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關於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
中共中央關於鞏固和壯大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意見 2006年7月24日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
改革開放特別是進入新世紀以來,統一戰線牢牢把握大團結大聯合的主題,鞏固和發展了團結、穩定、開拓、活躍的局面,為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維護安定團結的政治局面,促進祖國和平統一大業,作出了重要貢獻。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的發展階段,統一戰線既面臨着重要的發展機遇,也面臨着許多新情況新問題。全黨必須高度重視統一戰線工作,充分發揮統一戰線不可替代的作用,為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提供最廣泛的力量支持。
一、正確認識和把握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新發展新變化
(一)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重要地位。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統一戰線,是我們黨不斷取得勝利的一條基本經驗,是黨和國家工作全局中一個極為重要的方面,也是新的歷史條件下治國理政必須正確處理的一個基本問題。當前,我國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進入一個新的階段,面對繁重複雜的改革發展穩定任務,統一戰線作為團結各方面力量的廣泛聯盟,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任務更加繁重。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關係到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大問題,統一戰線作為推動「一國兩制」方針實施的重要力量,在推進祖國統一大業中的作用更加突出。在堅持和平發展道路、促進和諧世界建設的過程中,面對國際敵對勢力利用所謂民主、人權、民族、宗教等問題對我國實施西化、分化的圖謀,統一戰線處在反滲透、反顛覆、反分裂鬥爭的前沿,在堅持我國社會主義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維護社會穩定、國家安全和領土完整,牢牢把握和切實用好重要戰略機遇期方面的責任更加重大。加強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始終得到最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和支持,是我們黨長期執政始終面臨的重大課題,統一戰線作為我們黨特殊的群眾工作,在鞏固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中具有獨特優勢。總之,統一戰線是我們黨奪取革命、建設、改革事業勝利的重要法寶,是我們黨執政興國的重要法寶,是實現祖國完全統一和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重要法寶。
(二)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指導思想和基本任務。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可以調動的積極因素,化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為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服務,為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祖國和平統一服務,為維護世界和平、促進共同發展服務。
(三)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重要特徵。隨着改革開放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發展,新的社會階層在我國出現,統戰工作對象增多,同時由於「一國兩制」的實施,團結的範圍進一步擴大,統一戰線具有空前的廣泛性;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要把不同黨派、不同民族、不同階層、不同群體、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會制度下的全體中華兒女團結起來,求同存異、共同奮鬥,統一戰線具有巨大的包容性;社會各方面成員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斷增強的同時,呈現出不同的思想觀念、價值取向、行為方式和利益要求,選擇性、自主性、差異性日益增強,統一戰線具有鮮明的多樣性;統戰工作由政治領域拓展到經濟、文化、社會領域,由大城市拓展到中小城市,由公有制單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單位,參與統戰工作的部門和組織日益增多,統一戰線具有顯著的社會性。
