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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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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的若干意見
2016年4月26日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16年/第13號
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是黨中央、國務院在新世紀作出的重大決策。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是推進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的關鍵時期。為適應把握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貫徹落實發展新理念,加快實現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現提出如下意見。本意見主要針對東北地區,全國其他老工業基地參照執行。

一、重大意義和總體要求

(一)面臨形勢。黨中央、國務院對東北地區發展歷來高度重視,2003年作出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重大決策,採取一系列支持、幫助、推動振興發展的專門措施。10多年來,在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取得明顯成效和階段性成果,經濟總量邁上新台階,結構調整紮實推進,國有企業競爭力增強,重大裝備研製走在全國前列,糧食綜合生產能力顯著提高,社會事業蓬勃發展,民生有了明顯改善。實踐證明,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實施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重大決策是正確的,東北老工業基地實現全面振興的前景是廣闊的。當前,國際政治經濟形勢紛繁複雜,我國經濟發展進入新常態,東北地區經濟下行壓力增大,部分行業和企業生產經營困難,體制機制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顯現,經濟增長新動力不足和舊動力減弱的結構性矛盾突出,發展面臨新的困難和挑戰,主要是:市場化程度不高,國有企業活力仍然不足,民營經濟發展不充分;科技與經濟發展融合不夠,偏資源型、傳統型、重化工型的產業結構和產品結構不適應市場變化,新興產業發展偏慢;資源枯竭、產業衰退、結構單一地區(城市)轉型面臨較多困難,社會保障和民生壓力較大;思想觀念不夠解放,基層地方黨委和政府對經濟發展新常態的適應引領能力有待進一步加強。這些矛盾和問題歸根結底是體制機制問題,是產業結構、經濟結構問題,解決這些問題歸根結底要靠全面深化改革。

(二)重大意義。東北地區是新中國工業的搖籃和我國重要的工業與農業基地,擁有一批關係國民經濟命脈和國家安全的戰略性產業,資源、產業、科教、人才、基礎設施等支撐能力較強,發展空間和潛力巨大。東北地區區位條件優越,沿邊沿海優勢明顯,是全國經濟的重要增長極,在國家發展全局中舉足輕重,在全國現代化建設中至關重要。加快東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是推進經濟結構戰略性調整、提高我國產業國際競爭力的戰略舉措,是促進區域協調發展、打造新經濟支撐帶的重大任務,是優化調整國有資產布局、更好發揮國有經濟主導作用的客觀要求,是完善我國對外開放戰略布局的重要部署,是維護國家糧食安全、打造北方生態安全屏障的有力保障。要充分認識推進東北老工業基地全面振興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定不移地把這項宏偉事業推向新階段。

(三)總體思路。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以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科學發展觀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牢固樹立並切實貫徹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適應和把握我國經濟進入新常態的趨勢性特徵,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做好與「一帶一路」建設、京津冀協同發展、長江經濟帶發展「三大戰略」互動銜接,以提高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為中心,保持戰略定力,增強發展自信,堅持變中求新、變中求進、變中突破,着力完善體制機制,着力推進結構調整,着力鼓勵創新創業,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大供給側結構性改革力度,解決突出矛盾和問題,不斷提升東北老工業基地的發展活力、內生動力和整體競爭力,努力走出一條質量更高、效益更好、結構更優、優勢充分釋放的發展新路,推動我國經濟向形態更高級、分工更優化、結構更合理的階段演進,為實現「兩個一百年」奮鬥目標作出更大貢獻。

(四)發展目標。到2020年,東北地區在重要領域和關鍵環節改革上取得重大成果,轉變經濟發展方式和結構性改革取得重大進展,經濟保持中高速增長,與全國同步實現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目標。產業邁向中高端水平,自主創新和科研成果轉化能力大幅提升,重點行業和企業具備較強國際競爭力,經濟發展質量和效益明顯提高;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協調發展新格局基本形成;人民生活水平和質量普遍提高,城鄉居民收入增長和經濟發展同步,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大幅提升;資源枯竭、產業衰退地區轉型發展取得顯著成效。在此基礎上,爭取再用10年左右時間,東北地區實現全面振興,走進全國現代化建設前列,成為全國重要的經濟支撐帶,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先進裝備製造業基地和重大技術裝備戰略基地,國家新型原材料基地、現代農業生產基地和重要技術創新與研發基地。

