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公告 (201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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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公告 2017年11月3日於北京市 發布機關: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 |
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公告 (2022年) |
中共中央辦公廳 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公告
在中國共產黨召開第十九次全國代表大會期間和習近平同志當選為中共中央總書記後,許多國家政黨、政府、國際組織、民間團體及其領導人,駐華使節、友好人士以及旅居國外的華僑華人,香港特別行政區同胞、澳門特別行政區同胞和台灣同胞等,向大會、向中共中央、向新當選領導人發來賀電賀函,表示熱烈祝賀和良好祝願。中共中央辦公廳、中共中央對外聯絡部受中共中央和習近平總書記的委託,謹表示衷心的感謝。
2017年11月3日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 ↑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 ↑ 據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中國共產黨的領導人講話和其它文件是否屬於以上範圍,在中文維基文庫社群中存在爭議。在有進一步共識之前,本模板的使用僅限於以上所列之文件。對於已超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所規定保護期的其他中國共產黨文件,應使用版權失效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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