(四)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性質。隨着經濟社會結構的深刻變革,我國社會階層發生了新變化,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隊伍不斷壯大、整體素質逐步提高、先進性進一步增強,農民日益成為社會主義新型農民,他們是推動我國先進生產力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的根本力量。同時出現了大量新的社會階層,他們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在推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社會建設,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偉大征程中,需要統一戰線在鞏固工農聯盟的基礎上,把包括新的社會階層在內的社會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都凝聚起來、調動起來、發揮出來。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推進祖國完全統一,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仍然需要繼續高舉愛國主義旗幟,把包括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在內的海內外中華兒女最大限度地團結起來。這些變化表明,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已經進一步發展成為全體社會主義勞動者、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擁護社會主義的愛國者和擁護祖國統一的愛國者的最廣泛的聯盟。
(五)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工作範圍。在新的發展階段,統一戰線工作範圍進一步擴大,主要包括:各民主黨派成員,無黨派人士,黨外知識分子,少數民族人士,宗教界人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私營企業和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中介組織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原工商業者,起義和投誠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及眷屬,港澳同胞,台灣同胞、去台灣人員留在大陸的親屬,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等。統一戰線工作的重點是黨外代表人士。
(六)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發展目標。全面加強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建設,推動統一戰線事業蓬勃發展,使中國共產黨同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團結更加鞏固,各民族的關係更加和諧,社會各階層的關係更加協調,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更加適應,大陸同胞和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的聯繫更加密切,努力建設具有強大凝聚力和可持續發展的統一戰線,為增強黨的執政能力、提高國家綜合實力、激發社會創造活力提供廣泛支持和有力保障。
(七)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必須堅持的重要原則。長期以來,我們黨在統一戰線實踐中,形成了一系列重要原則,主要有:堅持黨對統一戰線的領導,堅持為黨和國家的中心任務服務,堅持高舉愛國主義、社會主義兩面旗幟,堅持大團結大聯合的主題,堅持發揚社會主義民主,堅持求同存異、體諒包容,堅持「團結——批評——團結」,堅持以人為本、照顧同盟者利益等。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必須始終不渝地遵循和貫徹這些原則。
二、充分發揮統一戰線在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的優勢和作用
(八)為促進社會主義經濟建設服務。要把發展作為統一戰線成員團結奮鬥的第一要務,樹立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十一五」規劃的總體要求,努力把社會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促進國民經濟持續快速協調健康發展上來。支持廣大統一戰線成員圍繞經濟建設的重大問題考察調研、建言獻策;圍繞實施人才強國戰略和建設創新型國家的任務,充分發揮在知識創新、科技創新中的作用,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圍繞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進一步優化非公有制經濟的發展環境,提高企業素質,推動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支持非公有制企業走出去,參與國際競爭和對外經貿交流;圍繞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大力開展光彩事業、智力支邊和扶貧幫困及溫暖工程等,開展「一企幫一村、多企幫一村」活動,促進城鄉、區域協調發展。支持港澳台企業到祖國大陸投資,參與國家現代化建設。
(九)為促進社會主義政治建設服務。發展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最根本的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要充分發揮統一戰線在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中的重要作用,立足我國國情,借鑑人類政治文明的有益成果,切實體現我國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的特點和優勢,絕不照抄照搬別國政治制度和政黨制度的模式,絕不搞西方的多黨制和議會制。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不斷豐富民主形式,擴大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和各界人士有序的政治參與,支持他們依法參與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不斷推進我國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建設,保證人民當家作主權利的充分實現。堅持和遵循我國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重要政治準則,支持民主黨派切實履行參政黨職能,發揮他們在國家政權建設、國家事務管理、國家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制定執行中的重要作用。人民政協要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認真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充分運用這一政治組織和民主形式為實現黨的總目標總任務服務。重視發揮政府參事在參政議政、建言獻策、諮詢國是中的作用。
