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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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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關於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
制定機關: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
2006年10月11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6年/第33號

(2006年10月11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通過)官方來源

  中國共產黨第十六屆中央委員會第六次全體會議,全面分析了形勢和任務,研究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若干重大問題,作出如下決定。

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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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和諧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本質屬性,是國家富強、民族振興、人民幸福的重要保證。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我們黨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從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全局出發提出的重大戰略任務,反映了建設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內在要求,體現了全黨全國各族人民的共同願望。

  社會和諧是我們黨不懈奮鬥的目標。新中國成立後,我們黨為促進社會和諧進行了艱辛探索,積累了正反兩方面經驗,取得了重要進展。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我們黨堅定不移地推進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積極推動經濟發展和社會全面進步,為促進社會和諧進行了不懈努力。黨的十六大以來,我們黨對社會和諧的認識不斷深化,明確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總體布局中的地位,作出一系列決策部署,推動和諧社會建設取得新的成效。經過長期努力,我們擁有了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各種有利條件。

  新世紀新階段,我們面臨的發展機遇前所未有,面對的挑戰也前所未有。和平、發展、合作成為時代潮流,世界多極化和經濟全球化的趨勢深入發展,科技進步日新月異。同時,國際環境複雜多變,綜合國力競爭日趨激烈,影響和平與發展的不穩定不確定因素增多,我們仍將長期面對發達國家在經濟科技等方面占優勢的壓力。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日趨完善,社會主義物質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設和黨的建設不斷加強,綜合國力大幅度提高,人民生活顯著改善,社會政治長期保持穩定。同時,我國正處於並將長期處於社會主義初級階段,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同落後的社會生產之間的矛盾仍然是我國社會的主要矛盾,統籌兼顧各方面利益任務艱巨而繁重。特別要看到,我國已進入改革發展的關鍵時期,經濟體制深刻變革,社會結構深刻變動,利益格局深刻調整,思想觀念深刻變化。這種空前的社會變革,給我國發展進步帶來巨大活力,也必然帶來這樣那樣的矛盾和問題。我們黨要帶領人民抓住機遇、應對挑戰,把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推向前進,必須堅持以經濟建設為中心,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擺在更加突出的地位。

  目前,我國社會總體上是和諧的。但是,也存在不少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主要是:城鄉、區域、經濟社會發展很不平衡,人口資源環境壓力加大;就業、社會保障、收入分配、教育、醫療、住房、安全生產、社會治安等方面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比較突出;體制機制尚不完善,民主法制還不健全;一些社會成員誠信缺失、道德失范,一些領導幹部的素質、能力和作風與新形勢新任務的要求還不適應;一些領域的腐敗現象仍然比較嚴重;敵對勢力的滲透破壞活動危及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

  任何社會都不可能沒有矛盾,人類社會總是在矛盾運動中發展進步的。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一個不斷化解社會矛盾的持續過程。我們要始終保持清醒頭腦,居安思危,深刻認識我國發展的階段性特徵,科學分析影響社會和諧的矛盾和問題及其產生的原因,更加積極主動地正視矛盾、化解矛盾,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諧因素,最大限度地減少不和諧因素,不斷促進社會和諧。全黨同志要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一切從實際出發,自覺按規律辦事,立足當前、着眼長遠,量力而行、盡力而為,有重點分步驟地持續推進,切實把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作為貫穿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全過程的長期歷史任務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重大現實課題抓緊抓好。

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目標任務和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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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們要構建的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在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上,中國共產黨領導全體人民共同建設、共同享有的和諧社會。必須堅持以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堅持黨的基本路線、基本綱領、基本經驗,堅持以科學發展觀統領經濟社會發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義、誠信友愛、充滿活力、安定有序、人與自然和諧相處的總要求,以解決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為重點,着力發展社會事業、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建設和諧文化、完善社會管理、增強社會創造活力,走共同富裕道路,推動社會建設與經濟建設、政治建設、文化建設協調發展。

  到二〇二〇年,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目標和主要任務是:社會主義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實,人民的權益得到切實尊重和保障;城鄉、區域發展差距擴大的趨勢逐步扭轉,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家庭財產普遍增加,人民過上更加富足的生活;社會就業比較充分,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基本建立;基本公共服務體系更加完備,政府管理和服務水平有較大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質、科學文化素質和健康素質明顯提高,良好道德風尚、和諧人際關係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創造活力顯著增強,創新型國家基本建成;社會管理體系更加完善,社會秩序良好;資源利用效率顯著提高,生態環境明顯好轉;實現全面建設惠及十幾億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會的目標,努力形成全體人民各盡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諧相處的局面。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要遵循以下原則。

  ——必須堅持以人為本。始終把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為黨和國家一切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實現好、維護好、發展好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不斷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物質文化需要,做到發展為了人民、發展依靠人民、發展成果由人民共享,促進人的全面發展。

