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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新闻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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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关于恢复两国外交关系的新闻公报
1972年2月29日于拉各斯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加纳共和国政府,经过双方外交代表的友好会谈,决定自即日起恢复两国外交关系。

两国政府将尽快互派大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尼日利亚
特命全权大使
杨琪良
(签字)

加纳共和国
外交部长
阿费里少将
(签字)

一九七二年二月二十九日于拉各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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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中文维基文库社群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演讲,不总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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