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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 17654-1999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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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Regional flag of Macao Special Administrative Region
GB 17654-1999

1999年2月1日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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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標準的附錄A《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說明》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條和《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和有關文件及起草工作的說明》中有關條文編制的。
二、本標準依據1999年1月16日全國人民代表大會澳門特別行政區籌備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使用暫行辦法》的附件1《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說明》制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的形狀、圖案、標準尺寸等技術要求,並將該文件作為本標準的附錄B。
三、本標準中對各種面料製作區旗的色牢度、標準尺寸及允許誤差、五星黃色色度值、旗面外觀評定、旗面縫製等一些重要的技術參數分別參照了GB 12982-1996《國旗》、GB 12983-1991《國旗顏色標準樣品》和GB/T 17392-1998《國旗用織物》中相對應的指標。
本標準的附錄A、附錄B、附錄C是標準的附錄。
本標準由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提出。
本標準由國家質量技術監督局標準化司歸口。
本標準負責起草單位:全國顏色標準化技術委員會。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孫秀如、齊亞民、鄭邦鄰、韓岳、周曉平、孫沛。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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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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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規定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以下簡稱區旗)的技術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包裝、標誌。

本標準適用於以化學纖維織物(不含人造纖維織物)、絲綢為材質製作的區旗,也適用於以棉、毛、麻織物製作的區旗。以紙張、塑料等材質製作的區旗外觀質量控制亦應參照本標準。

2 引用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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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列標準所包含的條文,通過在本標準中引用而構成為本標準的條文。本標準出版時,所示版本均為有效。所有標準都會被修訂,使用本標準的各方應探討使用下列標準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 250-1995 評定變色用灰色樣卡(idt ISO 105/A02:1993)

GB/T 3921.1-1997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洗色牢度:試驗1(eqv ISO 105/C01:1989)

GB/T 3921.3-1997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洗色牢度:試驗3(eqv ISO 105/C03:1989)

GB/T 3979-1997 物體色的測量方法

GB/T 8427-1998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人造光色牢度 氙弧(neq ISO 105/B02:1994)

GB/T 8430-1998 紡織品 色牢度試驗 耐人造氣候色牢度 氙弧(neq ISO 105/B04:1994)

GB 12983-1991 國旗顏色標準樣品

GB/T 17392-1998 國旗用織物

3 定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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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標準採用下列定義。

3.1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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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表徵中華人民共和國設立的澳門特別行政區的繪有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圖案的綠色旗幟。

3.2 蓮花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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係指區旗上蓮花、大橋、海水的特定反射比的白色。

4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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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區旗形狀和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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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1 區旗形狀和圖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說明》中的有關規定,見附錄A。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如圖1所示。
4.1.2 區旗圖案以旗面長度的中心線為軸左右對稱,見圖2。

圖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

4.2 標準區旗各部圖形尺寸和允許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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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1 標準區旗各部圖形尺寸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說明》中有關規定,見附錄B。
4.2.2 標準區旗各部圖形尺寸和允許誤差見表1和圖2。
4.2.3 標準區旗製作解析圖及標準數據見附錄C。

表1 標準區旗各部圖形尺寸和允許誤差
項目 圖2中代號 1號 2號 3號 4號 5號 車旗 簽字旗 桌旗
旗面 L 2880+30 2400-24 1920+20 1440-18 960+15 300+6 210+4 150+3
H 1920+20 1600-16 1280+13 960+12 640+10 200+4 140+3 100-2
緯斜< 30 24 20 20 15 - - -
大五角星
上角尖
距旗面上邊 H1 360±12 300±10 240±8 180±6 120±4 38±2 26±2 19±2
距蓮花頂尖 H2 250±8 208±7 167±6 125±5 83±3 26±2 18±2 13±2
大五角星外接圓直徑 ф 210±8 175±7 140±6 105±4 70±3 22±2 15±2 11±2
小五角星外接圓直徑 ф1 146±6 122±5 97±4 73±3 49±2 15±2 11±2 8±2
蓮花總長 L1 972±10 810±8 648±7 486±5 324±4 101±2 71±2 50±2
蓮花底尖距大橋頂尖距離 H5 36±5 30±4 24±3 18±2 12±2 4 3 2
海水底邊距旗面下邊 H3 422±12 352±10 281±8 211±6 141±4 44±2 31±2 22±2
白色大橋高度 H6 32+4 27+3 21+2 16+2 11+2 3 2 2
海水
(綠色部分)
高度一 H7 33 4 28-3 22-2 16-2 11-2 3 3 2
高度二 H9 33-4 28-3 22-2 16-2 11-2 3 3 2
高度三 H11 25-3 21-2 17-2 13-2 8-2 3 2 1
高度四 H13 16-2 13-2 11-2 8-2 5 2 2 1 1
海水
(白色部分)
高度一 H8 16+2 13+2 11+2 8+2 5+2 2 1 1
高度二 H10 25+3 21+2 17+2 13+2 8+2 3 2 1
高度三 H12 40+4 33+4 27+3 20+2 13+2 4 3 2
旗杆套 高度 H4 1920+100 1600+100 1280-100 960+80 640+50 200+40 140+5 100-3
寬度 B 80~85 70~75 60~65 50~55 40~45 15~25 10~16 8~12
圖2 標準區旗各部圖形尺寸