  ——必須堅持科學發展。切實抓好發展這個黨執政興國的第一要務,統籌城鄉發展,統籌區域發展,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統籌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統籌國內發展和對外開放,轉變增長方式,提高發展質量,推進節約發展、清潔發展、安全發展,實現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

  ——必須堅持改革開放。堅持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改革方向,適應社會發展要求,推進經濟體制、政治體制、文化體制、社會體制改革和創新,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提高改革決策的科學性、改革措施的協調性,建立健全充滿活力、富有效率、更加開放的體制機制。

  ——必須堅持民主法治。加強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建設,發展社會主義民主,實施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增強全社會法律意識,推進國家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活法制化、規範化,逐步形成社會公平保障體系,促進社會公平正義。

  ——必須堅持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的關係。把改革的力度、發展的速度和社會可承受的程度統一起來,維護社會安定團結,以改革促進和諧、以發展鞏固和諧、以穩定保障和諧,確保人民安居樂業、社會安定有序、國家長治久安。

  ——必須堅持在黨的領導下全社會共同建設。堅持科學執政、民主執政、依法執政,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維護人民群眾的主體地位,團結一切可以團結的力量,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形成促進和諧人人有責、和諧社會人人共享的生動局面。

三、堅持協調發展,加強社會事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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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要和諧,首先要發展。社會和諧在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社會生產力的發展水平,取決於發展的協調性。必須堅持用發展的辦法解決前進中的問題,大力發展社會生產力,不斷為社會和諧創造雄厚的物質基礎。同時,更加注重解決發展不平衡問題,更加注重發展社會事業,推動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一)紮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促進城鄉協調發展。貫徹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加快建立有利於改變城鄉二元結構的體制機制,推進農村綜合改革,促進農業不斷增效、農村加快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堅持農村基本經營制度,保障農民土地承包經營的各項權利,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組織,增強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服務功能。強化支農惠農政策,增加國家對農業和農村投入,完善農村金融服務體系。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推進現代農業建設,發展農業產業化經營,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調整優化農村經濟結構,積極穩妥地推進城鎮化,發展壯大縣域經濟。加大扶貧力度,完善扶貧機制,加快改善貧困農民生產生活條件。各級政府要把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轉向農村,國家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量主要用於農村,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讓金用於農村的比重。實行最嚴格的耕地保護制度,從嚴控制徵地規模,加快徵地制度改革,提高補償標準,探索確保農民現實利益和長期穩定收益的有效辦法,解決好被徵地農民的就業和社會保障。加強對農民的宣傳教育,加快培養新型農民,充分發揮廣大農民在新農村建設中的主體作用。

  (二)落實區域發展總體戰略,促進區域協調發展。繼續推進西部大開發,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促進中部地區崛起,鼓勵東部地區率先發展,形成分工合理、特色明顯、優勢互補的區域產業結構,推動各地區共同發展。加大對欠發達地區和困難地區的扶持。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重點用於中西部地區,儘快使中西部地區基礎設施和教育、衛生、文化等公共服務設施得到改善,逐步縮小地區間基本公共服務差距。加大對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貧困地區以及糧食主產區、礦產資源開發地區、生態保護任務較重地區的轉移支付,加大對人口較少民族的支持。支持經濟發達地區加快產業結構優化升級和產業轉移,扶持中西部地區優勢產業項目,加快這些地區的資源優勢向經濟優勢轉變。鼓勵東部地區帶動和幫助中西部地區發展,擴大發達地區對欠發達地區和民族地區的對口援助,形成以政府為主導、市場為紐帶、企業為主體、項目為載體的互惠互利機制。繼續發揮經濟特區、上海浦東新區作用,推進天津濱海新區等條件較好地區開發開放。建立健全資源開發有償使用制度和補償機制,對資源衰退和枯竭的困難地區經濟轉型實行扶持措施。

  (三)實施積極的就業政策,發展和諧勞動關係。把擴大就業作為經濟社會發展和調整經濟結構的重要目標,實現經濟發展和擴大就業良性互動。大力發展勞動密集型產業、服務業、非公有制經濟、中小企業,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業崗位。實行促進就業的財稅金融政策,積極支持自主創業、自謀職業。健全面向全體勞動者的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加強創業培訓和再就業培訓。深化戶籍、勞動就業等制度改革,逐步形成城鄉統一的人才市場和勞動力市場,完善人員流動政策,規範發展就業服務機構。強化政府促進就業職能,統籌做好城鎮新增勞動力就業、農村富餘勞動力轉移就業、下崗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加強大學畢業生、退役軍人就業指導和服務。擴大再就業政策扶持範圍,健全再就業援助制度,着力幫助零就業家庭和就業困難人員就業。完善勞動關係協調機制,全面實行勞動合同制度和集體協商制度,確保工資按時足額發放。嚴格執行國家勞動標準,加強勞動保護,健全勞動保障監察體制和勞動爭議調處仲裁機制,維護勞動者特別是農民工合法權益。