二、着力完善體制機制

全面深化改革、擴大開放是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治本之策,要以知難而進的勇氣和戰勝困難的信心堅決破除體制機制障礙,加快形成同市場完全對接、充滿內在活力的新體制和新機制。

(五)加快轉變政府職能。進一步理順政府和市場關係,着力解決政府直接配置資源、管得過多過細以及職能錯位、越位、缺位、不到位等問題。以建設法治政府、創新政府、廉潔政府、服務型政府為目標,進一步推動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繼續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大幅減少行政審批事項,凡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凡能下放的一律下放,着力簡化辦事流程,壓縮審批時限,提高審批效率,同步強化事中事後監管。深入推進商事制度改革,優化營商環境,進一步放開放活市場,激發市場內在活力。大力推進投融資體制改革,積極推廣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模式。依法履行政府職能,加快建立和完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管理模式。健全依法決策機制,強化對權力的約束和監督。完善地方政府績效評價體系和評估機制。

(六)進一步推進國資國企改革。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完善國有企業治理模式和經營機制,真正確立企業市場主體地位,解決好歷史遺留問題,切實增強企業內在活力、市場競爭力和發展引領力,使其成為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重要支撐力量。東北各省區要根據黨中央、國務院統一部署,研究制定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具體實施意見。按照不同國有企業功能類別推進改革,以產業轉型升級為引領,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紮實推進國有經濟布局戰略調整,創新發展一批國有企業,重組整合一批國有企業,促進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支持人才資本和技術要素貢獻占比較高的轉制科研院所、高新技術企業和科技服務型企業通過增資擴股、出資新設等方式開展員工持股試點。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強化國有資產監督,嚴格責任追究,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支持總部設在東北地區的中央企業先行開展改革試點。研究中央企業與地方協同發展、融合發展的政策,支持共建一批產業園區。加大中央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對東北地區中央企業的支持力度。加快推進地方國有企業改革,支持探索發展混合所有制經濟的具體模式和途徑。

(七)大力支持民營經濟發展。加快轉變發展理念,建立健全體制機制,支持民營經濟做大做強,使民營企業成為推動發展、增強活力的重要力量。進一步放寬民間資本進入的行業和領域,促進民營經濟公開公平公正參與市場競爭。支持民營企業通過多種形式參與國有企業改制重組。改善金融服務,疏通金融進入中小企業和小微企業的通道,鼓勵民間資本依法合規投資入股金融法人機構,支持在東北地區興辦民營銀行、消費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壯大一批主業突出、核心競爭力強的民營企業集團和龍頭企業,支持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推進民營企業公共服務平台建設。

(八)深入推進重點專項領域改革。加大中央支持力度,允許國有企業劃出部分股權轉讓收益、地方政府出讓部分國有企業股權,專項解決廠辦大集體和分離企業辦社會職能等歷史遺留問題。中央財政繼續對廠辦大集體改革實施「獎補結合」政策,允許中央財政獎勵和補助資金統籌用於支付改革成本。穩步推進國有林區、林場改革,統籌考慮改革成本,加快構建政事企分開的國有林區管理體制。推進重點國有林區深山遠山林業職工搬遷和林場調整,支持重點國有林業局和森工城市開展生態保護與經濟轉型試點。進一步推進農墾系統改革發展,理順政企、社企關係,深化農場企業化、墾區集團化、股份多元化改革,推進分離辦社會職能改革,提高墾區公共服務水平,支持農墾企業按規定參與國家大宗農產品政策性收儲和境外農業綜合開發。

