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9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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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
第 39 號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廢止〈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已經2019年4月22日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第24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部 長 張紀南
2019年4月28日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廢止《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的決定
[編輯]為了推進「多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加快推進與政務服務「一網通辦」不相適應的法規規章修訂等工作的通知》(國辦函〔2018〕69號)要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決定,對《社會保險登記管理暫行辦法》(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令第1號)予以廢止。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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