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论: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民國78年)
新增話題外觀
版本資訊 | |
版本 | 中華民國(臺灣)交通部及內政部發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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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 | 第1至73條、第73至132條、第132至158條、第158至203條、第203至附錄三、附錄三、勘誤表 |
貢獻者 | Jusjih |
完成度 | |
備註 | 民國78年(1989年)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全文修正235條,奠定現行條文的基礎。道路交通標誌標線號誌設置規則 (民國91年)版本格式化的圖文要回溯類推校正,力求完整以及合乎歷次版本內容。標誌號誌圖像要上載到commons:Category:Diagrams of road signs of Taiwan。標線圖像要上載到commons:Category:Road markings in Taiwan。注意異體字,像是當時流行吿、淸、爲、衆、啓,後來流行告、清、為、眾、啟。 |
校對 | Jusji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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