆心七位置 O12 -162 -7 -51 -2 -35 -2 -25 -1
左侧花瓣辅助圆七直径 ф5 87 27 19 14

C4  以O1点为圆心作一直径为ф6的五角星定位辅助圆,以其与纵轴正向相交点为中心作一个外接圆直径为ф7的正五角星,以O1点为中心在横轴上方作四条放射线,并使α1为70°、α2为130°,以放射线与五角星定位辅助圆的相交点为中心分别作四个外接圆直径均为ф8的正五角星,所有五角星底角尖均朝向O1点(图C4)。

图C4

mm

项目 图C4中的

代号

规格
1号 2号 3号 4号
五角星定位辅助圆直径 ф6 909 758 606 455
大五角星外接圆直径 ф7 211 176 141 106
小五角星外接圆直径 ф8 146 122 97 73
五角星定位角一 α1 70°
五角星定位角二 α2 130°
项目 图C4中的

代号

规格
5号 车旗 签字旗 桌旗
五角星定位辅助圆直径 ф6 303 95 66 47
大五角星外接圆直径 ф7 70 22 15 11
小五角星外接圆直径 ф8 49 15 11 8
五角星定位角一 α1 70°
五角星定位角二 α2 130°

C5  从莲花底边向下作十条水平辅助带A1A5B1B5A1为莲花与大桥间距,B1为白色大桥高度。以O12O13为圆心作两个直径均为ф9的辅助圆,将弧线与大桥辅助带B1相连接构成大桥(图C5)。

图C5

mm

项目 图C5中

的代号

规格
1号 2号 3号 4号 5号 车旗 签字旗 桌旗
莲花与大桥间距 A1 25 21 17 13 8 3 2 1
大桥高度 B1 32 27 21 16 11 3 2 2
海水(白色部分)

条宽

B2 16 13 11 8 5 2 1 1
B3 25 21 17 13 8 3 2 1
B4 32 27 21 16 11 3 2 2
B5 40 33 27 20 13 4 3 2
海水(绿色部分)

条宽

A2 33 28 22 16 11 3 3 2
A3 33 28 22 16 11 3 3 2
A4 25 21 17 13 8 3 2 1
A5 16 13 11 8 5 2 1 1
项目 图C5中

的代号

规格
1号 2号 3号 4号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左侧大桥辅助圆

圆心一位置

O12 -224 +39 -187 +33 -149 +26 -112 +20
左侧大桥辅助圆

圆心二位置

O13 -209 +7 -174 +6 -139 +5 -105 +4
左侧大桥辅助圆

一、二直径

ф9 649 541 433 325
项目 图C5中

的代号

规格
5号 车旗 签字旗 桌旗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横坐标 纵坐标
左侧大桥辅助圆

圆心一位置

O12 -75 +13 -23 +4 -16 +3 -12 -2
左侧大桥辅助圆

圆心二位置

O13 -70 -2 -22 -1 -15 +1 -11 0
左侧大桥辅助圆

一、二直径

ф9 216 68 47 34

C6  取消所有辅助线,最后求得完成的区旗图案(图C6)。

图C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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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根据《国家版权局关于在查处侵权盗版案件中标准类出版物有关著作权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国版发函〔2020〕1号):“强制性标准是具有法规性质的技术性规范,不受著作权法保护。”
  • 根据《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制定强制性国家标准参考相关国际标准的,应当遵守相关国际标准化组织的版权政策。”故所有参考相关国际标准制定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其版权参照对应标准化组织的版权政策执行。
  • 此外,1989年4月1日颁布实施、2018年3月6日废止的《标准化法条文解释》(原国家技术监督局令第12号)第十四条规定:“……推荐性标准一旦纳入指令性文件,将具有相应的行政约束力。”据此,在1989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间被纳入指令性文件且具有行政强制力的国家标准,是具有强制性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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