  (四)堅持教育優先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全面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大力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和人才強國戰略,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深化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質量,建設現代國民教育體系和終身教育體系,保障人民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機會。堅持公共教育資源向農村、中西部地區、貧困地區、邊疆地區、民族地區傾斜,逐步縮小城鄉、區域教育發展差距,推動公共教育協調發展。明確各級政府提供教育公共服務的職責,保證財政性教育經費增長幅度明顯高於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逐步使財政性教育經費占國內生產總值的比例達到4%。普及和鞏固九年義務教育,落實農村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在農村並逐步在城市免除義務教育學雜費,全面落實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免費提供課本和補助寄宿生生活費政策,保障農民工子女接受義務教育。加快發展城鄉職業教育和培訓網絡,努力使勞動者人人有知識、個個有技能。保持高等院校招生合理增長,注重增強學生的實踐能力、創造能力和就業能力、創業能力。完善高等教育和高中階段國家獎學金、助學金制度,落實國家助學貸款政策,鼓勵社會捐資助學。規範學校收費項目和標準,堅決制止教育亂收費。切實減輕中小學生課業負擔。提高師資特別是農村師資水平。改進學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管理工作,提高師生思想道德素質。引導民辦教育健康發展。積極發展繼續教育,努力建設學習型社會。

  (五)加強醫療衛生服務,提高人民健康水平。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深化醫療衛生體制改革,強化政府責任,嚴格監督管理,建設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衛生保健制度,為群眾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價廉的公共衛生和基本醫療服務。加強公共衛生體系建設,開展愛國衛生運動,發展婦幼衛生事業,加強醫學研究,提高重大疾病預防控制能力和醫療救治能力。健全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重點加強農村三級衛生服務網絡和以社區衛生服務為基礎的新型城市衛生服務體系建設,落實經費保障措施。實施區域衛生發展規劃,整合城鄉醫療衛生資源,建立城鄉醫院對口支援、大醫院和社區衛生機構雙向轉診、高中級衛生技術人員定期到基層服務制度,加強農村醫療衛生人才培養。推進醫療機構屬地化和全行業管理,理順醫藥衛生行政管理體制,推行政事分開、管辦分開、醫藥分開、營利性與非營利性分開。強化公立醫院公共服務職能,加強醫德醫風建設,規範收支管理,糾正片面創收傾向。建立國家基本藥物制度,整頓藥品生產和流通秩序,保證群眾基本用藥。加強食品、藥品、餐飲衛生監管,保障人民群眾健康安全。嚴格醫療機構、技術准入和人員執業資格審核,引導社會資金依法創辦醫療衛生機構,支持有資質人員依法開業,方便群眾就醫。大力扶持中醫藥和民族醫藥發展。

  (六)加快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滿足人民群眾文化需求。堅持把社會效益放在首位,堅持把發展公益性文化事業作為保障人民文化權益的主要途徑,推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共同發展。推進文化體制改革,形成富有活力的文化管理體制和文化產品生產經營機制。加強公益性文化設施建設,鼓勵社會力量捐助和興辦公益性文化事業,加快建立覆蓋全社會的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優先安排關係群眾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設項目,突出抓好廣播電視村村通工程、社區和鄉鎮綜合文化站(室)工程、全國文化信息資源共享工程。完善文化產業政策,培育國有和國有控股骨幹文化企業,鼓勵非公有資本依法進入文化產業,以重大文化產業項目帶動發展,推動集約化經營,提供價格合理、形式多樣的文化產品和服務,增強文化產品國際競爭力。加強文化遺產保護。加強城鄉社區體育設施建設,廣泛開展全民健身活動,提高競技體育水平。

  (七)加強環境治理保護,促進人與自然相和諧。以解決危害群眾健康和影響可持續發展的環境問題為重點,加快建設資源節約型、環境友好型社會。優化產業結構,發展循環經濟,推廣清潔生產,節約能源資源,依法淘汰落後工藝技術和生產能力,從源頭上控制環境污染。實施重大生態建設和環境整治工程,有效遏制生態環境惡化趨勢。統籌城鄉環境建設,加強城市環境綜合治理,改善農村生活環境和村容村貌。加快環境科技創新,加強污染專項整治,強化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重點搞好水、大氣、土壤等污染防治。完善有利於環境保護的產業政策、財稅政策、價格政策,建立生態環境評價體系和補償機制,強化企業和全社會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責任。完善環境保護法律法規和管理體系,嚴格環境執法,加強環境監測,定期公布環境狀況信息,嚴肅處罰違法行為。穩定人口低生育水平,有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升高等問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

四、加強制度建設,保障社會公平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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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公平正義是社會和諧的基本條件,制度是社會公平正義的根本保證。必須加緊建設對保障社會公平正義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保障人民在政治、經濟、文化、社會等方面的權利和利益,引導公民依法行使權利、履行義務。