(十)為促進社會主義文化建設服務。文化是民族傳承、國家統一和社會發展的精神動力,是綜合國力的重要因素。要充分發揮廣大統一戰線成員在教育、文化、衛生、體育、新聞、出版等領域中的作用,繼承和發揚中華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吸收和借鑑世界各民族文化的有益成果,發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加強民族地區文化設施建設,支持和保護少數民族優秀文化的傳承、發展、創新,鼓勵各民族加強文化交流,發展多元一體、豐富多彩的中華民族文化。引導宗教界挖掘和弘揚宗教文化中的有益內容,促進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鼓勵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加強企業文化建設,積極參與公益事業,義利兼顧、誠信守法,形成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價值觀念和行為準則。支持民主黨派和有關人民團體及專家學者積極參與國際民間文化交流,大力推進海外中文教育,推動中華文化的傳播。支持文史研究館館員在社會主義文化建設中發揮作用。
(十一)為促進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服務。統一戰線的團結是全社會和諧的重要基礎。積極參與協調重大的政治關係和社會關係是統一戰線在構建和諧社會中的優勢所在。要正確認識和處理中國共產黨和民主黨派的關係,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把加強黨的領導和發揚社會主義民主有機結合起來,始終保持寬鬆穩定、團結和諧的政治環境,鞏固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的政治格局。正確認識和處理各民族特別是漢族和少數民族的關係,牢固樹立漢族離不開少數民族、少數民族離不開漢族、各少數民族之間也相互離不開的思想,實現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不斷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正確認識和處理信教群眾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之間的關係,堅持政治上團結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鞏固和發展黨同宗教界的愛國統一戰線,團結和引導廣大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眾共同致力於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建設事業。正確認識和處理社會各階層的關係,激發創造活力,注重公平正義,鼓勵先富幫助後富,形成社會各階層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互相關愛、和諧相處的局面。正確認識和處理大陸同胞和港澳同胞、台灣同胞、海外僑胞的關係,在愛國主義旗幟下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大團結。要準確把握統一戰線成員的思想狀況,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引導,溝通思想,理順情緒,化解矛盾,促進和諧。
(十二)為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服務。保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是新形勢下我們黨治國理政的嶄新課題,實現祖國完全統一是中華民族的核心利益。全面貫徹「一國兩制」方針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充分發揮統一戰線的作用,不斷發展壯大具有廣泛包容性的愛國愛港、愛國愛澳力量,推進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港人治港」、「澳人治澳」;充分發揮港澳地區全國人大代表、各級政協委員及各方面代表人士和愛國團體的作用,支持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根據實際情況循序漸進地推進香港、澳門政治體製發展,促進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重視和支持香港、澳門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加強內地與港澳在經貿、科教、文化、衛生、體育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加強同港澳社會各界特別是專業界人士和年輕一代的交流交往,增強港澳同胞的國家觀念和民族意識。繼續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以及新形勢下發展兩岸關係的四點意見,貫徹實施反分裂國家法,反對和遏制「台獨」分裂勢力及其活動,推動兩岸關係朝着和平穩定的方向發展;發揮各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工會、婦聯、青聯、工商聯、台聯、統促會等有關團體的作用,促進兩岸民間交流和往來,加強與反對「台獨」、主張發展兩岸關係的台灣各黨派、團體和各界人士的交流,努力做好爭取台灣民心的工作。