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全國人大常委會、國務院關於宋慶齡病情的公告/第五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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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號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關於宋慶齡名譽主席病情的公告
(第五號)

1981年5月19日於北京市
第六號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一九八一年/第十一號

宋慶齡名譽主席19日體溫多在攝氏39度以上。血白細胞計數278,700,淋巴細胞占97%。胃腸道仍有出血。尿量減少。血壓一直靠用藥維持。

一九八一年五月十九日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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