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全省國資國企改革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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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加快推進全省國資國企改革專項工作方案》的通知
中國共產黨遼寧省委員會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2018年9月24日
發布機關:遼寧日報
省委有關文件

各市委、市人民政府,省委各部委,省(中)直各單位,各人民團體:

  《加快推進全省國資國企改革專項工作方案》已經省委、省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中共遼寧省委辦公廳    

遼寧省人民政府辦公廳


加快推進全省國資國企改革專項工作方案

   

  為持續推動國資國企改革攻堅,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結合遼寧實際,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穩中求進工作總基調,緊緊圍繞統籌推進「五位一體」總體布局和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持之以恆落實新發展理念和「四個着力」「三個推進」,全面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全面深化國資國企改革,堅持質量第一、效益優先原則,以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為着力點進一步完善國有資產管理體制,以戰略性重組為重點加快國有經濟布局優化和結構調整,以混合所有制改革為突破口建立健全市場化體制機制,以加強黨的領導和規範董事會建設為核心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結構,以提質增效為着眼點深化供給側結構性改革,持續攻堅,重點突破,推動國有企業高質量發展,實現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為遼寧決勝全面建成小康社會、加快推進老工業基地新一輪全面振興作出積極貢獻。

  (二)主要目標。到2020年,實現國有企業黨的領導堅強、治理結構完善、經營機制靈活、資源配置高效、競爭力持續提升。

  ——在推動國有資本做強做優做大上有新突破。國有資本進一步向重要行業和重點基礎領域集中、向戰略性新興產業集中、向產業鏈關鍵環節和價值鏈高端集中、向優勢骨幹企業集中。全省國有企業資產總額力爭突破3.5萬億,所有者權益突破1.5萬億。

  ——在混合所有制改革上有新突破。暢通國有資本合理流動渠道,具備條件的企業實現整體上市或核心業務資產上市。員工持股試點取得積極成效。省屬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面達到70%以上。

  ——在提升企業核心競爭力上有新突破。培養造就一批高水平人才,突破一批具有重要支撐和引領作用的關鍵技術,形成一批「拳頭」產品、知名品牌,實現國有企業發展新舊動能轉換,培育和打造10至12戶國內一流或行業先進、具有較強競爭力的企業集團。

  ——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上有新突破。董事會職權得到有效落實,具備條件的省屬企業經營管理者由董事會選聘。外部董事制度全面推開,省屬獨資、全資公司實現外部董事占多數。基本形成黨委會與公司法人治理職責明晰、有機融合、協調運轉的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

  ——在提升國有經濟運行質量和效益上有新突破。全省國有企業流動資產周轉率達到全國平均水平,收入利潤增幅高於全省經濟增速,省屬重點工業企業平均資產負債率控制在65%以下,省屬企業收入利潤增幅力爭達到全國中上游水平。

  ——在以管資本為主推進國資監管職能轉變上有新突破。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基本建立,全面覆蓋、分工明確、協同配合、制約有力的國有資產監管體制基本形成。

  ——在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上有新突破。廠辦大集體改革、「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處置「殭屍企業」工作全面完成,建立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機制。

  二、重點工作任務

  (一)加快推進國有經濟布局優化、結構調整、戰略性重組

  1.推動國有企業戰略性重組。圍繞產業布局,依託優勢龍頭企業,着力推動全省範圍內國有資本優化配置, 「一企一策」推進國有企業橫向聯合、縱向整合,開展專業化、同質化、同業化整合重組,減少重複建設和同業競爭。結合「事轉企」和經營性資產集中統一監管,加快組建一批新企業集團。重點推進港口、煤炭能源、健康醫療、旅遊、公共服務等行業企業重組。

  2.優化國有資本產業布局。服務全省經濟發展規劃和戰略,聚焦產業鏈、價值鏈,推動國有資本與產業聯動調整,鼓勵企業以獲取關鍵技術、核心資源、知名品牌、市場渠道等為重點,開展併購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加大對高端裝備製造、新材料、新能源汽車等戰略性新興產業的投資力度,積極推動一批具有較強帶動和支撐作用的重大項目。