4.2.4 因特殊需要製作非標準尺寸區旗時,均按標準區旗尺寸和允許誤差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

4.3 區旗用織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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製作區旗的織物須符合GB/T 17392的有關規定。

4.4 區旗顏色及允許誤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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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1 旗面綠色:化學纖維織物、絲綢製作的區旗旗面中的綠色色度值和允許色差見表2。

表2 區旗旗面綠色色度值及允許色差(D65光源)
材質 刺激值

Y19

色度坐標 允許色差
x10 y10
化學纖維織物 長絲 7.5 0.256 0.406 均為Eab≤4.0
仿毛 9.5 0.248 0.411
絲綢 11.2 0.239 0.426

4.4.2 五星黃色:化學纖維織物、絲綢製作的區旗旗面中的五星黃色分別以GB 12983中化學纖維織物、絲綢的五星黃色為準。按GB 250進行評定時,色差不得低於3~4級。
4.4.3 蓮花白色:化學纖維織物、絲綢製作的區旗蓮花白色的刺激值Y70不得低於70。
4.4.4 旗杆套白色:以GB 12983中的旗杆套白色為準。按GB 250進行評定時,色差不得低於3~4級。
旗杆套上、下二端適當位置上允許安置與旗面、旗杆套顏色和諧的金屬或塑料環圈。旗杆套長度允許適當長於旗面高。
4.4.5 棉、毛、麻織物材質製作的區旗旗面綠色與本標準4.4.1中對化學纖維織物規定相一致。蓮花、大橋、海水白色與本標準4.4.3中規定相一致。旗面中的五星黃色與GB 12983中化學纖維織物的五星黃色相一致。按GB 250進行評定時色差不得低於3~4級。

4.5 區旗色牢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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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旗色牢度見表3。

表3 區旗色牢度
材質 項目 綠色 白色
化學纖維織物 耐人造光色牢度 4級 4級
耐人造氣候色牢度 3級 3~4級
耐洗色牢度(原樣褪色) 3~4級 4級
絲綢 耐人造光色牢度 3級 3~4級
耐人造氣候色牢度 3級 3~4級
耐洗色牢度(原樣褪色) 3~4級 3級

棉、毛、麻織物為材質的區旗,其色牢度不低於表3中對絲綢材質規定的要求。

4.6 區旗縫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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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1 標準區旗旗面不允許有拼接縫。
4.6.2 1~5號旗、車旗四周縫邊一律為雙趟線,縫邊處不得有毛紗外露。
4.6.3 旗周邊、旗杆套與旗面接縫處的縫製針腳數為每100mm有34~42針,縫製針腳線平直,不得起皺。

4.7 旗面外觀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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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旗旗面外觀評定是按每面旗為單位進行檢驗,評定要求見表4。

表4 旗面外觀評定要求
項目 要求
綠色部分 不允許有明顯的污漬、搭色、色漬、皺條
黃色、白色部分 不允許有明顯的污漬、色漬。五星、蓮花、大橋、海水不允許有明顯的輪廓不清
旗面上、中、下色差 按GB 250進行評定時,不低於4級,相當於Eab-2.0
旗面外觀 不允許旗面有白邊、深淺邊及有明顯影響外觀的織疵缺陷
不允許在旗面(含正、反兩面)和周邊附加飾物、文字或其他圖案

