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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四川省宜賓地區劉結挺等同志平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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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四川省宜賓地區劉結挺等同志平反的通知

1967.04.04;中發[67]154號

關於四川省宜賓地委劉結挺等同志案件,我們的偉大領袖毛澤東同志十分關心,並指示周恩來同志同中央文化革命小組找雙方有關人員來京,加以處理。我們根據主席指示,研究了劉結挺等同志的申訴材料,也研究了西南局、四川省委和中央監委有關這個問題的全部檔案,聽取了有關宜賓問題的各方面的意見,問題是很清楚的:

一、這個案件是黨內走資本主義道路當權派李井泉一手製造的,經鄧小平、彭真、楊尚昆批准的冤案,完全顛倒了黑白。例如,對於劉結挺同志堅持要劃為右派的李鵬,「省委明確指示,李鵬就是右派也不能劃為右派。」這是四川省委監委《關於劉結挺、張西挺嚴重違法亂紀、打擊陷害同志的檢查報告》中公然這樣寫的。

二、劉結挺案應予平反。所有因為這個案件而受處分的同志,應一律取消處分,開除黨籍的應恢復黨籍,關在監獄裡的,應當一律放出。

三、受陷害的劉結挺、張西挺、王茂聚、郭林川、李良等是堅持黨的原則的好同志。他們對右派分子郭一等人,對李井泉等人的翻案風,堅持革命原則的鬥爭,是完全對的。這些同志和其他同志有權參加四川省和宜賓地區的無產階級文化大革命。當地駐軍的負責同志要協助他們,支持他們鬧革命。

四、這個通知,可在當地群眾中宣讀,對這一冤案,要發動群眾進行揭發。

一九六七年四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