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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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境物品進口稅率表
(2011年修訂)
稅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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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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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品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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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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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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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報、刊物、教育專用電影片、幻燈片、原版錄音帶、錄像帶、金、銀及其製品、計算機,視頻攝錄一體機,數字照相機等信息技術產品、照相機、食品、飲料、本表稅號2、3、4稅號及備註不包含的其他商品。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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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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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織品及其製成品、電視攝像機及其他電器用具、自行車、手錶、鐘錶(含配件、附件) |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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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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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爾夫球及球具、高檔手錶 |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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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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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酒、化妝品 |
注:斜體部分為本次《進境物品稅調整方案》涉及調整項目。
此條目缺少頁面分類。請協助為此條目補上適當的頁面分類。參見Wikisource:樣式指南#分類。(2020年4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