  (一)完善民主權利保障制度,鞏固人民當家作主的政治地位。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和依法治國的有機統一,依法實行民主選舉、民主決策、民主管理、民主監督,積極穩妥地推進政治體制改革,健全民主制度,豐富民主形式,實現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制度化、規範化、程序化,保障人民享有廣泛的民主權利。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中國共產黨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民族區域自治制度,從各個層次擴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參與,保障人民依法管理國家事務、管理經濟和文化事業、管理社會事務。推進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深化政務公開,依法保障公民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擴大基層民主,完善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等辦事公開制度,完善基層民主管理制度,發揮社會自治功能,保證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權利。

  (二)完善法律制度,夯實社會和諧的法治基礎。維護社會主義法制的統一和尊嚴,樹立社會主義法制權威。堅持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證公民權利和自由。堅持科學立法、民主立法,完善發展民主政治、保障公民權利、推進社會事業、健全社會保障、規範社會組織、加強社會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加快建設法治政府,全面推進依法行政,嚴格按照法定權限和程序行使權力、履行職責,健全行政執法責任追究制度,完善行政複議、行政賠償制度。加強對權力運行的制約和監督,加強對行政機關、司法機關的監督。拓展和規範法律服務,加強和改進法律援助工作。深入開展法制宣傳教育,形成全體公民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氛圍。

  (三)完善司法體制機制,加強社會和諧的司法保障。堅持司法為民、公正司法,推進司法體制和工作機制改革,建設公正、高效、權威的社會主義司法制度,發揮司法維護公平正義的職能作用。完善訴訟、檢察監督、刑罰執行、教育矯治、司法鑑定、刑事賠償、司法考試等制度。加強司法民主建設,健全公開審判、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等制度,發揮律師、公證、和解、調解、仲裁的積極作用。加強司法救助,對貧困群眾減免訴訟費。健全巡迴審判,擴大簡易程序適用範圍,落實當事人權利義務告知制度,方便群眾訴訟。規範訴訟、律師、仲裁收費。加強人權司法保護,嚴格依照法定原則和程序進行訴訟活動。完善執行工作機制,加強和改進執行工作。維護司法廉潔,嚴肅追究徇私枉法、失職瀆職等行為的法律責任。

  (四)完善公共財政制度,逐步實現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健全公共財政體制,調整財政收支結構,把更多財政資金投向公共服務領域,加大財政在教育、衛生、文化、就業再就業服務、社會保障、生態環境、公共基礎設施、社會治安等方面的投入。進一步明確中央和地方的事權,健全財力與事權相匹配的財稅體制。完善中央和地方共享稅分成辦法,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促進轉移支付規範化、法制化。保障各級政權建設需要。完善財政獎勵補助政策和省以下財政管理體制,着力解決縣鄉財政困難,增強基層政府提供公共服務能力。逐步增加國家財政投資規模,不斷增強公共產品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

  (五)完善收入分配製度,規範收入分配秩序。堅持按勞分配為主體、多種分配方式並存的分配製度,加強收入分配宏觀調節,在經濟發展的基礎上,更加注重社會公平,着力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逐步擴大中等收入者比重,有效調節過高收入,堅決取締非法收入,促進共同富裕。通過擴大就業、建立農民增收減負長效機制、健全最低工資制度、完善工資正常增長機制、逐步提高社會保障標準等舉措,提高低收入者收入水平。完善勞動、資本、技術、管理等生產要素按貢獻參與分配製度。健全國家統一的職務與級別相結合的公務員工資制度,規範地區津貼補貼標準,完善艱苦邊遠地區津貼制度。加快事業單位改革,實行符合事業單位特點的收入分配製度。加強企業工資分配調控和指導,發揮工資指導線、勞動力市場價位、行業人工成本信息對工資水平的引導作用。規範國有企業經營管理者收入,確定管理者與職工收入合理比例。加快壟斷行業改革,調整國家和企業分配關係,完善並嚴格實行工資總額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保障所有者權益。實行綜合與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加強征管和調節。

  (六)完善社會保障制度,保障群眾基本生活。適應人口老齡化、城鎮化、就業方式多樣化,逐步建立社會保險、社會救助、社會福利、慈善事業相銜接的覆蓋城鄉居民的社會保障體系。多渠道籌集社會保障基金,加強基金監管,保證社會保險基金保值增值。完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強化保險基金統籌部分征繳,逐步做實個人賬戶,積極推進省級統籌,條件具備時實行基本養老金基礎部分全國統籌。加快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制度改革。逐步建立農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條件的地方探索建立多種形式的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完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建立以大病統籌為主的城鎮居民醫療保險,發展社會醫療救助。加快推進新型農村合作醫療。推進失業、工傷、生育保險制度建設。加快建立適應農民工特點的社會保障制度。加強對困難群眾的救助,完善城市低保、農村五保供養、特困戶救助、災民救助、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等制度。完善優撫安置政策。發展以扶老、助殘、救孤、濟困為重點的社會福利。發揚人道主義精神,發展殘疾人事業,保障殘疾人合法權益。發展老齡事業,開展多種形式的老齡服務。發展慈善事業,完善社會捐贈免稅減稅政策,增強全社會慈善意識。發揮商業保險在健全社會保障體系中的重要作用。拓寬資金籌集渠道,加快廉租住房建設,規範和加強經濟適用房建設,逐步解決城鎮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

