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外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密克羅尼西亞聯邦關於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89年8月29日於波納佩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政府,通過友好商談,決定兩國自一九八九年九月十一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政府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兩國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權和領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內政、平等互利、和平共處的原則基礎上,發展兩國的外交、友好合作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密克羅尼西亞聯邦政府 |
一九八九年八月二十九日於波納佩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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