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關於取締私設電台、廣播電台、報話機的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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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小組
關於取締私設電台、廣播電台、報話機的命令

中發〔67〕303號
中國共產黨第八屆中央委員會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國共產黨中央軍事委員會
中央文化革命小組
1967年9月23日
毛主席批示:照辦。九月二十三日

  近日來發現有的地方私設廣播電台,播送違法的派別性的廣播節目,有的地方私設秘密電台、無線電報話機和報話網,擅自編造和使用密碼,進行秘密通訊和通話。必須嚴肅指出:這些事是違反黨紀國法、絕對不允許的。這種做法嚴重破壞了文化大革命,破壞了無產階級專政。它不但造成了無線電波的傳播混亂,影響了中央和地方電台正常廣播,而且嚴重地泄露了黨和國家機密,給黨和國家造成政治上的嚴重損失。其中有一些,就是暗藏的反革命分子、敵特分子搞的,必須引起我們高度警惕。

  電台、廣播電台、報話機等,只能是在以毛主席為首的黨中央批准後設立的黨、政、軍的宣傳通訊機關,只能反映無產階級專政的根本利益,決不允許用來為某一個派別服務。它必須嚴格遵守黨和國家的紀律和規定,決不允許出現無政府狀態。為此,中央重申:一切私設的電台、廣播電台、報話機等,應自即日起立即無條件地全部撤除。嚴禁私自編造和使用密碼。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任何形式私設電台、廣播電台、報話機等。今後如再發現有私自設立電台、廣播電台、報話機,編造和使用密碼等事,當以國法論處,並由當地衛戍司令部、警備司令部、駐軍或其他軍事領導機關執行。

  此件可在城鄉廣大革命群眾中宣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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