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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外交工作的指示 (1944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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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外交工作的指示
中國共產黨第六屆中央委員會
中華民國33年(1944年)8月18日
1944年8月18日

  自五月底中外記者參觀團來邊區後,接着便有美軍觀察組十八人奉史迪威總部之命先後來延,並將分赴前方。同時美軍第十四航空隊亦派歐高士少校及一上士經五戰區前往我鄂中五師地區,擔任前線偵察。綜合此種情況,中央特作如下通知:

  (一)由於我黨政軍民的努力和國民黨統治人士的日益反動與無能,目前兩個中國(新民主的中國和法西斯化的中國),在抗戰營壘中的對照是更加明顯了,這次外國記者美軍人員來我邊區及敵後根據地,便是對我新民主中國有初步認識後的實際接觸的開始,因此,我們不應把他們的訪問和觀察當作普通行動,而應把這看作是我們在國際間統一戰線的開展,是我們外交工作的開始,但須指明,這種外交現在還是半獨立性的外交,因為。方面重慶國民政府還是中國人(我們在內)及同盟國所承認的中央政府,許多外交來往還須經過它的承認。但另一方面,國民黨是不願意我們單獨進行外交活動的,我們與同盟國家只有衝破國民黨種種禁令和約束,才能便於我們外交來往和取得國際直接援助,所以我們的外交,又已經是半獨立性的。同時還須指明,外交工作正是我們工作中所最不熟悉的一方面,我黨同志首先是高級領導同志,應該對於這項工作開始予以注意予以學習,如果大家承認八年來國內統戰政策,曾經給我們以極大的發展,那麼,今後國際統戰政策,將可能給我們以更大的發展。而且如果國際統戰政策能夠做到成功,則中國革命的勝利,將必增加許多便利,這是可斷言的。

  (二)國際統一戰線的中心內容,是共同抗日與民主合作,這不僅在抗戰中有此需要,即在戰後也有此可能,就國家言,美蘇英與中國關係最大,而在目前美英與中國共同抗日,尤以美為最密,美軍人員來我邊區及敵後根據地的理由,為有對敵偵察和救護行動之需要,准此可爭取其逐漸擴張到對敵作戰方面的合作和援助,有了軍事合作的基礎,隨後文化合作,隨後政治與經濟合作就有可能實現。但目前不應希望過高,目前美英蘇外交的重心仍是放在國民黨方面,且就英美內部言,也有進步中間頑固三種勢力存在,即在其政府中亦復如此,而英又較美為差。故我們對其政府及其來往人員不應看成一模一樣,而應有所研究和分析,因之在國內統戰中的策略原則,一般的也適用於國際統戰。不過在目前且因外交原因,凡願與我們來往的英美人士及其軍事人員,頑固保守分子總還占少數,且其頑固又常常是只反對其國內共產黨,而不反對我們者,故其情形又與國內頑固分子有別。因之我們外交工作中心,應放在擴大我們影響,爭取國際合作上面。即遇頑固分子仍應誠懇說服給以好的影響。這次記者團中有一個天主教神甫本來對我成見頗深,但經我們爭取,他即表示好感,拒絕國民黨利用他反共的要求。

  (三)國際統戰政策,在目前最主要的應是外交政策,陝甘寧邊區施政綱領第二十一條是我黨外交政策的總綱,目前實施原則,軍事上,是在取得我們同意和遵守政府法令的條件下,同盟國的軍事人員及其武裝力量,可進入我們地區,執行共同抗敵的一切工作,並取得我們協助,同時我們也歡迎盟國給我軍以軍火物資藥品和技術上的援助。政治上,我們歡迎同盟國在我邊區及主要抗日根據地派遣外交使節,或設外交機關,文化宣傳上,我們歡迎與盟國文化合作,歡迎盟國通訊社或其政府新聞處在延安設立分社,或派遣特約通訊員及記者來延,並給以至各地訪問之便利,通訊的電信,政府在原則上不放棄檢查權,但在實際執行時,凡非泄露軍機造謠生事破壞政府者,我們概予放行,不予檢扣,以示與國民黨區別。對敵軍民宣傳,我們歡迎盟國合作並交換經驗。在宗教方面,我們實行政教分離,我們容許外國牧師神父來邊區及敵後根據地進行宗教活動,並發還其應得之教堂房產;同時這些神父牧師亦須給我們以不反對政府不反對共產黨領導之保證。在救濟方面,我們歡迎美英加拿大等給我們以醫藥器材和金錢的救濟,同時我們更要求國際善後總署必須算入和承認這擁有八千多萬人口,而且遭敵蹂躪最甚的地區的救濟。在經濟方面,在雙方有利原則下我們歡迎國際投資與技術合作,我們首先要求國際工業合作委員會的繼續合作。這一切,就是我們目前外交政策的具體步驟。

  (四)為使我們的外交政策和活動不犯錯誤,首先必須站穩我們的民族立場,近百年的中國外交史,中國人在民族立場上曾有過兩種錯誤觀念。在義和團事變前,排外的觀念占上風,其後懼外的觀念占上風。「五四」到大革命,懼外觀念雖曾一度被民族高潮沖淡,但國民黨當政二十年,即在抗戰時期,上層人士的懼外觀念仍很濃厚,這不能不影響中國社會,故我們應一方面加強民族自尊心自信心,而不是排外,另方面要學習人家長處並善於與人家合作,但決不是懼外媚外。這就是正確的民族立場,也就是新民主主義中國的新人典型。這種新人典型,已經在敵後在邊區廣大軍民中不斷的成長,而且已為國際朋友所開始認識,我們新民主的中國人都應該堅持着這樣立場,不致有所偏頗。

  (五)在外交工作本身,我們目前應注意的是:(1)一切應爭取中動,切勿陷於被動,更不應有求必應,而應有所取捨,或有所輕重,凡我所能而且願意使外人知道和參加的事,可由我主動的有計劃的加以布置,即使是我們的要求,我們也可使其自動的先向我們提出,例如軍火援助,國民黨天天向他們噪(口舌),要這樣那樣,我們則暫不提起,反而引起他們的尊敬,向我們先提,雖然目前因國民黨反對事實上還難辦到。各地見到盟國人員,不可一見面就問他要東西。(2)我們執行政策,進行工作應堅定不移,事前應周知博訪深思熟慮,但一經決定和宣布之後,便應力求貫徹主張,這樣方易取得外交勝利,尤其是軍事外交,更應肯定堅定,當然這是指原則性的問題,若在技術方面,則又應當極其靈活機動不拘一格。(3)關於文件材料及談話內容,可告者應力求真實,不可告者應力求隱蔽,其有關國家機密及黨內秘密者應拒絕答覆和供給,其不便答覆者應避而不談,或設法推開。(4)外交態度宜謹慎坦率,一方面勿失去警覺,另方面勿吞吐支吾。(5)招待方法要守時守信,樸素熱烈,一方面切忌鋪張,另方面也不可冷淡。(6)各地一切對外交涉和具體協商,統應電報中央批准後方得進行。

  上述各項,凡有國際統戰關係或外交工作的地方,均應向幹部中傳達,並進行討論,以求一致遵守。

中央

八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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