  3.推進企業內部資源整合。優化業務板塊和要素整合,推動技術、人才、資金等向主業集中,切實增強核心業務盈利能力。持續推進企業瘦身健體,整合職能部門,合理控制各級子企業數量,企業管理層級原則上控制在3級以內,切實提高企業決策和運行效率。非主業資產可通過國有產權無償劃轉、協議轉讓、進場交易等方式,重組到其他國有企業或交由專業化公司進行集中處置。加強對長期不開展生產經營活動、不履行法定義務企業的跟蹤監管,依法依規引導支持企業破產清算和註銷登記,加大職工安置和稅費核銷等政策支持力度,堅決退出低效無效企業。

  (二)紮實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

  1.以增量為主分類分層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堅持市場化手段,通過改制重組、企業上市、項目投資、市場化法治化債轉股等方式,引入各類資本參與國有企業改革,建立健全混合所有制企業治理機制。放開股權比例限制,推進競爭性領域企業,特別是集團層面混合所有制改革。紮實推進混合所有制改革試點,形成可複製可推廣經驗。鼓勵國有資本按市場化原則以多種方式入股非國有企業。穩妥有序開展國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業員工持股,建立激勵約束長效機制。

  2.做強做優做大國有控股上市公司。加大上市公司資本運作力度,推進現有國有控股上市公司通過吸收合併、定向增發、資產置換等方式,不斷併購重組優質資產,做強做大上市公司,支持集團整體上市。積極培育上市資源,推進具備條件企業股份制改造,充分利用資本市場相關政策,優先支持符合條件的國有企業上市、掛牌,提升資產證券化水平。

  3.開展綜合改革。積極參與國務院國資委國有企業改革「雙百行動」,篩選具備條件的3至5戶企業納入「雙百行動」,推進綜合改革,在改革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率先取得突破。綜合改革企業在適用目前已出台的各項國有企業改革試點政策的同時,可結合區域特點和企業自身需要,創新和拓展試點內容,充分發揮示範突破帶動作用。

  (三)着力健全有效的公司治理機制

  1.加強董事會建設。規範董事會議事規則和決策程序,完善董事會報告制度,依法有效發揮董事會在公司治理中的決策作用。建立健全外部董事制度,加強外部董事隊伍建設,探索拓寬外部董事來源渠道試點,全面推進國有獨資、全資公司外部董事占多數。堅持試點先行,逐步落實國有獨資公司董事會重大決策、選人用人、薪酬分配等權利。

  2.推進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工作。選擇具備條件的企業開展市場化選聘職業經理人試點,企業經營管理者實現聘任制和任期制,由董事會與經營管理者依法建立契約關係,簽訂聘任合同書、經營業績責任書,按照業績考核辦法和薪酬管理辦法考核定薪,明確聘期、業績目標及雙方的責任和權利。

  3.建立健全市場化用工機制。全面建立以合同管理為核心、以崗位管理為基礎的市場化用工制度。完善落實支持企業減員增效有關政策,鼓勵企業通過內部轉崗、勞務輸出、自主創業、培訓再就業、協議解除勞動關係等方式安置富餘職工,實施減員增效。減少企業管理層級,嚴格控制管理人員比例。實施再就業幫扶計劃,加強自主創業政策支持,對符合條件的職工運用公益性崗位托底幫扶。

  4.深化薪酬制度改革。推動企業完善差異化薪酬分配辦法,薪酬分配向高科技研發、高技能、營銷、艱苦崗位以及優秀管理者傾斜。建立各類人才薪酬與行業市場水平接軌、與企業經濟效益掛鉤的薪酬分配製度和收入能增能減的薪酬分配機制。改革國有企業工資決定機制,完善職工工資總額管理制度,推動實施中長期激勵機制。