(九)主動融入、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戰略。協同推進戰略互信、經貿合作、人文交流,加強與周邊國家基礎設施互聯互通,努力將東北地區打造成為我國向北開放的重要窗口和東北亞地區合作的中心樞紐。推動絲綢之路經濟帶建設與歐亞經濟聯盟、蒙古國草原之路倡議的對接,推進中蒙俄經濟走廊建設,加強東北振興與俄遠東開發戰略銜接,深化毗鄰地區合作。以推進中韓自貿區建設為契機,選擇適宜地區建設中韓國際合作示範區,推進共建中日經濟和產業合作平台。推動對歐美等國家(地區)相關合作機制和平台建設,高水平推進中德(瀋陽)高端裝備製造產業園建設。推進沿邊重點開發開放試驗區建設,推動黑瞎子島保護與開發開放。提升邊境城市規模和綜合實力。進一步加大對重點口岸基礎設施建設支持力度。在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安排資金支持東北地區面向東北亞開放合作平台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邊境經濟合作區、跨境經濟合作區發展水平。積極擴大與周邊國家的邊境貿易,創新邊貿方式,實現邊境貿易與東北腹地優勢產業發展的互動,促進東北進出口貿易水平不斷提高。支持有實力的企業、優勢產業、骨幹產品走出去,重點推進國際產能和裝備製造合作,培育開放型經濟新優勢。

(十)對接京津冀等經濟區構建區域合作新格局。推動東北地區與京津冀地區融合發展,在創新合作、基礎設施聯通、產業轉移承接、生態環境聯合保護治理等重點領域取得突破,加強在科技研發和成果轉化、能源保障、統一市場建設等領域務實合作,建立若干產業合作與創新轉化平台。支持遼寧西部地區加快發展,打造對接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的先行區。加強與環渤海地區的經濟聯繫,積極推進東北地區與山東半島經濟區互動合作。支持東北地區與長江經濟帶、港澳台地區加強經貿投資合作。深化東北地區內部合作,完善區域合作與協同發展機制,支持省(區)毗鄰地區探索合作新模式,鼓勵開展協同創新,規劃建設產業合作園區。加快推動東北地區通關一體化。

三、着力推進結構調整

堅持多策並舉,「加減乘除」一起做,全面推進經濟結構優化升級,加快構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和傳統製造業並駕齊驅、現代服務業和傳統服務業相互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的產業發展新格局。

(十一)促進裝備製造等優勢產業提質增效。準確把握經濟發展新常態下東北地區產業轉型升級的戰略定位,控制重化工業規模、練好內功、提高水平、深化改革,提高製造業核心競爭力,再造產業競爭新優勢,努力將東北地區打造成為實施「中國製造2025」的先行區。做優做強電力裝備、石化和冶金裝備、重型礦山和工程機械、先進軌道交通裝備、新型農機裝備、航空航天裝備、海洋工程裝備及高技術船舶等先進裝備製造業,提升重大技術裝備以及核心技術與關鍵零部件研發製造水平,優先支持東北裝備製造業走出去,推進東北裝備「裝備中國」、走向世界。提升原材料產業精深加工水平,推進鋼鐵、有色、化工、建材等行業綠色改造升級,積極穩妥化解過剩產能。推進國防科技工業軍民融合式發展,開展軍民融合創新示範區建設。加快信息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推進制造業智能化改造,促進工業互聯網、雲計算、大數據在企業研發設計、生產製造、經營管理、銷售服務的綜合集成應用。加強質量、品牌和標準建設,打造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產業基地和區域特色產業集群。設立老工業基地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和示範園區,促進產業向高端化、集聚化、智能化升級。研究制定支持產業衰退地區振興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二)積極培育新產業新業態。大力促進產業多元化發展,努力改變許多地區(城市)「一企獨大、一業獨大」狀況,儘快形成多點多業支撐的新格局。制定實施東北地區培育發展新興產業行動計劃,發展壯大高檔數控機床、工業機器人及智能裝備、燃氣輪機、先進發動機、集成電路裝備、衛星應用、光電子、生物醫藥、新材料等一批有基礎、有優勢、有競爭力的新興產業。支持瀋陽、大連、長春、哈爾濱等地打造國內領先的新興產業集群。充分發揮特色資源優勢,積極支持中等城市做大做強農產品精深加工、現代中藥、高性能纖維及高端石墨深加工等特色產業集群。積極支持產業結構單一地區(城市)加快轉型,研究制定促進經濟轉型和產業多元化發展的政策措施,建立新興產業集聚發展園區,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資金支持園區基礎設施和公共平台建設。積極推進落實「互聯網+」行動。依託本地實體經濟積極發展電子商務、供應鏈物流、互聯網金融等新興業態,支持跨境電子商務發展。

