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译:义律通函(关于达成《穿鼻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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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律通函
作者:查理·义律
1841年
译者:维基文库
如欲参考本文的粤语版翻译,请见义律通函。因为英文原文的行文用字语调,所以用上了少少文言文。


通函


致不列颠女皇陛下臣民


澳门,一八四一年一月二十日


女皇陛下之全权公使谨现于此宣布,钦差大臣与彼达成初步安排之结论,包括以下条款:


一. 香港岛及港湾割让予不列颠国王。所有因于该处经商而征收予帝国 [注 1] 之合理收费及税金,应如同在黄埔 [注 2] 经贸般也。
二. 赔偿予不列颠政府六百万银元,一百万一次还清,而馀额分成每年等份直到一八四六年。
三. 两国之间官员于平等基础上直接交流。
四. 广东港口之经贸须于中华新年后十日内开放,并于黄埔 [注 2] 执行,直至新定居地 [注 3] 之其他安排得以运作为止。


细节仍为谈判之中。


全权公使谨此把握最早时机以作声明,女皇陛下之政府从未只为不列颠船只及商人之利益寻求于中华之特权,彼只为履行其责任,为可能到访女皇陛下领土之外国臣民、公民及船只,提供不列颠旗帜下之保障。


直至女皇陛下另降谕旨,将不作港口或其他不列颠政府之改动。


全权公使谨此容彼作数则笼统观察:


对过去及已获补偿之伤害之忘却,会自然源于女皇臣民之应当感受。的确,应记得之,除非有系统地配以对人民 [注 4] 之调和看待,并以吾等快将建立之基础上,对国 [注 5] 之机构及政府以礼处之,否则,单靠政治干预而得之改变幅度,并不能有效令吾等情况稳步改善。


全权公使谨此只能斗胆简言提及统帅远征中华之灼热情怀与睿智;而所有部队之军官及队伍罕见地让热忱、耐性与忍耐融合为一,使之于守占及行动每刻均出众于人。


彼有愧于只能以贫乏辞令表述,但彼为之深信,不列颠社区会挚诚与之对统帅阁下及整支部队心怀久远不灭之敬意。


彼不能不于停笔前表明,于上述之事情外,问题之得以和平改善,必归功于非凡杰出一人之不苟至诚,即谈判须得与之继续之君也。


(签名) CHARLES ELLIOT

女皇陛下全权公使,于中华

备注[编辑]

  1. “帝国”是指大清。
  2. ^ 2.0 2.1 是指广东的黄埔,不是九龙那个。
  3. “新定居地”是指新殖民地,也就是香港。
  4. “人民”是指在华英国侨民。
  5. “国家”是指英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