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4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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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4號 2020年11月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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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令
第4號《退役軍人事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決定》已經退役軍人事務部2020年第4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孫紹騁
2020年11月6日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退役軍人工作政策制度體系建設,經商有關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對相關政策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退役軍人事務部決定:
一、廢止105件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附件2)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廢止的政策性文件目錄
2.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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