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加勒比經貿合作論壇2005年部長級會議經貿合作行動綱領
中國—加勒比經貿合作論壇2005年部長級會議經貿合作行動綱領 中華人民共和國、加勒比地區國家 2005年2月2日於金斯敦 |
中國-加勒比經貿合作論壇(以下簡稱「論壇」)於二〇〇五年二月二日至三日在牙買加金斯敦舉行。安提瓜和巴布達、巴哈馬國、巴巴多斯、中華人民共和國、古巴共和國、多米尼克國、格林納達、圭亞那共和國、牙買加、聖盧西亞、蘇里南共和國、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負責經貿事務及外交事務的部長出席了本次論壇。
一、總則
[編輯]1-1 部長們讚賞中國與加勒比與會國經貿合作水平,並堅信在與會國政府的共同努力下,進一步發展經貿合作尚有巨大潛力。
1-2 部長們注意到中國與加勒比與會國在經濟發展上各具特點,同意在平等互利、優勢互補、互尊互信的原則基礎上,建立經貿合作夥伴關係。中國承認加勒比小經濟體、島國之特點。
1-3 部長們認為在經濟全球化進程中,中國與加勒比與會國機遇與挑戰並存,利益相近,並相信建立中國-加勒比經貿合作論壇將有利於與會國在貿易、投資等經濟領域的互利合作。
1-4 部長們同意在論壇行動綱領框架指導下,中國與加勒比與會國經貿合作不應影響區域一體化進程,亦不應妨礙與會國履行其在任何國際條約下的義務。
二、政府間合作
[編輯]2-1 通過推動中國與加勒比與會國政府高層互訪和交流、高官磋商等方式,加強和完善雙邊磋商,以確定經貿合作的新領域和新途徑,包括探討並建立多邊經貿問題磋商機制。
2-2 在現有雙邊磋商機制下,論壇更加努力發展經濟領域雙邊關係,並為該領域合作注入新的活力。
2-3 作為現有雙邊磋商機制的補充,在本論壇框架內所建立的各類機制將不斷加強政府間聯繫。
2-4 各國同意在世界貿易組織等多邊貿易領域加強合作,相互支持,在可能的情況下協調立場。
三、貿易
[編輯]3-1 擴大中國與加勒比與會國間貿易作為論壇與會國的共同目標,各與會國應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推動達成符合國際貿易規則的雙邊貿易協議,並予以積極落實。
3-2 以論壇建立的磋商機制為平台,為與會國企業提供便利,並創造良好貿易環境。
3-3 論壇支持與會國舉辦產品和服務專項展覽及通過其它合作形式,加速其產品和服務相互進入對方市場。
3-4 加強與會國商會、行會、企業家論壇等有關機構和組織相互溝通,增加市場、商品、服務和貿易信息交流,以擴大雙邊貿易。
3-5 鑑於服務貿易對於各國日趨重要,應根據各國法律努力為加強中國和加勒比與會國之間的服務貿易創造最有利的條件。
四、投資與企業合作
[編輯]4-1 努力改善與會國的投資環境,建立有利於投資促進和保護的法律框架,包括簽署和落實投資促進和保護協議,以及避免雙重徵稅的雙邊協議。
4-2 鼓勵和推動企業在具有共同利益的領域開展投資合作。通過創辦各類企業,為與會各國經濟發展作貢獻。
4-3 採用先進的信息技術,為與會國企業間交流貿易和投資信息提供便利。
五、農業領域合作
[編輯]5-1 採取共同認可的措施,促進中國與加勒比與會國在包括漁業在內的農業領域的合作。
5-2 鼓勵企業在包括漁業在內的農業領域參與合資合營。優先考慮研究制定農業發展規劃、專門技術轉讓、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用機械生產、農產品加工、漁業養殖和作物種植、以及漁業資源評估與可持續利用和發展等領域的合作。
5-3 分享各國在包括漁業在內的農業發展等領域的經驗,便於促進投資,發展企業間合作與技術合作。
六、旅遊、運輸領域合作
[編輯]6-1 中國與加勒比與會國認為在旅遊業領域開展合作潛力巨大,應積極推動該領域合作。分享各與會國在旅遊業發展等領域的經驗,以便促進投資,推動企業間合作。優先考慮促進包括生態旅遊在內的陸上旅遊和客輪旅遊,以及在旅館建設和經營管理、旅遊工藝品加工和生產等領域的合作。
6-2 開放加勒比與會國為中國公民旅遊目的地。
6-3 推動中國和加勒比與會國有關機構進行雙邊磋商,探討與多目的地旅遊相關的民航運輸的可能性。
七、金融業領域合作
[編輯]7-1 加強在金融服務業、銀行業、保險業等方面經驗交流。
7-2 加強打擊洗錢和其他跨國組織性犯罪方面的合作,交流金融監管經驗和信息。
7-3 加強中國銀行和保險企業等金融機構與包括加勒比開發銀行在內的加勒比與會國金融機構之間的合作。
八、工程與基礎設施建設領域合作
[編輯]8-1 積極鼓勵和推動各與會國企業在交通、電力、風能和太陽能技術、通訊、供水、水處理、城市規劃等領域探討多種形式的合作,並為此提供便利。
九、自然資源領域合作
[編輯]9-1 加強在自然資源領域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在可持續發展基礎上對現有資源的最佳利用。
9-2 在互利原則的基礎上加強在自然資源可持續開發與利用方面的合作。
十、人力資源開發領域合作
[編輯]10-1 推動並完善人力資源開發合作和人員交流,以擴大貿易並增進中國與各加勒比與會國之間的相互了解和友誼。
10-2 在本論壇諸多領域制訂專項培訓計劃,提出具體項目,開展在教育和職業技能以及語言培訓領域的合作。
十一、論壇後續會議
[編輯]11-1 部長們同意論壇每四年至少召開一次部長級會議,或在與會國商定的時間內隨時舉辦。
11-2 「中國-加勒比經貿合作論壇」第二次部長級會議將在北京舉辦。屆時將檢查和評估第一次部長級會議取得的成果。此後的會議將在各加勒比與會國和中國輪流舉辦。
本行動綱領每份均用中、英文書就,兩種文本同等作準,與會國各執一份。
二〇〇五年二月二日於金斯敦
安提瓜和巴布達政府代表
鮑德溫·斯潘塞
總理
巴哈馬國政府代表
萊斯利·米勒
貿易和工業部長
巴巴多斯政府代表
戴爾·馬歇爾
工業和國際商業部長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
安民
商務部副部長
古巴共和國政府代表
里卡多·卡布里薩斯·魯伊茲
政府部長
多米尼克國政府代表
羅斯福·斯凱里特
總理
格林納達政府代表
埃爾文·尼姆羅德
外交和國際貿易部長
圭亞那共和國政府代表
曼利蘭姆·帕夏德
總統投資貿易顧問
牙買加政府代表
基斯·奈特
外交外貿部長
聖盧西亞政府代表
彼得雷斯·康普頓
外交、國際貿易和民航部長
蘇里南共和國政府代表
楊進華
貿易和工業部長
特立尼達和多巴哥共和國政府代表
諾爾森·吉夫特
外交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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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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