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決定
中共中央關於加強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決定 (1990年3月12日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 中國共產黨第十三屆中央委員會 1990年3月1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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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民群眾是我們黨的力量源泉和勝利之本。能否始終保持和發展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直接關係到黨和國家的盛衰興亡。
中國共產黨是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武裝起來的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工人階級先鋒隊。我們黨的性質、宗旨和指導思想,決定了黨必須把為人民謀利益作為自己全部活動的出發點和歸宿。黨在長期鬥爭中創造和發展起來的一切為了群眾,一切依靠群眾,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的群眾路線,是實現黨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組織路線的根本工作路線,是中國共產黨的優良傳統和政治優勢。歷史經驗反覆證明,什麼時候黨的群眾路線執行得好,黨群關係密切,我們的事業就順利發展;什麼時候黨的群眾路線執行得不好,黨群關係受到損害,我們的事業就遭受挫折。我們黨執政以後,有了更多更好的為人民服務的條件。由於地位的變化,現在又實行改革開放,發展商品經濟,如果不能正確地運用權力,如果不能自覺抵制資產階級和其他剝削階級腐朽思想的侵蝕,就會滋長脫離群眾的危險。全黨同志必須時刻警惕這種危險,經受住執政和改革開放的考驗,努力保持和發展黨同群眾的密切聯繫。
現在,我們黨和國家正處在一個歷史發展的關鍵時期。我們要更好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深化經濟、政治體制改革,擴大對外開放,實現到本世紀末國民生產總值再翻一番的戰略目標,鞏固和完善社會主義制度,挫敗國內外反共反社會主義勢力的和平演變活動,任務十分繁重艱巨。黨只有更好地支持和領導人民群眾當家作主,行使管理國家事務和社會事務的權利,充分發揮歷史主動精神,才能勝利完成這些任務。我們黨同群眾的關係、幹部同群眾的關係總的說是好的。但是,這些年來在一些黨員幹部中也滋長了官僚主義、主觀主義、形式主義、個人主義的不良傾向和以權謀私等腐敗現象,有的發展到相當嚴重的地步。我們必須堅決克服各種脫離群眾的弊病,大力加強黨風建設,進一步密切黨同群眾的聯繫,增強黨的凝聚力和戰鬥力,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共同奮鬥,這對於實現黨所肩負的歷史任務,具有重大而深遠的意義。
(二)我們黨要密切同人民群眾的聯繫,領導人民群眾勝利前進,首要的問題是必須保證決策和決策的執行符合人民的利益。
十一屆三中全會以來,我們黨制定並執行了一條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的路線和一系列重大方針政策,國家實力大為增強,人民生活明顯改善,廣大群眾基本上是滿意的。但在具體工作指導和某些具體政策措施上,也有缺點和失誤。積多年正反兩方面的經驗,要保證決策正確,執行有效,必須堅持從群眾中來到群眾中去,建立和健全民主的、科學的決策和執行程序。
(1)制定政策措施,擬制工作計劃,決定重大事項,務必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走群眾路線,充分調查研究,廣泛聽取各方面意見,反覆比較、鑑別和論證。有的重大決策在實施前還需要經過試點。
(2)黨委在決策過程中要嚴格執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充分發揚民主,認真傾聽不同意見,在民主討論的基礎上實行正確的集中。重大問題的決定,要實行表決。個人有不同意見,允許保留,但必須服從和執行集體的決定。
(3)決策作出之後,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要結合實際情況帶頭貫徹執行,絕不能政出多門,各行其是。有關國家事務的重大決策,要經過人大和政府通過法律程序變成國家意志,黨組織和黨員都要嚴格依法辦事。在決策執行中,要緊緊依靠群眾,並不斷接受實踐的檢驗,及時總結經驗,補充完善,糾正偏差,防止釀成大錯誤。遇有重大問題,應提出處理意見,及時向上報告。
