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林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外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林國建立外交關係的聯合公報 1989年4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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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和巴林國,從鞏固和發展兩國友好合作關係的願望出發,為了友好的兩國人民在互相尊重國家主權和領土完整基礎上的共同利益,並根據兩國信守的和平共處、平等、不干涉內政等原則,決定自一九八九年四月十八日起建立大使級外交關係。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 |
巴林國政府 |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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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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