5 試驗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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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旗面中綠色的色度值、旗面中白色的刺激值Y10的色度測量方法按GB/T 3979中的規定進行。測量結果用GB/T 3979中的規定表示,即測定值用刺激值Y10x10y10表示。

5.2  旗面中的五星黃色色差評定方法按GB 250進行。

5.3  區旗色牢度試驗方法

5.3.1  耐人造光色牢度試驗按GB/T 8427-1998中的6.2.3規定進行。

5.3.2  耐人造氣候色牢度試驗按GB/T 8430-1998中的6.4規定進行。

5.3.3  絲綢耐洗色牢度按GB/T 3921.1中的規定進行。棉、化學纖維織物按GB/T 3921.3中的規定進行。

5.4  標準區旗各部圖形尺寸和允許誤差的計量用經檢驗合格的、準確度不低於0.5%的量具。

5.5  區旗旗面外觀評定試驗,在明亮的自然光下距離旗面1~1.2m,用目視進行判斷,採用燈光檢驗時需用日光色熒光燈,照度不低於750lx。


6 檢驗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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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  旗面的形狀、圖案和各部圖形尺寸、旗面外觀評定、顏色質量、旗面縫製為出廠檢驗。當材質、染料、工藝發生變化時應進行型式檢驗。

6.2  每批產品檢驗抽樣數為該批產品總數的2%,但不得少於10面;樣品應隨機抽取。

6.3  每批產品檢驗中,每個樣品的所有檢驗項目全部合格的,判定此樣品為合格;當所有樣品都合格時,判定該批產品為合格品,否則為不合格品。不合格品不得出廠。

7 包裝、標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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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  每面區旗應單獨包裝,其包裝上應註明產品名稱、規格、材質、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商標、執行國家標準的編號。

7.2  批量區旗的外包裝應保證成品品質不受損傷,便於運輸。外包裝上應註明:產品名稱、規格、材質、數量、生產企業的名稱和地址、商標、外型尺寸、重量、安全運輸標誌。

7.3  每面區旗都應附有生產企業的商標。商標置於旗杆套下端。標誌各向尺寸不得大於旗杆套寬度。車旗、簽字旗、桌旗的標誌可貼印在旗杆套下端里向或單面區旗外包裝袋右下方。

附錄 A
(標準的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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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說明

澳門特別行政區的區旗是繪有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圖案的綠色旗幟。
(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第十條)
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是一面中間繪有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圖案的綠色旗幟。澳門是祖國不可分割的部分,五星象徵國家的統一;蓮花深為澳門居民喜愛,它在五星照耀下含苞欲放喻意澳門將來興旺發達,蓮花的三個花瓣表示組成澳門的三個島嶼;大橋和海水反映的是澳門自然環境的特點。
(引自《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草案)」和有關文件及起草工作的說明》)

附錄 B
(標準的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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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區旗說明
(引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區徽使用暫行辦法》附件1)

區旗的形狀、顏色兩面相同,旗上五星、蓮花、大橋、海水圖案兩面相對。為便利計,本件僅以旗杆在左之一面為說明之標準。對於旗杆在右之一面,均應對應製作。
一、旗面為綠色,呈長方形,其長與高為三與二之比。旗面中間繪有由三個花瓣組成的白色蓮花。位於蓮花上方的金黃色五角星一大四小,中置大五角星左右各有兩顆小五角星,蓮花下方是白色大橋及綠白相間並由近向遠漸變的海水。區旗圖案見圖B1。

圖B1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圖案

二、區旗旗面通用尺寸定為如下八種:

1號:長288cm,高192cm。

2號:長240cm,高160cm。

3號:長192cm,高128cm。

4號:長144cm,高96cm。

5號:長96cm,高64cm。

車旗:長30cm,高20cm。

簽字旗:長21cm,高14cm。

桌旗:長15cm,高10cm。

因特殊需要製作不同尺寸區旗時,均按通用尺寸成比例地放大或縮小。

三、區旗旗面圖案定位圖

圖B2 區旗旗面圖案定位圖

附錄 C
(標準的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區旗製作解析圖及標準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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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準的附錄)
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
區旗製作解析圖及標準數據

C1  旗面為一個長與高之比為3:2的長方形,以旗面高、長的對摺線為橫、縱坐標軸建立直角坐標系,原點O位於旗面的中心點。
O1點為圓心,ф為直徑作一圖案輔助圓。圖案輔助圓中坐標縱軸兩側圖案對應繪製(圖C1)。