要重視和加強決策研究、決策諮詢機構的工作,發揮它們的參謀作用。
(三)各級領導幹部必須經常深入基層,深入群眾,扎紮實實工作,把黨的路線、方針、政策落到實處。
正確的認識只能來源於群眾的實踐,正確的決策只有變成群眾的自覺行動才能實現。現在,有的領導幹部高高在上,滿足於發號施令,工作飄浮,不務實事;有的對黨的決定敷衍應付,做表面文章;有的弄虛作假,報喜不報憂,聽喜不聽憂;有的精神不振,無所用心,不去了解基層情況,不關心群眾的疾苦。這些不良作風,嚴重脫離群眾,貽誤黨的事業,必須痛下決心加以改變。
(1)領導要堅持一般號召與個別指導結合、點面結合的工作方法。每年要拿出一定的時間,蹲點調查,解剖「麻雀」,從群眾中汲取智慧和營養,推動面上的工作。要及時發現先進人物和先進典型,總結群眾在現代化建設和改革開放中創造的新鮮經驗,教育、鼓舞、引導群眾前進。
(2)縣以上機關要根據各自的工作特點和實際需要,組織在職幹部採取專題調查、解決突出問題、掛職鍛煉等多種形式輪流下基層,並制定計劃,形成制度,長期堅持。領導幹部每年下基層的時間,由各地區、各部門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要特別注意到艱苦的地方、困難的地方和問題多的地方去。大中型企業領導幹部,要經常下車間、班組和職工宿舍了解情況,聽取生產第一線職工群眾的意見,採納他們的合理化建議。
(3)幹部下基層,務必講求實效,切忌形式主義。要真正和群眾打成一片,以平等態度對待群眾,甘當小學生,不許妄自尊大;深入了解真實情況,如實向上反映,不許弄虛作假;遇事同當地幹部群眾商量,多辦實事,關心群眾疾苦;宣傳黨的政策,做思想政治工作;適當參加生產勞動;不許用公款吃喝,不許收受禮物,不許增加基層和群眾的負擔。黨組織要教育下基層的幹部自覺遵守這些規定,並進行檢查監督,對做得好的要表揚,對違反的要批評,情節嚴重的要嚴肅處理。
(4)對嚴重脫離群眾,給工作造成重大損失,引起群眾強烈不滿的領導幹部,要就地免職或給予紀律處分。
(四)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黨委都要在深化政治體制改革中,推進社會主義民主和法制建設,積極疏通和拓寬黨同人民群眾聯繫的渠道。
(1)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我國的根本政治制度。黨要加強在人民代表大會中的工作,進一步發揮人大作為權力機關的作用,加強人大及其常委會的立法和監督職能。人大中的黨組織和人大代表中的黨員,要密切聯繫非黨代表和廣大群眾,經常了解他們的意見和要求。
(2)加強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建設,密切同各民主黨派和各族各界人士的聯繫,堅持重大問題同他們協商,切實保障民主黨派成員和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和進行民主監督的權利。
(3)充分發揮工會、共青團、婦聯和其它群眾團體在加強黨同群眾聯繫中的橋梁、紐帶作用,經常聽取它們的情況反映和建議。
(4)努力開闢和創造聯繫群眾的新渠道、新形式,以利更加廣泛、深入、及時地聽取群眾的意見、要求和批評。
(5)鼓勵群眾反映真實情況。對正確的意見要虛心接受和採納,能解決的問題要及時解決,對不同的意見要認真考慮,做不到的要據實說明,對不正確的意見也要作出解釋並加以引導。不允許對群眾的意見採取聽而不聞、視而不見、文過飾非、敷衍塞責等錯誤態度,更不允許壓制批評、打擊報復。
(6)領導幹部要在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和其他群眾中結交一些敢於反映真實情況的朋友。通過他們,可以聽到群眾的心裡話,聽到基層幹部的呼聲,發現處於萌芽狀態的問題。
(五)堅定不移地加強廉政建設,繼續發揚艱苦奮鬥精神,克服黨內存在的消極腐敗現象。這是改善黨群關係,保證我們事業立於不敗之地的戰略措施。
我們黨的大多數幹部是廉潔奉公、勤政為民的。在反對腐敗問題上,黨同人民群眾是站在一起的。我們在這方面已經做了不少工作,取得了成效,但問題還不少,有的還很嚴重,不能絲毫懈怠。在改革開放、發展商品經濟的條件下,共產黨員更加需要自覺保持清正廉潔,堅決反對腐敗行為。如果聽任腐敗現象蔓延,黨就有走向自我毀滅的危險。
今明兩年,一定要在以下幾個方面切實抓出成效:
(1)繼續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近期做幾件群眾關心的事的決定》和各地區、各部門作出的有關規定,已經做到的要堅持下去,沒有做到的要抓緊做到,再犯的要加重處理。