(十三)大力發展以生產性服務業為重點的現代服務業。實施老工業基地服務型製造行動計劃,引導和支持製造業企業從生產製造型向生產服務型轉變。開展生產性服務業發展示範工作,鼓勵企業分離和外包非核心業務,向價值鏈高端延伸。積極發展金融業,鼓勵各類金融機構在東北地區設立分支機構,支持地方金融機構發展,加快建立健全多層次的資本市場,拓寬企業直接融資渠道。大力發展現代物流業,提高物流社會化、標準化、信息化、專業化水平。積極發揮冰雪、森林、草原、湖泊、濕地、邊境、民俗等自然人文資源和獨特氣候條件優勢,加快發展旅遊、養老、健康、文體、休閒等產業,把東北地區建成世界知名生態休閒旅遊目的地。

(十四)加快發展現代化大農業。率先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生產體系、經營體系,着力提高農業生產規模化、集約化、專業化、標準化水平和可持續發展能力,使現代農業成為重要的產業支撐。進一步提升國家商品糧生產核心區地位,加快實施高標準農田建設、黑土地保護等重大工程,支持開展定期深松整地、耕地質量保護與提升補貼試點,研究開展黑土地輪種試點。重點支持東北地區加快推進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完善大型灌區基礎設施。探索劃定糧食生產功能區,加快建設國家現代農業示範區。在穩定糧食生產、確保糧食安全的基礎上,發展現代畜牧業、園藝業、水產業以及農畜產品加工和流通業,優化農業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提高農業整體效益和競爭力。深入推進對糧食生產關鍵環節農機具購置實施敞開補貼。加快發展現代種業,推廣一批突破性新品種。健全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提高農業機械化、信息化、標準化水平,提高農業生產效率。鼓勵發展專業大戶、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農業企業等新型經營主體,積極培育綠色生態農產品知名品牌,大力發展「互聯網+」現代農業。繼續實施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提升就地加工轉化水平,培育一批農產品加工產業集群和綠色食品加工產業基地。加強東北地區糧食倉儲和物流設施建設,完善糧食物流體系。創新涉農金融產品和服務,加大對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的金融支持力度。加快推進黑龍江省「兩大平原」現代農業綜合配套改革試驗和吉林省農村金融綜合改革試驗。堅持規劃先行,科學推進新農村建設。

(十五)不斷提升基礎設施水平。實施東北地區低標準鐵路擴能改造工程,改善路網結構,提升老舊鐵路速度和運力。科學規劃建設快速鐵路網,儘早建成京瀋高鐵及其聯絡線,研究建設東北地區東部和西部快速鐵路通道。規劃建設東北地區沿邊鐵路。加快推進國家高速公路和國省幹線公路建設。加大對東北高寒地區和交通末端幹線公路建設支持力度。研究新建、擴建一批干支線機場,鼓勵中外航空公司開闢至東北地區的國際航線,支持哈爾濱建設面向東北亞地區的航空樞紐。研究加快大連東北亞國際航運中心建設的政策。加快黑龍江等河流高等級航道建設,推進國際陸海聯運、江海聯運。加強油氣資源勘探開發利用,推進蒙東、黑龍江東部等地區大型煤炭和火電基地、現代煤化工基地及吉林千萬噸級油頁岩綜合利用基地建設。適當擴大東北地區燃料乙醇生產規模,研究布局新的生產基地。控制新增火電裝機,有序發展清潔能源,研究建設電力外送通道,從供需兩側推動解決東北地區「窩電」問題。加快中俄原油管道二線和東線天然氣管道建設。要千方百計加快重大項目落地,增加有效合理投資,充分發揮對穩增長的關鍵作用。