圖C1

mm

項目 圖C1中的代號 規格
1號 2號 3號 4號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旗面長 L 2880 2400 1920 1440
旗面高 H 1920 1600 1680 960
旗面中圖案輔助圓圓心位置 O1 0 +38 0 +32 0 +26 0 +19
旗面中圖案輔助圓直徑 ф 1152 960 768 576
項目 圖C1中的代號 規格
5號 車旗 簽字旗 桌旗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旗面長 L 960 300 210 150
旗面高 H 640 200 140 100
旗面中圖案輔助圓圓心位置 O1 0 +13 0 +4 0 +3 0 +2
旗面中圖案輔助圓直徑 ф 384 120 84 60

C2  以O2O3O4為圓心作三個直徑均為ф1的輔助圓,並以O5為圓心作一個直徑為ф2的輔助圓,連接弧線構成中置蓮花花瓣(圖C2)。

圖C2

mm

項目 圖C2中

的代號

規格
1號 2號 3號 4號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中置花瓣輔助圓圓心一位置 O2 +212 +100 +177 +83 +141 +67 +106 +50
中置花瓣輔助圓圓心二位置 O3 +199 +118 +166 +98 +133 +79 +100 +59
中置花瓣輔助圓圓心三位置 O4 +158 +149 +132 +124 +105 +99 +79 +75
中置花瓣輔助圓一、二、三直徑 ф1 649 541 433 325
中置花瓣輔助圓圓心四位置 O5 0 +346 0 +288 0 +231 0 +173
中置花瓣輔助圓四直徑 ф2 260 217 173 130
項目 圖C2中

的代號

規格
5號 車旗 簽字旗 桌旗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中置花瓣輔助圓圓心一位置 O2 +71 +33 +22 +10 +16 +7 +11 +5
中置花瓣輔助圓圓心二位置 O3 +66 +39 +21 +12 +15 +9 +10 +6
中置花瓣輔助圓圓心三位置 O4 +53 +50 +17 +16 +12 +11 +8 +8
中置花瓣輔助圓一、二、三直徑 ф1 216 68 47 34
中置花瓣輔助圓圓心四位置 O5 0 +115 0 +36 0 +25 0 +18
中置花瓣輔助圓四直徑 ф2 87 27 19 14

C3  以O6O7O8為圓心作三個直徑均為ф3的輔助圓,並以O9O10O911為圓心作一個直徑均為ф4的輔助圓,再以O12為圓心作一個直徑為ф5的輔助圓,連接弧線構成左、右側蓮花花瓣(圖C3)。

圖C3

mm

項目 圖C3中

的代號

規格
1號 2號 3號 4號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一位置 O6 -182 +96 -152 +80 -121 +64 -91 +48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二位置 O7 -213 +91 -178 +76 -142 +61 -107 +46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三位置 O8 -234 +64 -195 +53 -156 +43 -117 +32
左側花瓣輔助圓一、二、三直徑 ф3 649 541 433 325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四位置 O9 -339 -372 -283 -310 -226 -248 -170 -186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五位置 O10 -370 -343 -308 -286 -247 -229 -185 -172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六位置 O11 -379 -307 -316 -256 -253 -205 -190 -154
左側花瓣輔助圓四、五、六直徑 ф4 763 636 509 382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七位置 O12 -485 -21 -404 -18 -323 -14 -243 -11
左側花瓣輔助圓七直徑 ф5 260 217 173 130

mm

表(完)
項目 圖C3中

的代號

規格
5號 車旗 簽字旗 桌旗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一位置 O6 -61 +32 -19 +10 -13 +7 -10 +5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二位置 O7 -71 +30 -22 +10 -16 +7 -11 +5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三位置 O8 -78 +21 -24 +7 -17 +5 -12 +3
左側花瓣輔助圓一、二、三直徑 ф3 216 68 47 34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四位置 O9 -113 -124 -35 -39 -25 -27 -18 -19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五位置 O10 -123 -114 -39 -36 -27 -25 -19 -18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六位置 O11 -126 -102 -40 -32 -28 -22 -20 -16
左側花瓣輔助圓四、五、六直徑 ф4 254 80 56 40
左側花瓣輔助圓圓心七位置 O12 -162 -7 -51 -2 -35 -2 -25 -1
左側花瓣輔助圓七直徑 ф5 87 27 19 14

