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西北局對甘肅省委關於夾邊溝勞教人員清理情況和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的批覆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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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西北局對甘肅省委關於夾邊溝勞教人員清理情況和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的批覆及附件
甘發〔64〕60 號
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西北局
1964年1月25日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甘肅省委員會

各地委、自治州委、蘭州市委,各縣(市)委:

現將西北局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五日「對甘肅省委關於夾邊溝勞教人員清理情況和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的批覆」及省委的請示報告一併發給你們,請遵照辦理,希望各地抓緊該案的清理工作。

中共甘肅省委

一九六四年一月三十一日


對甘肅省委關於夾邊溝勞教人員清理情況和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的批覆

甘肅省委:

一月四日電悉,西北局同意省委關於夾邊溝勞教人員清理工作中幾個問題的意見。

中央西北局

一九六四年一月二十五日


甘肅省委關於夾邊溝勞教人員清理情況和幾個問題的請示報告

西北局:

為了從酒泉夾邊溝勞教人員大批死亡的事件中,認真總結經驗教訓,遵照西北局的指示,於去年四月開始,對該場的全部勞教人員的定性和處理,採取內部清理的方法,列為專案,進行了清理。目前清理工作仍在進行。原送該場勞教的共二千三百六十九人(其中反革命分子八百九十八人,壞分子四百三十八人,右派分子八百八十七人,反黨、反社會主義分子六十八人,貪污、違法亂紀分子七十八人),已經清理了一千三百九十四人的問題,占總數的百分之五十四。對這些人的清理結果:原定性和處理都正確的為一千一百三十四人,占已清理總人數的百分之八十一點三四;原定性或處理有錯誤的為二百四十八人,占百分之十七點八,其中,定性和處理都錯了的為一百四十五人,占百分之十點四,定性正確,但不應該勞動教養的一百零三人,占百分之七點三八。

這一時期,各地對清理工作一般是重視的,有的地方前一時期進展較慢,省委已要求各地繼續抓緊進行,並派幹部下去作了督促檢查,爭取儘快完成任務。據匯報和檢查,在清理工作中,還有幾個問題需要進一步加以明確,現將這些問題和我們的意見報告如下:

(一)關於清理的方法問題:從這一段清理的情況看,多數人的檔案材料比較齊全,可以通過審閱材料弄清問題,但有相當一部分人(約占百分之三十五左右)的檔案材料很不齊全或者關鍵性的問題不清楚,還有根本沒有檔案材料的,給清理工作帶來了一些困難,問題很難落實。有的地方提出,是否可以公開進行清理,即除了翻閱材料外,採取類似甄別案件的作法,材料不清楚的,通過調查、找本人談話等方式加以落實。我們考慮到,這樣作雖然可以搞得細一些,但是很可能引起一九五七年劃的其他右派分子藉機翻案的後果,對工作是不利的,因此,仍應堅持內部清理的原則。對於少數檔案材料不齊全和無檔案材料的人的問題,主要依靠原處理單位的黨組織、領導幹部和當時主管反右派鬥爭的同志座談了解,力爭把問題搞清楚,但不對外公開。

(二)完全搞錯了的是否公開宣布改正?現在已經查清有少數人完全搞錯了,公開宣布改過來,也可能有某些副作用,但是既然已經查清完全搞錯了,不改過來,也是不好的。我們意見,對這類人應當本着實事求是的精神加以改正,個別的向本人宣布,恢復名譽,其中已經死亡了的,也應當向其家屬宣布,以維護黨的政策的嚴肅性。對於原定性正確、不應該勞教的人,可以宣布解除勞動教養,按規定適當從寬予以安置,原處分決定不再改變。

(三)關於鑑別原定右派分子錯與不錯的政策根據問題。我們認為應當按照一九六二年十月二十日中央批發中央統戰部關於第二次全國改造右派分子工作會議的報告中的有關規定精神辦事,即:「對於其中個別確實完全搞錯了的,即確實不曾有過右派言論、行動的,才作為個別人的問題,實事求是地予以改正。」至於什麼是右派言論、行動,什麼不是右派言論行動,應當按照一九五七年十月二十五日中央關於劃分右派分子的標準的通知衡量。但是對原屬可劃可不劃而已經劃為右派分子的,不再改變,表現好的,可以摘掉帽子。

(四)對已經死亡的右派分子,除了生前在勞教中抗拒改造、表現極壞的以外,一般都可宣布摘掉右派帽子,以利於教育爭取其家屬。其他右派分子摘帽子問題,按照中央規定的三條標準辦事。以上妥否,請指示。

中共甘肅省委

一九六四年一月四日


已抄:各常委、孝慈、練成、成湘、國瑞、秘書長、各部委,各黨委、黨組,存檔。共印一○六○份

中共甘肅省委辦公廳機要室

一九六四年二月三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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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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