五、建設和諧文化,鞏固社會和諧的思想道德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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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設和諧文化,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任務。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是建設和諧文化的根本。必須堅持馬克思主義在意識形態領域的指導地位,牢牢把握社會主義先進文化的前進方向,弘揚民族優秀文化傳統,借鑑人類有益文明成果,倡導和諧理念,培育和諧精神,進一步形成全社會共同的理想信念和道德規範,打牢全黨全國各族人民團結奮鬥的思想道德基礎。

  (一)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形成全民族奮發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團結和睦的精神紐帶。馬克思主義指導思想,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共同理想,以愛國主義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創新為核心的時代精神,社會主義榮辱觀,構成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的基本內容。堅持把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融入國民教育和精神文明建設全過程、貫穿現代化建設各方面。堅持用馬克思主義中國化的最新成果武裝全黨、教育人民,用民族精神和時代精神凝聚力量、激發活力,倡導愛國主義、集體主義、社會主義思想,加強理想信念教育,加強國情和形勢政策教育,不斷增強對中國共產黨領導、社會主義制度、改革開放事業、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目標的信念和信心。加強馬克思主義理論研究和建設,增強黨的思想理論工作的創造力、說服力、感召力。堅持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引領社會思潮,尊重差異,包容多樣,最大限度地形成社會思想共識。

  (二)樹立社會主義榮辱觀,培育文明道德風尚。堅持依法治國與以德治國相結合,樹立以「八榮八恥」為主要內容的社會主義榮辱觀,倡導愛國、敬業、誠信、友善等道德規範,開展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加強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設,在全社會形成知榮辱、講正氣、促和諧的風尚,形成男女平等、尊老愛幼、扶貧濟困、禮讓寬容的人際關係。普及科學知識,弘揚科學精神,養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發揚艱苦奮鬥精神,提倡勤儉節約,反對拜金主義、享樂主義、極端個人主義。弘揚我國傳統文化中有利於社會和諧的內容,形成符合傳統美德和時代精神的道德規範和行為規範。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建設,增強全社會誠實守信意識。

  (三)堅持正確導向,營造積極健康的思想輿論氛圍。正確的思想輿論導向是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因素。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學藝術、社會科學,要堅持正確導向,唱響主旋律,為改革發展穩定營造良好思想輿論氛圍。新聞媒體要增強社會責任感,宣傳黨的主張,弘揚社會正氣,通達社情民意,引導社會熱點,疏導公眾情緒,搞好輿論監督。健全突發事件新聞報道機制,及時發布準確信息。加強對互聯網等的應用和管理,理順管理體制,倡導文明辦網、文明上網,使各類新興媒體成為促進社會和諧的重要陣地。哲學社會科學要堅持以馬克思主義為指導,以重大現實問題研究為主攻方向,發揮認識世界、傳承文明、創新理論、咨政育人、服務社會的作用。文學藝術要弘揚真善美,創作生產更多陶冶情操、愉悅身心的優秀作品,豐富群眾文化生活。堅持不懈地開展「掃黃打非」。

  (四)廣泛開展和諧創建活動,形成人人促進和諧的局面。着眼於增強公民、企業、各種組織的社會責任,把和諧社區、和諧家庭等和諧創建活動同群眾性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結合起來,突出思想教育內涵,廣泛吸引群眾參與,推動形成我為人人、人人為我的社會氛圍。以相互關愛、服務社會為主題,深入開展城鄉社會志願服務活動,建立與政府服務、市場服務相銜接的社會志願服務體系。注重促進人的心理和諧,加強人文關懷和心理疏導,引導人們正確對待自己、他人和社會,正確對待困難、挫折和榮譽。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和保健,健全心理諮詢網絡,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積極向上的社會心態。

六、完善社會管理,保持社會安定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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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加強社會管理,維護社會穩定,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必然要求。必須創新社會管理體制,整合社會管理資源,提高社會管理水平,健全黨委領導、政府負責、社會協同、公眾參與的社會管理格局,在服務中實施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

  (一)建設服務型政府,強化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為人民服務是各級政府的神聖職責和全體公務員的基本準則。按照轉變職能、權責一致、強化服務、改進管理、提高效能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體制改革,優化機構設置,更加注重履行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職能。以發展社會事業和解決民生問題為重點,優化公共資源配置,注重向農村、基層、欠發達地區傾斜,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務體系。創新公共服務體制,改進公共服務方式,加強公共設施建設。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進一步減少和規範行政審批事項,簡化辦事程序,創新管理制度,為群眾和基層提供方便快捷優質服務。推行政務公開,加快電子政務建設,推進公共服務信息化,及時發布公共信息,為群眾生活和參與經濟社會活動創造便利條件。完善公共服務政策體系,提高公共服務質量,增強政府公信力。推進政事分開,支持社會組織參與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加強市場監管,整頓和規範市場經濟秩序。

