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聲明 (1989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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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聲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1989年8月7日 |
1989年7月19日,格林納達政府宣布與台灣當局建立所謂「外交關係」。中國兼駐格林納達大使奉命一再向格林納達政府進行了嚴正交涉。但是,格林納達政府仍無視中國政府的立場,堅持其錯誤決定。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是中國的唯一合法政府,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格林納達政府的錯誤決定,違背了1985年中格建交聯合公報的原則和格林納達政府關於台灣是中國領土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承諾。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奉命宣布:中國政府中止中國同格林納達的外交關係,由此而產生的一切後果,應由格林納達政府承擔。
中國在台灣問題上的一貫立場,得到了世界上所有同我建交的國家的理解、尊重和支持。我們堅決反對與我建交國家同台灣建立官方關係和進行具有官方性質的往來,對它們同台灣之間完全屬於民間性質的經濟貿易和文化往來則不持異議。台灣當局推行所謂「彈性外交」,搞「雙重承認」,製造「兩個中國」或「一中一台」的圖謀是絕對不可能得逞的。中國人民終究要實現祖國的統一大業,這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是任何力量都不能阻擋的。
中國人民珍視同格林納達人民的友誼。希望格林納達政府從中格關係的長遠利益出發,糾正其錯誤決定,重新回到中格建交公報的原則立場上來,使兩國關係得以恢復正常,兩國友好合作得以繼續發展。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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