四、着力鼓勵創新創業

抓創新就是抓發展,謀創新就是謀未來。要大力實施創新驅動發展戰略,把創新作為培育東北老工業基地內生發展動力的主要生成點,加快形成以創新為主要引領和支撐的經濟體系和發展模式。

(十六)完善區域創新體系。把鼓勵支持創新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激發調動全社會的創新激情,推動科技創新、產業創新、企業創新、市場創新、產品創新、業態創新、管理創新。積極營造有利於創新的政策和制度環境,研究制定合理的、差別化的激勵政策,完善區域創新創業條件,全面持續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支持東北地區推進創新鏈整合,加快構建以企業為主體,科研院所、高校、職業院校、科技服務機構等參加的產業技術創新聯盟,打通基礎研究、應用開發、中試和產業化之間的有效通道。組織實施東北振興重大創新工程。支持老工業城市創建國家創新型城市和設立國家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支持瀋陽市開展全面創新改革試驗,加快完善創新政策和人才政策,打破制約科技與經濟結合的體制機制障礙。在瀋陽-大連等創新資源集聚地區布局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依託城區老工業區或其搬遷改造承接地,建設創新創業發展示範區,開展老工業城市創新發展試點。落實支持自主創新的有關政策,鼓勵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股權激勵等方面探索試驗。制定支持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知識產權政策。

(十七)促進科教機構與區域發展緊密結合。扶持東北地區科研院所和高校、職業院校加快發展,支持布局建設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深化中國科學院與東北地區「院地合作」,組織實施東北振興科技引領行動計劃。提高高校、職業院校辦學水平,支持高校、職業院校建設研發轉化平台。引導各類院校辦出特色,支持引導一批地方本科高校向應用型高校轉變,建設一批高水平應用技術型大學。大力推進現代職業教育改革創新,探索行業、企業參與職業教育的新模式。支持高校、職業院校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引進國外優質教育資源開展合作辦學。

(十八)加大人才培養和智力引進力度。把引進人才、培養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放在優先位置。研究支持東北地區吸引和用好人才的政策措施。完善人才激勵機制,鼓勵高校、科研院所和國有企業強化對科技、管理人才的激勵。支持在中心城市建立人才管理改革試驗區,率先探索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面向全球吸引和集聚人才。圍繞產業升級核心技術需求,大力引進海外高層次工程技術人才,國家「千人計劃」、「萬人計劃」等重大人才計劃對東北地區給予重點支持。繼續實施老工業基地國外引智和對外交流專項。鼓勵高校培養東北振興緊缺專業人才。鼓勵設立高校、職業院校畢業生創新創業基金,引導大學畢業生在本地就業創業。加大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培養和引進力度,組織開展老工業基地產業轉型技術技能人才雙元培育改革試點。

五、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抓民生也是抓發展,人民生活水平不斷提高是判斷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成功的重要標準。要堅持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為推動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出發點和落腳點,使發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體人民,讓人民群眾有更多獲得感。

(十九)切實解決好社保、就業等重點民生問題。加大民生建設資金投入,全力解決好人民群眾關心的教育、就業、收入、社保、醫療衛生、食品安全等問題,保障民生鏈正常運轉。要堅決守住民生底線,防止經濟發展下行壓力傳導到民生領域。採取務實舉措,做好增收節支,堅決壓縮一般性支出,切實保障各項民生重點支出。中央財政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投入繼續向東北地區傾斜,進一步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水平,妥善解決廠辦大集體職工的生活困難和社會保障問題。堅持就業優先,制定具體措施,加強專業培訓,重點做好高校畢業生就業和失業人員再就業工作,幫助就業困難人員實現就業,確保零就業家庭實現至少一人就業。穩定城鄉居民就業和收入,確保社會和諧穩定。

