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4號)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4號)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令第4號
2020年11月6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
退役軍人部網站

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事務部令

第4號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決定》已經退役軍人事務部2020年第4次部務會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長 孫紹騁

2020年11月6日

退役軍人事務部關於廢止和宣布失效一批政策性文件的決定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退役軍人工作的決策部署,進一步加強退役軍人工作政策制度體系建設,經商有關部門,退役軍人事務部對相關政策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過清理,退役軍人事務部決定:

一、廢止105件政策性文件。(附件1)

二、宣布115件政策性文件失效。(附件2)

本決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

1.廢止的政策性文件目錄

2.宣布失效的政策性文件目錄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