  (四)加快推進企業發展新舊動能轉換和培育核心競爭力

  1.促進企業轉型升級。對接中國國有企業結構調整基金和中國國有資本風險投資基金等政策性基金,按照政府引導、市場運作、科學決策、防範風險的原則,組建省級國有企業改革發展基金,推動企業轉型升級。深化製造業與互聯網融合發展,鼓勵國有企業開展數字化車間和智能工廠等項目建設,促進智能網聯汽車、新能源汽車產業發展。支持國有企業參與地下管網、污水處理、路橋等市政工程施工建設與運營。

  2.擴大國有經濟開放度。加大國有企業走出去步伐,積極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推進國際產能合作、項目投資、經貿交流。依託國有企業在裝備製造、石化裝備等方面的技術優勢,推進成套裝備出口。支持國有地礦企業參與國際礦域合作。鼓勵國有企業深度融入中國(遼寧)自由貿易試驗區,深化對口合作,吸引有實力的企業參與遼寧地方國有企業改革發展。

  3.推動企業創新驅動發展。繼續實施創新主體壯大工程,構建高效開放的技術創新體系,提高原始創新能力。大力推動協同創新,鼓勵支持一批國家級和省級技術研發中心、產業聯盟的建設和發展,組建一批重大創新領域實驗室,加快科研成果轉化,實現產業化經營。推進工業企業技術產品創新和商貿類企業商業模式創新,提升價值創造能力,形成一批行業標準和一批創新領軍企業。

  4.促進企業提質增效。推動企業經營管理全方位適應高質量發展要求,開展行業對標,找差距、補短板、強弱項,建立健全管理提升和不斷改進的長效機制。持續開展降本增效,創新成本費用管控方式,從嚴壓縮可控費用,確保營業成本和應收賬款、庫存增幅低於營業收入增幅,國有資本保值增值率、回報率和企業流動資產周轉率進一步提升,國有企業資產總額、營業收入、上繳利稅穩定增長,並且高於全省平均增長水平。

  5.有效防範化解債務風險。分類管控企業負債規模,有效實施負債規模和資產負債率雙重管控,「一企一策」降低企業槓桿率,確保資產負債率穩控在安全合理區間。按市場化法治化原則,推動符合條件的企業債轉股。加強對資金占用規模大、回收期長的業務管理,確保現金流安全。強化企業防範債務風險主體責任並納入業績考核,對出現重大債務違約事件的企業嚴肅追責。

  (五)切實解決歷史遺留問題減輕企業負擔

  1.穩妥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落實遼寧省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實施方案,做好社會穩定風險評估,積極申請中央財政獎補資金,按照「先行先試、有力有序、確保穩定」原則,啟動並穩妥推進廠辦大集體改革。力爭2至3年完成改革任務,實現廠辦大集體與主辦國有企業徹底分離,職工得到妥善安置,切實維護企業和社會穩定。

  2.全面完成「三供一業」分離移交。推進駐遼央企和地方國有企業職工家屬區「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工作。積極爭取中央下放企業中央補助資金,多渠道籌集資金解決地方國有企業「三供一業」分離移交費用,2018年年底前全面完成分離移交工作。

  3.有序推進「殭屍企業」 處置工作。通過改制重組、破產清算等方式加快組織推進。加大「殭屍企業」依法破產力度,縮短審理期限,快審速結。積極爭取國家去產能、兼併重組等支持政策,利用國有資本收益解決處置「殭屍企業」涉及的破產清算和職工安置等費用,確保2019年年底前全部完成處置工作。

  4.推進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改革。按市場化原則推進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改制重組或移交地方管理,通過改制、關閉、註銷等方式有序退出缺乏競爭優勢或無經營的醫療機構和職業院校。2018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國有企業辦教育、醫療機構改革工作。

  5.推進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總結大連市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試點經驗,擴大試點範圍,研究制定全省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指導意見,完善相關配套措施,確保社會保險關係有效銜接,逐步實現國有企業退休人員移交社區實行社會化管理。推動省屬企業職工按屬地原則實行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

