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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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3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
國令第264號
1999年5月20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26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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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編輯]

第264號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和《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立法會和司法機關產生辦法的決定》的有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屆政府推選委員會選舉產生的人選,任命何厚鏵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澳門特別行政區第一任行政長官,於1999年12月20日就職。

總理 朱鎔基
一九九九年五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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