模板:中华民国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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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民国《民法》有五编,各有其施行法:
民法编数及名称 条号 其施行法
民法第一编总则 第1至152条 民法总则施行法
民法第二编债 第153至756-9条 民法债编施行法
民法第三编物权 第757至966条 民法物权编施行法
民法第四编亲属 第967至1137条 民法亲属编施行法
民法第五编继承 第1138至1225条 民法继承编施行法
本文是中华民国法规相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可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本文是中华民国法规相关澳门法例,可参见民法典
本文是中华民国法规相关日本法,可参见ja:民法
本文是中华民国法规相关大韩民国法律,可参见ko:민법 (대한민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