以凝聚僑心、匯集僑智、發揮僑力為目標,堅持把維護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的根本利益作為僑務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鼓勵和支持他們關心和參與祖國現代化建設,為引進資金、技術、人才牽線搭橋,為我國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獻計出力;鼓勵和支持他們傳承和傳播中華民族的優秀文化,增強中華文化在世界上的影響力;引導華僑華人社團加強團結合作,推動全球「反獨促統」運動,形成全體中華兒女共同致力於祖國統一和民族振興的局面;鼓勵和支持他們發揮橋梁和紐帶作用,為增進中國人民和各國人民的友誼、促進和諧世界建設作出貢獻。加強與華僑華人特別是華裔新生代代表人士的聯繫交流。
三、認真貫徹統一戰線若干重要領域的方針政策
(十三)堅持和完善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這是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的必然要求。要認真貫徹落實《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加強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建設的意見》、《中共中央關於加強人民政協工作的意見》精神,堅持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不斷推進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的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堅持協商於決策之前和決策執行過程之中的原則,廣泛聽取和吸納黨外人士的意見建議,不斷推進科學決策和民主決策。拓寬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參政議政渠道,支持他們圍繞改革發展穩定大局獻計出力,充分發揮他們參政議政的作用。民主監督是我國社會主義監督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具有獨特的優勢和作用。中國共產黨和各民主黨派實行互相監督,主要是民主黨派監督共產黨。各級黨委要健全監督制度,完善監督機制,自覺接受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的民主監督,切實保障黨外人士履行民主監督的職責,鼓勵他們暢所欲言,敢于堅持正確意見。各級紀委和監察部門要定期向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通報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情況並聽取意見,邀請他們參加黨風廉政建設有關專項檢查工作。政府有關部門和司法機關,凡是有條件的,都可在黨外人士中開展聘請特約人員工作,充分發揮各類特約人員在民主監督中的作用。支持民主黨派根據各自章程規定的參政黨建設目標和原則,全面加強參政黨建設,推動執政黨建設和參政黨建設互相促進。
(十四)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全面貫徹黨的民族政策。民族問題涉及民族團結、國家統一、領土完整,始終是關係黨和國家前途命運的重大問題。要認真貫徹《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強民族工作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決定》精神,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正確認識和處理民族問題。堅持和完善民族區域自治制度這項基本政治制度,全面貫徹落實民族區域自治法,加強相關配套法規建設,逐步建立比較完備的具有中國特色民族法律法規體系,切實保障少數民族和自治地方各項合法權利;以提高素質、改善結構為重點,加強少數民族幹部隊伍建設,重視培養選拔少數民族中高級領導幹部。努力縮小民族地區與發達地區以及民族地區內部的差距,把加快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發展擺到更加突出的戰略位置,按照「五個統籌」的要求,堅持國家幫助、發達地區支援與民族地區自力更生相結合,積極幫助民族地區培養更多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企業經營管理人才、專業技術人才和技能人才,大力推進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和各項社會事業、資源環境協調發展,切實解決影響群眾生產生活的實際問題。大力扶持特困少數民族、人口較少民族、邊疆少數民族加快發展步伐。正確處理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影響民族團結的矛盾和問題,切實加強城市和散居地區的民族工作,依法保障少數民族群眾的正當權益,防範和打擊民族分裂勢力、宗教極端勢力、暴力恐怖勢力,堅決維護民族團結和祖國統一。