C4  以O1點為圓心作一直徑為ф6的五角星定位輔助圓,以其與縱軸正向相交點為中心作一個外接圓直徑為ф7的正五角星,以O1點為中心在橫軸上方作四條放射線,並使α1為70°、α2為130°,以放射線與五角星定位輔助圓的相交點為中心分別作四個外接圓直徑均為ф8的正五角星,所有五角星底角尖均朝向O1點(圖C4)。

圖C4

mm

項目 圖C4中的

代號

規格
1號 2號 3號 4號
五角星定位輔助圓直徑 ф6 909 758 606 455
大五角星外接圓直徑 ф7 211 176 141 106
小五角星外接圓直徑 ф8 146 122 97 73
五角星定位角一 α1 70°
五角星定位角二 α2 130°
項目 圖C4中的

代號

規格
5號 車旗 簽字旗 桌旗
五角星定位輔助圓直徑 ф6 303 95 66 47
大五角星外接圓直徑 ф7 70 22 15 11
小五角星外接圓直徑 ф8 49 15 11 8
五角星定位角一 α1 70°
五角星定位角二 α2 130°

C5  從蓮花底邊向下作十條水平輔助帶A1A5B1B5A1為蓮花與大橋間距,B1為白色大橋高度。以O12O13為圓心作兩個直徑均為ф9的輔助圓,將弧線與大橋輔助帶B1相連接構成大橋(圖C5)。

圖C5

mm

項目 圖C5中

的代號

規格
1號 2號 3號 4號 5號 車旗 簽字旗 桌旗
蓮花與大橋間距 A1 25 21 17 13 8 3 2 1
大橋高度 B1 32 27 21 16 11 3 2 2
海水(白色部分)

條寬

B2 16 13 11 8 5 2 1 1
B3 25 21 17 13 8 3 2 1
B4 32 27 21 16 11 3 2 2
B5 40 33 27 20 13 4 3 2
海水(綠色部分)

條寬

A2 33 28 22 16 11 3 3 2
A3 33 28 22 16 11 3 3 2
A4 25 21 17 13 8 3 2 1
A5 16 13 11 8 5 2 1 1
項目 圖C5中

的代號

規格
1號 2號 3號 4號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左側大橋輔助圓

圓心一位置

O12 -224 +39 -187 +33 -149 +26 -112 +20
左側大橋輔助圓

圓心二位置

O13 -209 +7 -174 +6 -139 +5 -105 +4
左側大橋輔助圓

一、二直徑

ф9 649 541 433 325
項目 圖C5中

的代號

規格
5號 車旗 簽字旗 桌旗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橫坐標 縱坐標
左側大橋輔助圓

圓心一位置

O12 -75 +13 -23 +4 -16 +3 -12 -2
左側大橋輔助圓

圓心二位置

O13 -70 -2 -22 -1 -15 +1 -11 0
左側大橋輔助圓

一、二直徑

ф9 216 68 47 34

C6  取消所有輔助線,最後求得完成的區旗圖案(圖C6)。

圖C6

本作品來自強制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

  • 根據《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標準著作權糾紛給最高人民法院的答覆》(權司〔1999〕50號),「強制性標準是具有法規性質的技術性規範」,所以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不適用著作權保護;但《國家版權局版權管理司關於標準著作權糾紛給最高人民法院的答覆》也指出「推薦性標準不屬於法規性質的技術性規範,屬於著作權法保護的範圍。」
  • 根據《國家版權局關於在查處侵權盜版案件中標準類出版物有關著作權法律適用問題的復函》(國版發函〔2020〕1號):「強制性標準是具有法規性質的技術性規範,不受著作權法保護。」
  • 根據《強制性國家標準管理辦法》第五十一條第二款:「制定強制性國家標準參考相關國際標準的,應當遵守相關國際標準化組織的版權政策。」故所有參考相關國際標準制定的強制性國家標準,其版權參照對應標準化組織的版權政策執行。
  • 此外,1989年4月1日頒布實施、2018年3月6日廢止的《標準化法條文解釋》(原國家技術監督局令第12號)第十四條規定:「……推薦性標準一旦納入指令性文件,將具有相應的行政約束力。」據此,在1989年4月1日至2018年1月1日期間被納入指令性文件且具有行政強制力的國家標準,是具有強制性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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