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 (2001年第2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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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總署公告 2001年第20號

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徵收進口稅稅率表》已由國務院關稅稅則委員會審議通過,現予以公布,自2002年1月1日起施行。對2002年1月1日前已攜運或郵遞進境、1月1日後辦理海關徵稅手續的物品,按2002年稅率執行。

 


附件:2002年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個人郵遞物品徵收進口稅稅率表

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