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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三門峽市第一批市級歷史建築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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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門峽市人民政府關於公布三門峽市第一批市級歷史建築的通知
三政〔2018〕5號
制定機關:三門峽市人民政府
2018年3月19日
第二批

各縣 (市、區)人民政府,城鄉一體化示範區、開發區管理委員會,市人民政府有關部門:

為加強歷史建築保護利用,更好地傳承歷史文化、延續城市歷史文脈和彰顯地域特色,促進城市規劃建設與歷史文化建築協調統一發展,根據《河南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關於加強歷史建築保護與利用工作的通知》(豫建規〔2017〕29號)精神,通過普查、篩選、評估、公示等環節,經市政府研究,確定三門峽火車站為我市第一批市級歷史建築。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要嚴格實行定點掛牌,建立完善的檔案制度。對公布的歷史建築,首要任務是保護好建築現狀,劃定保護界限,嚴禁隨意拆除和破壞已經公布的歷史建築。

二、湖濱區政府具體負責三門峽火車站的保護管理工作,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做好對歷史建築保護管理工作的指導。

2018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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