(二十)全面實施棚戶區、獨立工礦區改造等重大民生工程。中央財政和中央預算內投資繼續加大對棚戶區改造支持力度,鼓勵國家開發銀行、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等加強金融支持,重點推進資源枯竭城市及獨立工礦區、老工業城市、國有林區和墾區棚戶區改造。繼續推進「暖房子」工程。繼續安排中央預算內投資,因地制宜加快推進獨立工礦區搬遷改造工程,切實改善礦區發展條件和居民生產生活條件。制定採煤沉陷區綜合治理政策,在中央預算內投資中安排資金,加快採煤沉陷區居民避險安置及配套基礎設施、公共服務設施和接續替代產業平台建設。加強礦區生態和地質環境整治,開展露天礦坑、矸石山、尾礦庫等綜合治理。

(二十一)推進城市更新改造和城鄉公共服務均等化。針對城市基礎設施老舊問題,加大城市道路、城市軌道交通、城市地下綜合管廊等設施建設與更新改造力度,改善薄弱環節,優化城市功能,提高城市綜合承載和輻射能力。對城市內部二元結構明顯的城市,組織開展更新改造試點。積極穩妥推進城區老工業區搬遷改造,對相關企業視情況實施異地遷建、就地改造和依法關停,促進調整產業結構、完善功能布局、修復生態環境和改善民生。以哈(爾濱)長(春)沈(陽)大(連)為主軸,做好空間規劃頂層設計,培育形成東北地區城市群,促進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鎮協調發展。積極推進建設大連金普新區、哈爾濱新區、長春新區,努力打造轉變政府職能和創新管理體制的先行區。扶持條件好、潛力大的縣城、中心鎮和重要邊境口岸發展成為中小城市。依託自然、歷史、文化、民族等優勢,加快發展一批特色魅力城鎮。支持林區、墾區城鎮化建設。加快農村飲水、電網、道路、污水和垃圾處理等基礎設施建設,推進城鄉規劃、建設和基本公共服務一體化,建設美麗宜居鄉村。

(二十二)促進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資源型城市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點區域。完善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的長效機制,促進資源產業與非資源產業、城區與礦區、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進一步完善對資源枯竭城市財政轉移支付制度,支持資源枯竭城市、獨立工礦區等加快解決社會民生和生態環境方面的歷史遺留問題。鼓勵地方設立資源型城市接續替代產業投資基金,支持東北地區資源枯竭城市實施產業轉型攻堅行動計劃。完善資源枯竭城市轉型績效評價制度,支持創建可持續發展示範市,選擇典型資源富集地區創建轉型創新試驗區。探索建立資源開發與城市可持續發展協調評價制度,加快資源型城市可持續發展立法工作。

(二十三)打造北方生態屏障和山青水綠的宜居家園。生態環境也是民生。牢固樹立綠色發展理念,堅決摒棄損害甚至破壞生態環境的發展模式和做法,努力使東北地區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生態環境更美好。推進大小興安嶺和長白山等重點林區保護,堅持以生態建設為主的林業發展戰略,全面停止重點國有林區天然林商業採伐。推進呼倫貝爾、錫林郭勒等重點草原保護,繼續實施退牧還草工程。推進三江平原、松遼平原等重點濕地保護,全面禁止濕地開墾,在有條件的地區開展退耕還濕。開展林區、草原、濕地、沙地等生態脆弱區生態移民試點。支持興凱湖、呼倫湖等開展流域生態和環境綜合治理工程。加大自然保護區建設力度,加強野生東北虎等珍稀物種保護。完善對重點生態功能區的補償機制。支持創建國家生態文明試驗區。全面推行綠色製造,強化節能減排,推進清潔生產,構建循環鏈接的產業體系,嚴格控制高耗能、高排放和產能過剩產業發展。搞好大氣、水和土壤污染防治,進一步改善遼河、松花江等重點流域水質。加快實施近岸海域污染防治方案,加強渤海入海河流及排污口的環境治理。加強邊境地區跨界水質監測和應急能力建設,推動邊境地區開展環境保護國際合作。