  (六)不斷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資監管體制

  1.改革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推進改組組建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明確功能定位,探索有效的管控模式和運營方式,推動產業集聚和轉型升級,促進國有資本合理流動,實現保值增值。國資監管機構依法對兩類公司履行出資人職責,按照「一企一策」原則,將部分出資人權利事項授予兩類公司董事會。加快建立完善出資人對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的監管機制,根據經營和監管情況適時收權放權,確保兩類公司真正成為國有資本市場化運作的專業平台。

  2.推進國資監管機構職能轉變。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責定位,依法履行出資人職責,專司國有資產監管,不干預企業自主經營。科學界定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邊界,動態調整完善出資人監管權責清單,確定重要子企業名單,清單以外和非重要子企業事項由企業依法自主決策。推動事業單位所辦企業和事業單位轉制企業的脫鈎移交、資產整合,實現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全覆蓋。

  3.改進國資監管方式和手段。強化依法監管,建立健全國有資產監管法規規章體系,加快建立市場化法治化監管方式。通過強化公司章程管理、規範董事會運作、嚴格選派管理股東代表和董事監事等方式,將國有出資人意志有效體現到公司治理結構中。實施分類監管,針對不同類別企業,研究制定差異化監管目標、監管重點和監管措施,實施更加精準有效的監管。完善國有資產和國有企業信息公開制度,依法依規、及時準確披露有關信息,建立陽光國企。

  4.提升國資監管能力和水平。強化戰略規劃引領,改進對監管企業主業界定和投資併購的管理方式,制定國有資本投資負面清單,對符合企業戰略規劃、主業範圍、納入預算管理等投資項目進一步簡化審批程序。加強國有資本運行質量效益監測和分析,確保企業高質量運行。強化業績考核導向作用,以經濟增加值為主,突出高質量發展要求,進一步完善考核指標體系。加強預算管理,強化預算約束,保障企業改革發展各項任務得到有效實施。加快推進國資監管隊伍工作作風轉變,更好服務全省國資國企改革發展。

  (七)有效加強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

  1.推動出資人管理和監督有機統一。推動國有資產出資人監管、外派監事會監督和審計、紀檢監察、巡視巡察、社會監督等有效協同,建立監督工作會商機制,加強對企業關鍵業務、重點領域和環節的監督檢查,形成大監督工作體系。加強國有企業和國有資本審計工作統籌謀劃,建立完善企業負責人經濟責任定期審計制度,開展出資人機構委派總會計師試點。分類處置和督辦發現的問題,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調查,形成發現、調查、處理問題的監督工作閉環。

  2.加強和改進外派監事會監督。圍繞企業財務和重大決策、運營過程中可能造成國有資產流失的事項和關鍵環節以及董事會和經理層依法依規履職情況等重點,着力強化當期監督和事中監督。對企業重大事項、重要情況、重大風險和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實行「一事一報告」,提升監事會監督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問題核查、線索移交和整改落實機制。

  3.嚴格責任追究。建立健全企業國有資產監督問責機制和企業重大決策失誤、失職、瀆職責任追究倒查機制,綜合運用組織處理、經濟處罰、禁入限制、黨紀政務處分和追究刑事責任等手段,嚴厲查處侵吞、貪污、輸送、揮霍國有資產和逃廢金融債務行為以及違法違紀違規經營投資導致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案件。

  (八)全面加強黨對國有企業的領導

  1.堅持黨的領導。堅定不移把黨的領導融入公司治理各環節,建立健全黨委會與公司法人治理職責明晰、有機融合、協調運轉的領導體制和運行機制。緊扣黨組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要求,嚴格執行公司章程中黨建工作要求和企業黨委會議事細則,落實黨組織研究討論作為董事會、經理層決策重大問題的前置程序。落實「一崗雙責」,黨委書記切實擔負起全面從嚴治黨第一責任人職責。開展對國有企業巡視巡察,強化整改落實,運用好巡視巡察成果。

  2.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持續加強企業負責人的黨性教育、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和法治教育,切實強化「四個意識」,自覺維護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堅持好幹部標準,選優配強企業領導班子。切實轉變國有企業領導人員作風,以釘釘子精神把企業改革發展各項工作抓緊抓實抓到位。