  (二)推進社區建設,完善基層服務和管理網絡。全面開展城市社區建設,積極推進農村社區建設,健全新型社區管理和服務體制,把社區建設成為管理有序、服務完善、文明祥和的社會生活共同體。完善居(村)民自治,支持居(村)民委員會協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工作,發揮駐區單位、社區民間組織、物業管理機構、專業合作經濟組織在社區建設中的積極作用,實現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區自我管理有效銜接、政府依法行政和居民依法自治良性互動。加強流動人口服務和管理,促進流動人口同當地居民和睦相處。完善社區公共服務,開展社區群眾性自助和互助服務,發展社區服務業。

  (三)健全社會組織,增強服務社會功能。堅持培育發展和管理監督並重,完善培育扶持和依法管理社會組織的政策,發揮各類社會組織提供服務、反映訴求、規範行為的作用。發展和規範律師、公證、會計、資產評估等機構,鼓勵社會力量在教育、科技、文化、衛生、體育、社會福利等領域興辦民辦非企業單位。發揮行業協會、學會、商會等社會團體的社會功能,為經濟社會發展服務。發展和規範各類基金會,促進公益事業發展。引導各類社會組織加強自身建設,提高自律性和誠信度。

  (四)統籌協調各方面利益關係,妥善處理社會矛盾。適應我國社會結構和利益格局的發展變化,形成科學有效的利益協調機制、訴求表達機制、矛盾調處機制、權益保障機制。堅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為正確處理改革發展穩定關係的結合點,正確把握最廣大人民的根本利益、現階段群眾的共同利益和不同群體的特殊利益的關係,統籌兼顧各方面群眾的關切。拓寬社情民意表達渠道,推行領導幹部接待群眾制度,完善黨政領導幹部和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聯繫群眾制度,健全信訪工作責任制,建立全國信訪信息系統,搭建多種形式的溝通平台,把群眾利益訴求納入制度化、規範化、法制化的軌道。健全社會輿情匯集和分析機制,完善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制度,建立黨和政府主導的維護群眾權益機制,實現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有機結合,更多採用調解方法,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協商、疏導等辦法,把矛盾化解在基層、解決在萌芽狀態。着力解決土地徵收徵用、城市建設拆遷、環境保護、企業重組改制和破產、涉法涉訴中群眾反映強烈的問題,堅決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行為。堅持依法辦事、按政策辦事,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優勢,積極預防和妥善處置人民內部矛盾引發的群體性事件,維護群眾利益和社會穩定。

  (五)完善應急管理體制機制,有效應對各種風險。建立健全分類管理、分級負責、條塊結合、屬地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形成統一指揮、反應靈敏、協調有序、運轉高效的應急管理機制,有效應對自然災害、事故災難、公共衛生事件、社會安全事件,提高危機管理和抗風險能力。按照預防與應急並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的原則,建立統一高效的應急信息平台,建設精幹實用的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健全應急預案體系,完善應急管理法律法規,加強應急管理宣傳教育,提高公眾參與和自救能力,實現社會預警、社會動員、快速反應、應急處置的整體聯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完善安全生產體制機制、法律法規和政策措施,加大投入,落實責任,嚴格管理,強化監督,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加強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增強人民群眾安全感。堅持打防結合、預防為主、專群結合、依靠群眾的方針,完善社會治安防控體系,廣泛開展平安創建活動,把社會治安綜合治理措施落實到基層,確保社會治安大局穩定。依法嚴厲打擊嚴重刑事犯罪活動,着力整治突出治安問題和治安混亂地區,掃除黃賭毒等社會醜惡現象,堅決遏制刑事犯罪高發勢頭。實施寬嚴相濟的刑事司法政策,改革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積極推行社區矯正。加強對流浪兒童、服刑人員子女的關心教育,強化吸毒人員感化和管理,改進刑釋解教人員幫教安置工作。完善政法保障機制,加強公安派出所、司法所、人民法庭等基層基礎建設,改革和加強社區警務工作,打造服務群眾、維護穩定的第一線平台。堅持執法為民,加強政法隊伍建設,確保政法隊伍嚴格、公正、文明執法,始終忠於黨、忠於祖國、忠於人民、忠於法律。

  (七)加強國家安全工作和國防建設,保障國家穩定安全。增強國家安全意識,完善國家安全戰略,健全科學、協調、高效的工作機制,有效應對各種傳統安全威脅和非傳統安全威脅,嚴厲打擊境內外敵對勢力的滲透、顛覆、破壞活動,確保國家政治安全、經濟安全、文化安全、信息安全。堅持黨對軍隊的絕對領導,堅持國防建設與經濟建設協調發展,全面推進軍隊革命化、現代化、正規化建設,推進中國特色軍事變革,堅持積極防禦的戰略方針,抓緊做好軍事鬥爭準備,提高應對危機、維護和平,遏制戰爭、打贏戰爭的能力,努力為黨鞏固執政地位提供重要力量保證,為維護國家發展的重要戰略機遇期提供堅強安全保障,為維護國家利益提供有力戰略支撐,為維護世界和平與促進共同發展發揮重要作用,堅定不移地捍衛國家安全統一和領土完整。加強武裝警察部隊全面建設。增強國防意識,完善國防動員體制機制,深入開展雙擁共建工作,鞏固軍政軍民團結。