六、切實抓好組織落實

(二十四)明確主體責任。東北各省區黨委和政府是推進東北老工業基地振興的責任主體,要守土有責、守土盡責,更多從內因着眼、着手、着力,進一步提高認識、求真務實、精心組織、主動作為,團結帶領廣大幹部群眾,形成新一輪東北振興的好勢頭,打贏全面振興這場硬仗。要解放思想、振奮精神、攻堅克難、銳意改革,下大力氣擺脫計劃經濟思維束縛,下決心破解體制機制障礙。要強化責任落實,以踏石留印、抓鐵有痕的精神,認真細化實際舉措並一項一項予以落實,確保黨中央、國務院各項部署落到實處,取得實效。要按照好幹部標準和「三嚴三實」的要求,着力加強地方領導班子和幹部隊伍建設,大力選拔忠誠、乾淨、擔當的優秀幹部進入各級領導班子。要切實改進工作作風,把群眾利益和民生改善放在突出位置,及時發現新情況,勇於解決新問題。要大力弘揚艱苦奮鬥、開拓進取、甘於奉獻、勇於擔當精神,充分發揮大慶精神、鐵人精神、北大荒精神等激勵作用,大力宣傳振興成就和先進典型,調動廣大人民群眾特別是工人群眾的積極性,廣泛凝聚正能量,努力營造全社會支持參與東北振興的良好氛圍。駐東北地區的中央企業要帶頭深化改革,積極履行社會責任,支持地方振興發展。

我國中西部和東部地區也有不少典型的老工業城市和資源枯竭城市,他們與東北老工業基地一樣,是當前推進結構性改革的重點和難點地區。要統籌支持全國其他地區老工業基地振興發展,相關地區黨委和政府要把本地區老工業基地振興工作納入重要議事日程,落實具體政策,加大支持力度,積極探索各具特色的轉型發展道路。

(二十五)加大政策支持。要研究在注重質量和效益前提下保持經濟穩定增長的舉措和辦法。中央財政要進一步加大對東北地區一般性轉移支付和社保、教育、就業、保障性住房等領域財政支持力度。完善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機制,按糧食商品量等因素對地方給予新增獎勵。資源稅分配向資源產地基層政府傾斜。進一步加大信貸支持力度,鼓勵政策性金融、開發性金融、商業性金融機構探索支持東北振興的有效模式,研究引導金融機構參與資源枯竭、產業衰退地區和獨立工礦區轉型的政策。推動產業資本與金融資本融合發展,允許重點裝備製造企業發起設立金融租賃和融資租賃公司。要進一步加大中央預算內投資對資源枯竭、產業衰退地區和城區老工業區、獨立工礦區、採煤沉陷區、國有林區等困難地區支持力度。制定東北地區產業發展指導目錄,設立東北振興產業投資基金。國家重大生產力布局特別是戰略性新興產業布局重點向東北地區傾斜。實施差別化用地政策,保障重大項目建設用地。支持城區老工業區和獨立工礦區開展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和工礦廢棄地復墾利用。

(二十六)強化組織協調。國務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領導小組要加強領導,研究審議重大政策和重點規劃,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督促推進重大事項。中央和國家機關有關部門要加強指導,抓緊出台落實本意見的具體措施和實施細則,加大政策支持和推進落實工作力度。國家發展改革委要加強綜合協調和調查研究,制定重點任務分工方案,牽頭推進重點工作,強化督促檢查,及時發現問題並提出整改建議,重大事項向黨中央、國務院報告。

全面振興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是一項偉大而艱巨的任務,事關我國區域發展總體戰略的實現,事關我國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農業現代化的協調發展,事關我國周邊和東北亞地區的安全穩定,意義重大,影響深遠。各地區各部門要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緊密團結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周圍,凝神聚力、開拓創新、敢於擔當、紮實工作,要像抓「三大戰略」一樣,持續用力,抓好新一輪東北地區等老工業基地振興戰略的實施,加快實現全面振興,為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不斷奪取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新勝利、實現中華民族偉大復興的中國夢作出新的更大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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