(十五)全面貫徹黨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針。正確處理擴大開放條件下的宗教問題,是維護社會團結穩定、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方面。堅持和發展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立足我國社會主義初級階段的基本國情,以科學的、歷史的觀點看待宗教,充分認識宗教存在的長期性、宗教問題的群眾性和特殊複雜性,既不能用行政手段壓制宗教,也不能放棄對宗教事務的管理。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既尊重群眾信仰宗教的自由,又尊重群眾不信仰宗教的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務,保護合法,制止非法,抵禦滲透,打擊犯罪,確保宗教活動規範有序進行。堅持獨立自主自辦原則,切實加強愛國宗教團體和宗教教職人員隊伍建設,增強自養能力,形成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學識上有造詣、品德上能服眾的宗教教職人員隊伍,保證宗教組織領導權牢牢掌握在愛國愛教人士手中。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鼓勵和支持宗教界發揚愛國愛教、團結進步、服務社會的優良傳統,對宗教教義作出符合社會進步要求的闡釋。當前,要切實加強抵禦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的工作,把抵禦滲透同加強愛國主義、社會主義教育相結合,同解決信教群眾實際困難相結合,同加強黨的基層組織和基層政權建設相結合,形成宗教界、信教群眾與黨和政府共同抵禦滲透的局面。把境外利用宗教進行滲透和宗教界正常對外交往區別開來,鼓勵和支持我國宗教界在獨立自主、平等友好、互相尊重的基礎上開展對外交往和對外宣傳。着力解決各宗教中存在的重點、難點問題。努力解決部分地區宗教活動混亂、不正常發展、亂建寺觀教堂、濫塑露天宗教造像等問題,堅決制止宗教干預行政、司法和教育等現象,有效防範和及時處置涉及宗教因素的突發性事件。
(十六)全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黨外知識分子是統一戰線黨外代表人士的源頭,是我國人才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建設創新型國家的重要力量。要尊重黨外知識分子的勞動和創造,發揮他們的聰明才智,鼓勵他們把實現個人價值與建設創新型國家結合起來。按照培養、吸引、用好人才的要求,積極為黨外知識分子從事教育、科研等工作創造條件,幫助他們解決實際困難和問題。努力掌握新形勢下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的特點和規律,積極探索和建立必要的載體和渠道,有針對性地加強教育引導。做好留學人員統戰工作,注重發揮歐美同學會(中國留學人員聯誼會)等組織的作用,支持出國和歸國留學人員通過多種形式報效祖國。在加強黨外知識分子工作中,統戰部門要加強同組織、宣傳、教育、科技、民政、人事等部門的協作,並注意發揮各民主黨派和有關人民團體的作用。
四、切實做好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
(十七)團結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是統一戰線的重要任務。改革開放以來出現的民營科技企業的創業人員和技術人員、受聘於外資企業的管理技術人員、個體戶、私營企業主、中介組織的從業人員、自由職業人員等新的社會階層,主要由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自由擇業知識分子組成,集中分布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呈現出快速發展的態勢。他們作為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推動經濟社會發展的一支新興力量,在促進共同富裕、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全面建設小康社會中發揮着重要作用。廣泛團結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是鞏固黨的階級基礎、擴大黨的群眾基礎的需要,是鞏固和發展新世紀新階段統一戰線的需要,是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的需要。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是統一戰線工作新的着力點,要最大限度地把他們團結在黨的周圍,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不斷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凝聚新力量。
(十八)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方針和內容。堅持充分尊重、廣泛聯繫、加強團結、熱情幫助、積極引導的方針。要密切與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的聯繫,了解和掌握新的社會階層的發展變化,暢通反映意見建議的渠道,維護合法權益,鼓勵和幫助他們發展事業,表彰宣傳他們中的先進典型。要加強思想政治工作,引導他們愛國、敬業、誠信、守法、貢獻,致富思源、富而思進,自覺接受黨的領導,自覺履行義利兼顧、扶貧濟困的社會責任,做合格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加強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黨的建設,引導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支持在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中建立黨的組織,開展黨的活動,積極為黨組織的活動提供必要條件。
(十九)探索做好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機制和方法。要在黨委統一領導下,建立由統戰部門牽頭、黨政有關部門參加、社會有關團體參與的聯席會議制度,形成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的合力。要以社團為紐帶,建立健全工作機制,發揮社會團體在開展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中的作用;以社區為依託,把新的社會階層人士統戰工作納入街道、社區黨組織工作範圍,認真貫徹落實統一戰線方針政策;以網絡為媒介,注意運用互聯網等現代科技手段,掌握情況、宣傳政策、開展工作;以活動為抓手,組織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參與考察調研、扶貧濟困、專業諮詢等,寓統戰工作於各類活動之中。
