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民国7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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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本信息 | |
版本 | 中华民国(台湾)交通部及内政部发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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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第1至73条; 第73至132条; 第132至158条; 第158至203条; 第203条至附录三; 附录三; 勘误表 |
贡献者 | Jusjih |
完成度 | |
备注 | 图文大致完成,但仍要校正。民国78年(1989年)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全文修正235条,奠定再修正条文的基础。道路交通标志标线号志设置规则 (民国91年)版本格式化的图文已回溯类推校正,力求完整以及合乎历次版本内容。标志号志图像上载到c:Category:Diagrams of road signs of Taiwan。标线图像上载到c:Category:Road markings in Taiwan。注意异体字,像是当时流行吿、淸、爲、衆、啓、愼、脚,后来流行告、清、為、眾、啟、慎、腳。 |
校对 | Jusji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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