(2)各級黨委要支持紀檢機關、監察部門經常檢查黨員幹部和黨員遵紀守法的情況,嚴肅處理利用職權敲詐勒索、索賄受賄、貪污盜竊、私分公款公物,以及黨政機關黨員幹部違法違紀建私房等問題。查明事實後,要區分不同情況,給予經濟處罰,紀律處分,觸犯刑律的要交由司法部門依法懲處。所有從事紀檢、監察、公安、審判、檢察等工作的共產黨員,必須秉公執紀執法,嚴禁徇私枉法。
(3)繼續抓緊查處大案要案。群眾反映強烈的案件,應公布處理結果。任何人都不得利用職權干擾查處工作。
(4)各級經濟管理部門、監督部門、公用事業部門和政法部門的黨組織,要同行政領導一起,大力加強行業廉政建設和職業道德教育。要採用領導與群眾相結合的辦法,堅決剎住行業不正之風,認真解決亂收費、亂攤派、亂罰款問題。要支持行政機關和公用事業部門在直接同群眾利益相關的問題上,繼續推行公開辦事章程、公開辦事結果、加強群眾監督的制度。同時建立健全內部制約機制,堵塞漏洞。
(5)提拔和任用幹部,必須嚴格按黨的原則和規定程序辦理,廣泛聽取群眾意見。違反中央規定,任人唯親,結幫營私,搞不正之風的,要堅決查處,並追究有關領導的責任。要抓緊建立領導幹部交流制度和迴避制度,並嚴格執行。
加強廉政建設,從中央到地方,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嚴於律己,一級帶一級,一級抓一級。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和中央各部委、中央國家機關各部委黨組,要對本地區、本部門黨內存在的腐敗現象,在充分調查了解的基礎上,作出如實的估計和分析,提出解決的步驟、辦法和措施。各地區、各部門今年底要將克服腐敗現象的進展情況向中央作一次專門報告。黨的各級紀律檢查委員會、各級黨委組織部要會同國家各級監察部門,具體負責督促檢查。
(六)對各級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必須加強監督。要建立和完善黨內監督與黨外監督,自上而下的監督與自下而上的監督的制度。
各級黨組織和黨的所有幹部都要接受監督。領導層次和領導職位越高的越要自覺接受監督,絕不允許有特殊黨員。
(1)建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定實行工作監督和法律監督的監督法,國務院制定行政監督法規。中央紀律檢查委員會要會同中央組織部擬定黨內監督條例。
(2)各級黨組織要十分重視群眾來信來訪。對於群眾反映的情況,要認真研究分析,區別情況,正確處理。需要查處的,應提交或責成有關機關查證核實處理。凡涉及領導幹部的重要案件,要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和有關規定,由相應機關負責查辦,嚴禁壓置不理、層層照轉、互相推諉、不了了之。
(3)縣以上黨員領導幹部,要自覺執行過雙重組織生活的規定。領導幹部在民主生活會上,要堅持原則,認真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互相幫助,互相監督。要堅持和完善民主評議領導幹部的制度。
(4)充分發揮輿論監督的作用。對於違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違反國家法律的行為,對於嚴重侵犯群眾利益的現象,黨委要支持輿論機關按照有關規定予以揭露和批評。黨報要及時準確地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正確引導社會輿論。
(5)中央和各省、自治區、直轄市黨委,可根據需要向各地、各部門派出巡視工作小組,授以必要的權力,對有關問題進行督促檢查,直接向中央和省、區、市黨委報告情況。這項工作,可吸收有經驗、有威望的老同志參加。
(七)黨的基層組織和廣大黨員,都要聯繫群眾,宣傳群眾,組織群眾,充分發揮戰鬥堡壘作用和先鋒模範作用。
黨的路線、方針、政策最終要通過基層黨組織和黨員在群眾中的工作貫徹落實。所有基層黨組織和黨員,都要帶頭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法律。無論做什麼事,都要向群眾進行正確的宣傳解釋,使群眾真正理解它的意義、做法以及同自己利益的關係,齊心協力去辦。要關心群眾的生活和進步,做好群眾的思想政治工作。共產黨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後。遇到損害群眾利益的現象要挺身而出,堅決鬥爭。當個人和小團體的利益同國家和人民利益發生矛盾時,要自覺服從國家和人民的利益。