七、激發社會活力,增進社會團結和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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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既是充滿活力的社會,也是團結和睦的社會。必須最大限度地激發社會活力,促進政黨關係、民族關係、宗教關係、階層關係、海內外同胞關係的和諧,鞏固全國各族人民的大團結,鞏固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大團結。

  (一)增強全社會創造活力,形成萬眾一心共創偉業的生動局面。貫徹尊重勞動、尊重知識、尊重人才、尊重創造的方針,發揮人民群眾的首創精神,使全社會創造能量充分釋放、創新成果不斷湧現、創業活動蓬勃開展。堅持人民群眾是歷史創造者的觀點,黨和政府的重大決策和工作部署都要從人民群眾的創造性實踐中汲取智慧、經受檢驗,都要依靠人民群眾付諸實踐、取得實效。堅持發揮生產力作為最活躍最革命因素的決定性作用,堅定不移地通過深化改革破除各種障礙,完善公平競爭機制,健全現代產權制度,不斷解放和發展生產力。堅持把創新精神貫穿到治國理政的各個環節,使一切有利於社會進步的創造才能得到發揮,保護創新熱情,鼓勵創新實踐,完善創新機制,寬容創新挫折,增強自主創新能力,建設創新型國家。弘揚自力更生、頑強拼搏、團結協作精神,倡導自主創業、艱苦創業、和諧創業,營造鼓勵人們幹事業、支持人們干成事業的社會環境,共同致力於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事業。

  (二)鞏固和壯大最廣泛的愛國統一戰線,充分調動各方面積極性。高舉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發揮統一戰線在促進社會和諧中的獨特優勢,支持人民政協圍繞團結和民主兩大主題履行政治協商、民主監督、參政議政的職能,發揮協調關係、匯集力量、建言獻策、服務大局的作用,加強各黨派、各團體、各民族、各階層、各界人士的團結和諧。貫徹長期共存、互相監督、肝膽相照、榮辱與共的方針,加強同民主黨派和無黨派人士合作共事,不斷發展我國社會主義多黨合作事業。堅持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的方針,發揮包括知識分子在內的工人階級、廣大農民推動經濟社會發展根本力量的作用,鼓勵和支持包括新的社會階層在內的全體社會主義事業的建設者為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力量。認真貫徹落實黨的民族政策,牢牢把握各民族共同團結奮鬥、共同繁榮發展的主題,廣泛開展民族團結進步活動,鞏固和發展平等、團結、互助、和諧的社會主義民族關係,使各族人民和睦相處、和衷共濟、和諧發展。全面貫徹黨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務,堅持獨立自主自辦的原則,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加強信教群眾同不信教群眾、信仰不同宗教群眾的團結,發揮宗教在促進社會和諧方面的積極作用。

  (三)加強海內外中華兒女的團結,為實現中華民族的偉大復興而奮鬥。堅持「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按照特別行政區基本法辦事,在愛國愛港、愛國愛澳旗幟下,團結港澳各界人士,維護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貫徹「和平統一、一國兩制」的基本方針和現階段發展兩岸關係、推進祖國和平統一進程的八項主張,堅持一個中國原則決不動搖、爭取和平統一的努力決不放棄、貫徹寄希望於台灣人民的方針決不改變、反對「台獨」分裂活動決不妥協。圍繞兩岸關係和平發展的主題,加強兩岸人員往來和經濟文化交流合作,支持海峽西岸和其他台商投資相對集中地區的經濟發展,推進兩岸直接「三通」,盡最大努力為兩岸同胞謀和平、謀發展、謀福祉,使兩岸同胞感情更融洽、合作更深化,共同維護台海和平穩定,推進祖國統一大業。全面貫徹黨的僑務政策,做好海外僑胞和歸僑僑眷工作,凝聚僑心、匯集僑智、發揮僑力。

  (四)堅持走和平發展道路,營造良好外部環境。高舉和平、發展、合作的旗幟,堅持獨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堅定不移地走和平發展道路,實施互利共贏的開放戰略,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積極爭取和平穩定的國際環境、睦鄰友好的周邊環境、平等互利的合作環境、互信協作的安全環境、客觀友善的輿論環境。堅持對外開放的基本國策,提高對外開放水平,積極發展對外經濟技術合作,大力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注重加強互利合作、實現共同發展。按照和平共處五項原則和其他公認的國際關係準則同世界各國發展友好關係,推動建設持久和平、共同繁榮的和諧世界。

八、加強黨對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領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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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關鍵在黨。必須充分發揮黨的領導核心作用,堅持立黨為公、執政為民,以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推動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為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提供堅強有力的政治保證。

