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尤曾家麗等9人職務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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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關於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尤曾家麗等9人職務任免的通知
國人字〔2000〕33號
2000年2月28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公報/2000年/第13號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的有關規定,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行政長官董建華的提名和建議,國務院2000年2月25日決定:

任命尤曾家麗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

任命葉澍堃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局局長;

任命李淑儀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局局長;

任命林煥光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

任命王永平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

任命羅范椒芬為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統籌局局長。

免去鄺其志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資訊科技及廣播局局長職務;

免去葉澍堃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經濟局局長職務;

免去林煥光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公務員事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許仕仁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經事務局局長職務;

免去王永平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教育統籌局局長職務;

免去藍鴻震的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民政事務局局長職務。

國 務 院
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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