企業黨組織要同行政領導一起,把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落到實處,尊重職工的主人翁地位,維護職工的民主權利,支持職代會依法行使各項職權,充分發揮職代會參與企業決策、管理和監督幹部的作用,充分發揮職工在發展生產、加強管理和合理分配中的作用。農村黨組織要積極帶領群眾勤勞致富、共同致富,堅持和完善聯產承包責任制,發展服務體系,壯大集體經濟,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學校黨組織要依靠和團結廣大教職員工,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教育方針,堅持把德育放在首位,努力培養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紀律的新人。各地基層黨組織聯繫群眾的好經驗、好形式,要總結推廣,不斷完善,並針對現實生活提出的新課題,創造新的經驗。
黨的基層組織擔負着繁重的任務,大多數是有戰鬥力的。十年來建設和改革的巨大成績,是與基層黨組織的辛勤工作分不開的。領導機關要面向基層,為基層着想,為基層服務。目前,農村、工廠、商店、街道、學校都有一些基層黨組織軟弱渙散,有的癱瘓半癱瘓,不能發揮應有作用,上級黨組織要摸清情況,找准原因,採取有力措施,抓緊進行整頓,幫助改變面貌。
(八)在黨內普遍深入地進行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和黨的群眾路線的再教育。
群眾觀點是馬克思主義的基本觀點。共產黨員如何對待群眾,是一個根本的立場問題,世界觀問題,黨性問題。要通過教育,使廣大黨員特別是各級領導幹部懂得,歷史活動是群眾的事業,生機勃勃的創造性的社會主義是由人民群眾自己創立的。要牢固樹立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的觀點,向人民群眾學習的觀點,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觀點,幹部的權力是人民賦予的觀點,對黨負責與對人民負責相一致的觀點,黨要依靠群眾又要教育和引導群眾前進的觀點。這些重要觀點,近幾年來,有的被搞亂了,有的在一些黨員幹部中淡漠了。用這些觀點武裝全黨同志,劃清歷史唯物主義和歷史唯心主義的界限,是貫徹本決定各項內容,完成黨的各項任務的思想保證。
各級黨委要把進行馬克思主義群眾觀點和黨的群眾路線的教育,同堅持四項基本原則、反對資產階級自由化的教育結合起來,列入黨員教育、幹部培訓和理論學習的規劃。各級黨校、幹校要把這項教育作為重要課程列入教學計劃。縣以上領導幹部要聯繫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有針對性地選學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的有關內容和鄧小平等同志的有關著作,學習黨章和《關於黨內政治生活的若干準則》等中央文件。要堅持理論聯繫實際的學風,把學習與實踐結合起來,增強黨性鍛煉,改造世界觀。堅持不懈地抓好這項工作,才有利於保證各級領導權真正掌握在忠於馬克思主義、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密切聯繫群眾的人手裡。
全體共產黨員和黨員幹部,都要帶頭學習雷鋒,一切為群眾着想,做人民的公僕。
電視、廣播、報刊要多宣傳群眾,充分反映廣大工人、農民、知識分子、解放軍指戰員的創造性勞動、先進思想和模範事跡。領導同志的一般性活動和一般性工作會議,不作公開報道。
(九)各級黨委要組織廣大黨員用整風精神學習和貫徹執行這個決定。
各地區、各部門都要根據各自的實際情況,制定貫徹本決定的細則和措施,認真實施。要力爭今明兩年在密切黨群關係方面取得明顯進步,實實在在地解決群眾最關心而又有條件解決的問題。從今年起,每年年終總結工作,都要結合檢查黨群關係、幹群關係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辦法,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考評幹部,以利於不斷改進領導作風和工作作風。我們的目標仍然是逐步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紀律又有自由,又有統一意志、又有個人心情舒暢、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
中央要求,全黨同志在新的歷史條件下,繼承和發揚我們黨密切聯繫群眾的優良傳統,更加緊密地依靠和團結全國各族人民,把建設有中國特色的社會主義事業不斷推向前進。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 ↑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 ↑ 據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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