(二十)建設一支高素質的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隊伍。把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的培養選拔納入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按照有較高政治素質、有較大社會貢獻、有較強參政議政能力、在所聯繫階層中有較大影響的標準,建立和完善評價體系,有重點地培養選拔,逐步建立一支代表人士隊伍。注重發揮新的社會階層人士中黨員的作用。新的社會階層中的優秀分子可以加入中國共產黨。適當增加新的社會階層代表人士在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中的數量,做好向有關人民團體推薦提名工作。新的社會階層人士比較集中的行業協會,可推薦適當數量的黨外人士擔任領導職務。
(二十一)重視發揮工商聯在促進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和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中的作用。工商聯是黨領導的以非公有制企業和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為主體的具有統戰性、經濟性、民間性的人民團體和商會組織,是黨和政府聯繫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橋梁紐帶,是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的助手。充分發揮工商聯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參與政治和社會事務中的主渠道作用,就有關問題聽取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意見和建議。充分發揮工商聯在非公有制經濟人士思想政治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引導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健康成長。充分發揮工商聯在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經濟方面的助手作用,健全和完善工商聯民間商會職能,政府及有關部門在制定非公有制經濟有關政策和在協調非公有制經濟有關工作時,要吸收工商聯參加。在建立新型勞動關係的過程中,工商聯既要維護非公有制經濟人士的合法權益,又要與工會等人民團體密切配合,維護職工的具體利益。工商聯要努力加強自身建設,體現特色,增強吸引力,提高履行職責和發揮作用的能力。統戰部要切實加強對工商聯黨組的領導,充分發揮工商聯黨組在工商聯中的領導核心作用。
五、加強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
(二十二)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工作的原則、要求和重點。當前,改革開放以後成長起來的新一代黨外人士已經成為統一戰線的主體。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結構合理、數量充足的黨外代表人士及其後備隊伍,直接關係到黨與黨外人士合作的水平,關係到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的堅持和完善,關係到統一戰線的持續發展。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工作原則是:堅持黨管幹部、黨管人才,堅持進步性和代表性相統一,堅持政治教育和實踐鍛煉相結合,堅持統籌兼顧、全面安排,堅持發揚民主、溝通協商。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總體要求是:解放思想、拓寬視野,抓住源頭、打好基礎,完善機制、推進選拔,努力造就一支能自覺接受中國共產黨領導,堅定不移地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具有廣泛代表性和較強參政議政能力、與黨長期親密合作、德才兼備的黨外代表人士隊伍。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的重點是:各民主黨派和工商聯各級組織負責人,各級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有關社會團體領導班子中的黨外人士,無黨派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大在政府及其工作部門和司法機關擔任領導職務的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力度,加大高等學校、科研院所、國有大中型企業以及人民團體領導班子中的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力度。加強對愛國宗教團體負責人和教職人員的培養培訓。努力建設一支愛國愛港、愛國愛澳代表人士隊伍。
(二十三)努力提高黨外代表人士的綜合素質。把思想政治建設作為首要任務,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理論培訓和政治引導,鞏固黨外代表人士同中國共產黨長期合作的思想政治基礎,提高黨外代表人士的政治把握能力。通過在人大、政府、政協、司法機關以及有關人民團體任職和多崗位交流等形式加強實踐鍛煉,提高他們的組織協調能力。組織黨外代表人士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了解社情民意,積極建言獻策,提高參政議政能力。引導黨外人士自覺接受黨的領導,切實履行崗位職責,支持他們更好地發揮作用,提高合作共事能力。引導他們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加強道德品質修養。充分發揮黨校、行政學院和社會主義學院在培訓黨外人士中的作用。社會主義學院要加強自身建設,不斷創新培訓內容,改進培訓方式,提高培訓質量。