  (一)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領導社會主義和諧社會建設的本領。各級黨委要把和諧社會建設放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把握方向,制定政策,整合力量,營造環境,切實擔負起領導責任。堅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擴大黨內民主,推進黨務公開,嚴格黨內生活,嚴肅黨的紀律,增進黨的團結統一,以黨內和諧促進社會和諧。建立科學高效的領導機制和工作機制,明確工作分工,搞好協調指導,增強政治敏銳性,加強對社會建設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提高政策措施的針對性和有效性,解決好本地區本部門影響社會和諧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堅持正確的用人導向,選好配強領導班子,注重培養選拔熟悉社會建設和管理的優秀幹部。深化幹部人事制度改革,認真實施體現科學發展觀要求的綜合考核評價辦法,把領導社會建設的績效列為考核內容,增強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能力。大興求真務實之風,激勵幹部真抓實幹,加強檢查監督工作,確保中央的方針政策和工作部署落到實處。加強社會建設理論和社會政策的學習研究和教育培訓,不斷提高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管理社會事務、協調利益關係、開展群眾工作、激發社會創造活力、處理人民內部矛盾、維護社會穩定的本領。加強和改進黨對工會、共青團、婦聯等人民團體的領導,支持他們發揮聯繫群眾、服務群眾、教育群眾、維護群眾合法權益的作用。

  (二)加強基層基礎工作。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重心在基層。鞏固和發展保持共產黨員先進性教育活動的成果,圍繞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做好企業、城市社區、機關和學校、科研院所、文化團體等事業單位黨建工作,推進新經濟組織、新社會組織黨建工作,擴大黨的工作覆蓋面,發揮基層黨組織凝聚人心、推動發展、促進和諧的作用。健全讓黨員經常受教育、永葆先進性的長效機制,建立城鄉一體的黨員動態管理機制,動員和組織廣大黨員做促進社會和諧的表率。牢固樹立群眾觀點,一切相信群眾,一切依靠群眾,認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勢下黨的群眾工作的特點和規律,千方百計把群眾工作做深做細做實,始終保持黨同人民群眾的血肉聯繫。以增強社會服務功能和提高社會管理、依法辦事能力為重點,大力加強基層政權建設。加大對城鄉基層組織陣地建設的投入。緊緊依靠廣大基層幹部做好基層基礎工作,加強基層幹部隊伍建設,制定和落實定期輪訓、考評激勵、待遇保障等制度措施。嚴格要求、真心愛護基層幹部,積極幫助他們解決工作生活中的困難。做好關心照顧老勞模、老黨員和幫扶困難黨員工作。完善公務員錄用制度,注意從基層選拔優秀幹部充實各級黨政機關,鼓勵年輕幹部和大學生到基層建功立業。

  (三)建設宏大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造就一支結構合理、素質優良的社會工作人才隊伍,是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以培養、評價、使用、激勵為主要內容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確定職業規範和從業標準,加強專業培訓,提高社會工作人員職業素質和專業水平。制定人才培養規劃,加快高等院校社會工作人才培養體系建設,抓緊培養大批社會工作急需的各類專門人才。充實公共服務和社會管理部門,配備社會工作專門人員,完善社會工作崗位設置,通過多種渠道吸納社會工作人才,提高專業化社會服務水平。

  (四)深入開展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鬥爭。黨風正則干群和,干群和則社會穩。反腐倡廉是加強黨的執政能力建設和先進性建設的重大任務,也是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和促進社會和諧的緊迫任務。堅持黨要管黨、從嚴治黨,貫徹標本兼治、綜合治理、懲防並舉、注重預防的反腐倡廉戰略方針,推進教育、制度、監督並重的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以思想道德教育為基礎,加強黨章和法紀學習教育,加強黨員幹部黨性鍛煉和思想道德修養,教育黨員領導幹部做道德表率,推進廉政文化建設,築牢拒腐防變的思想道德防線。以正確行使權力為重點,用改革的辦法推進反腐倡廉制度建設,拓展從源頭上防治腐敗的工作領域,形成群眾支持和參與反腐倡廉的有效機制,健全防範腐敗的體制機制。以保證廉潔從政為目標,加強對領導機關和領導幹部的監督,把黨內監督與各方面監督結合起來,形成監督合力,提高監督實效。嚴格要求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率先垂範,自覺做到為民、務實、清廉。加大查辦案件工作力度,嚴厲懲治腐敗。堅持糾建並舉、綜合治理,切實糾正損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認真執行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鞏固和發展全黨動手抓黨風廉政建設的局面,以優良的黨風促政風帶民風,營造和諧的黨群幹群關係。

  和諧凝聚力量,和諧成就偉業。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是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重大戰略任務,是對我們黨執政能力的重大考驗。全黨同志要緊密團結在以胡錦濤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帶領全國各族人民萬眾一心、銳意進取,為把我國建設成為富強民主文明和諧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而奮鬥!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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