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加納共和國政府關於恢復兩國外交關係的新聞公報
外觀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加納共和國政府關於恢復兩國外交關係的新聞公報 1972年2月29日於拉各斯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和加納共和國政府,經過雙方外交代表的友好會談,決定自即日起恢復兩國外交關係。
兩國政府將儘快互派大使。
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尼日利亞 |
加納共和國 |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九日於拉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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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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