(二十四)加強黨外代表人士後備隊伍建設。按照幹部隊伍建設的基本要求和黨外人才成長規律,把黨外代表人士後備隊伍建設工作納入人才和幹部隊伍建設的總體規劃。健全黨外代表人士後備隊伍培養選拔制度,形成科學合理的後備隊伍結構,要拓寬視野,堅持標準,重點培養,梯次配備,促進黨外代表人士隊伍建設工作與幹部人事制度改革相適應,完善後備人才培養與使用相結合的機制。積極穩妥地開展公開選拔黨外領導幹部工作。
(二十五)完善黨外代表人士培養選拔任用工作機制。通過建立健全黨外幹部的培養選拔任用機制和監督管理機制,不斷推進黨外代表人士的新老交替和政治交接。認真貫徹執行中央關於黨外人士在各級人大、政協中占有比例和數量的規定,積極選拔優秀黨外人士在政府和司法機關擔任領導職務,並切實保證他們有職有權有責,為他們健康成長、發揮作用創造條件。統戰部要會商有關部門,負責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會委員中的黨外候選人的推薦提名工作;加強與組織部門的溝通聯繫,認真做好黨外幹部的發現、推薦、培養,並協助組織部門做好考察等工作。在黨委決定對黨外幹部任免、調動、交流前,組織部門要徵求統戰部門的意見。統戰部、組織部要按照中央有關規定和程序,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做好各級政協常委、委員的推薦提名工作。統戰部要對政府參事、文史研究館館員的遴選聘任工作加強指導。完善黨委及其部門負責人與黨外代表人士聯繫交友制度,建立黨外代表人士舉薦和考察責任制。
六、加強和改善黨對統一戰線工作的領導
(二十六)各級黨委要高度重視和切實抓好統一戰線工作。統戰工作是全黨的工作。各級黨委要把統一戰線工作作為事關黨和國家全局的重要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着力研究解決重大問題,為統一戰線工作創造良好條件。把統戰工作納入黨政領導班子工作的考核內容,作為選拔任用領導幹部的重要依據。把統戰工作納入宣傳、新聞工作計劃,通過包括互聯網在內的各種媒體積極宣傳統一戰線理論和方針政策,擴大統一戰線的社會影響。加大對黨外代表人士的宣傳力度,有民主黨派職務或身份的在新聞報道中應按規定註明。把統一戰線理論政策作為各級黨校、行政學院、幹部學院的重要教學內容,作為培訓黨政幹部的必修課程。把多黨合作、人民政協、「一國兩制」、民族、宗教理論政策等統一戰線知識列入國民教育內容。把統一戰線理論研究納入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工程。各級黨政主要領導要帶頭學習宣傳統一戰線知識,帶頭貫徹落實統一戰線政策,帶頭參加統一戰線重要活動,帶頭廣交深交黨外朋友。建立健全聯繫黨外人士制度,每個黨政領導幹部都要聯繫若干名黨外代表人士。按照中央的要求配備好省及省以下黨委統戰部部長。未由黨委常委擔任的統戰部部長,要擔任同級政協副主席,並列席有關黨委常委會議。各級黨委統戰部部長原則上要能任滿一屆,任免前要徵求上一級統戰部門的意見。
(二十七)充分發揮統戰部門的職能作用。統戰部是黨委主管統戰工作的職能部門。各省(區、市)、地(市、州、盟)、縣(市、區、旗)要按照黨總攬全局、協調各方和精幹、統一、高效的原則,結合各自特點,在統戰工作方針政策的貫徹落實、重大問題的協調處理和相關幹部的管理等方面,建立健全黨委統一領導、統戰部牽頭協調、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各負其責的體制。各級統戰部要切實擔負起牽頭協調和監督檢查本地區統戰工作的職責,加強對民族、宗教等工作部門的溝通、聯繫、指導,積極支持政府有關部門依法行政。各有關部門和人民團體要增強統一戰線意識,加強同統戰部門的溝通和配合,善於在工作中體現統一戰線的方法和要求。要着眼增強中華民族凝聚力,在統一戰線中深入開展「凝聚力工程」活動。統戰系統各單位要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共同做好工作。
(二十八)切實照顧同盟者利益。照顧同盟者利益是鞏固和壯大統一戰線的重要原則,也是堅持以人為本、實現黨的領導的重要條件。在當前社會利益結構不斷調整的情況下,照顧統一戰線成員利益更為重要。要努力暢通統一戰線成員反映意見和要求的渠道,建立健全照顧同盟者利益的機制。對符合條件的黨外人士要進行適當安排,享受相應待遇。在制定有關政策時要認真聽取統一戰線成員的意見建議,維護他們的合法權益。對著名黨外人士及其配偶,對生活確有困難的起義投誠的原國民黨軍政人員及其眷屬、原工商業者及其遺孀、歸僑僑眷等統一戰線成員,要給予適當照顧。
(二十九)加強基層統戰工作。基層統戰工作是整個統戰工作的組成部分。縣級統戰工作要以民族、宗教、非公有制經濟人士和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為重點,社區統戰工作要以新的社會階層人士工作為重點,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大中型企業統戰工作要以黨外知識分子工作為重點。保證基層統戰工作必要的經費並列入財政預算。統戰工作任務重的鄉鎮、街道黨組織要有統戰委員。規模較大、統戰工作對象多、任務重的高等學校黨委應單獨設立統戰部,重點科研院所和大型國有企業黨委要設置統戰工作機構,配備專職統戰幹部,其他國有企業和事業單位也要有人員負責統戰工作。
(三十)加強統戰部門和統戰幹部隊伍建設。各級黨委要按照政治素質高、工作能力強、具有民主作風、善於處理複雜問題的要求,配強配好統戰部門領導班子。加大統戰部門幹部與其他部門幹部交流的力度,有計劃地選派優秀幹部到基層掛職或任職。各級統戰部門要加強統戰幹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和業務素質培訓,全面提高統戰幹部履行職責的能力,繼承和發揚統一戰線工作的優良傳統,努力建設一支勤奮學習、作風民主、求真務實、廉潔自律、團結奉獻、開拓創新的統戰幹部隊伍。
各地區各部門要按照本意見精神,結合實際,制定貫徹執行的具體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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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 ↑ 據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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