  3.培育優秀企業家隊伍。實施企業經營管理人才素質提升工程,完善企業家成長和激勵政策,按照「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要求,加快培育一支具有世界眼光、戰略思維、創新精神和經營能力的企業家隊伍。按照「三個區分開來」要求,建立必要的改革容錯糾錯機制。大力宣傳優秀企業家的先進事跡和突出貢獻,營造尊重企業家價值、鼓勵企業家創新、發揮企業家作用的濃厚社會氛圍。

  4.加強人才隊伍建設。研究制定選派遼寧國有企業優秀管理人員到中央駐遼企業及對口合作地區國有企業掛職鍛煉行動計劃。認真貫徹落實國家關於優秀人才到東北地區國有企業三年掛職(或任職)行動計劃。積極實施人才引進計劃,推出一批高層次崗位,明確吸引人才政策,大力引進國內外一流人才。各地區要加大支持力度,對引進的高端人才在住房、子女教育等方面實行優惠政策。

  5.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推進黨支部規範化建設,切實發揮廣大黨員先鋒模範作用。加強黨員教育管理,嚴格黨的組織生活制度,做好黨員發展和培訓工作。抓好基層基礎保障,確保基層黨組織工作有力量、活動有陣地,完成省(中)直企業「共產黨員之家」建設。層層壓實基層黨組織黨建工作責任,強化黨建重點任務,嚴格督查考核,推進「互聯網+黨建」建設,不斷推進基層黨組織建設全面進步、全面過硬。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省深化國資國企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總體推進,強化督導考核,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省直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緊密配合、加強溝通,按責任分工制定年度行動計劃,明確任務,細化措施,完善政策,合力推進,積極爭取和落實好國家關於金融、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國土資源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各級黨委和政府及企業集團要切實履行主體責任,結合自身實際抓好貫徹落實。

  (二)促進駐遼央企與地方國有企業合作發展。支持和配合做好駐遼央企的各項改革舉措,加大吸引中央企業對遼投資力度,積極參與駐遼央企重組整合、合資合作,促進地方國有經濟布局調整。支持中央企業與地方共建產業園、參與產業轉型升級示範區建設,支持遼寧國有企業參與中央財政投資的鐵路、公路、機場、水利樞紐等重點項目建設。

  (三)加強政策支持。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引導銀行業金融機構加大對國有企業信貸支持力度,對有效益、有市場、有競爭力的企業,應滿足其合理信貸需求,避免「一刀切」式的抽貸、停貸。協調相關金融機構,積極紓解暫時遇到困難但仍有發展前景的國有大中型骨幹企業資金緊張等問題。完善國有企業職工安置有關政策,研究制定富餘職工內部退養、退休人員社會化管理及統籌外費用分類處理等政策和辦法。制定落實國家養老保險制度改革總體方案以及中央調劑金、完善個人賬戶等方案的實施方案。困難企業職工安置費用等可按規定從土地出讓收入中予以安排。加大解決國有企業歷史遺留問題的財政支持力度,充分利用國有資本收益,統籌規劃,促進企業解決「三供一業」分離移交、廠辦大集體改革、處置「殭屍企業」和「殼企業」等歷史遺留問題。

  (四)營造良好營商環境。深化行政審批標準化建設,進一步取消下放行政職權,完善省政務服務事項目錄和辦事指南,研究制定關於優化全省投資審批服務的指導意見,最大限度降低企業制度性交易成本。建立政企協調機制,暢通溝通渠道,及時協調解決國有企業改革中遇到的困難和問題。

  (五)加強輿論宣傳。旗幟鮮明、積極主動地宣傳國有企業改革發展成就和履行社會責任情況。大力宣傳國有企業的突出貢獻,選樹先進典型,講好國有企業故事。同時,做好涉及國有企業的輿情監測引導,及時回應社會關切,防止不良輿情炒作,讓各方面更好了解國有企業、理解國有企業、支持國有企業,為做強做優做大國有資本營造良好的輿論環境。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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