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共產黨安徽省委員會、安徽省人民政府關於大力發展社隊企業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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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力發展社隊企業的決定
皖發[1982]9號
1982年1月28日
發布機關:中國共產黨安徽省委員會、安徽省人民政府

各地、市、縣委,各行署,各市、縣人民政府,省直各有關單位:

(一)在黨的三中全會精神的指引下,近幾年來,我省社隊企業持續發展。全省現有社隊企業四萬一千多個,從業人員八十二萬多人。一九八0年社隊企業總收入十二億零七百萬元,八一年又有所增加。企業人員全年工資收入三億四千萬元,向國家繳納稅金三千萬元,實現純利潤一億八千萬元。各地已經湧現一批發展較快、水平較高、貢獻較大的典型,有的社隊企業的收入已占公社三級經濟總收入的百分之七十以上。社隊企業的發展,對於合理利用地方資源,安排農村剩餘勞力,發展商品經濟,活躍市場,增加社員收入,都起了重要作用。同時,也擴大了出口,增加了國家財政收入。實踐證明,社隊企業已成為農村經濟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符合農村經濟綜合發展的方向的。

我省自然資源豐富,農村勞動力充足,發展社隊企業的有利條件很多,潛力很大。但是,由於歷史的和社會經濟條件的原因,我省社隊企業基礎差,底子薄,起步遲,發展慢,與鄰省相比,差距很大。全省至今還有一部分公社和大隊沒有辦企業,已辦的企業,多數水平較低。這種狀況,與整個經濟形勢,與工農業發展的速度,都很不適應。各級領導必須認清現狀,正視問題,看到有利條件,解放思想,振奮精神,堅定不移地貫徹在計劃指導下「放手發展,闊步前進」的方針,充分調動各方面的積極性,運用群眾的力量大辦企業。對於束縛社隊企業發展的條條框框要努力衝破。凡是社會需要而本地又有條件興辦的生產和服務事業,都要大膽放手讓群眾去辦。不僅要發動公社辦、大隊辦/生產隊辦,還要提倡各種形式的聯辦(國社聯辦、社隊聯辦、社員聯辦等)。千方百計,廣開門路,儘快改變我省社隊企業的落後狀況。

(二)發展社隊企業生產要立足於當地優勢和市場需要,統一規劃,合理布局,大力發展消費品生產和適銷對路產品,避免盲目性,農副產品加工業和食品工業,應為發展社隊企業的重點項目。要逐步形成由初級到高級的種、養、加工、銷售一條龍,改變農村目前只出售原料的狀況。國營有關部門,對農副產品加工業,應給予熱情的扶持與幫助。社隊企業要注意提高質量。本着經濟合理的原則,今後凡宜於社隊加工的農、林、牧、漁產品及其土特產品,可由社隊加工,國家一般不再建立新廠。林區社隊可以利用梢頭枝丫,小材小料,間伐撫育材,困山材,社隊留成材,級外毛竹、元竹,超產毛竹、元竹和群眾自留材加工木竹製品,需要出境銷售的,經過縣以上社隊企業主管部門批准,林業部門應發證放行。計劃部門今後在產材縣調出木材中,應按分成比例安排一定數量的木材給當地社隊加工成品或半成品後調出。

要積極地有計劃地發展燃料和原材料工業。一切有條件的社隊可以開採小煤窯、小礦山,可以發展磚、瓦、砂石、石灰、水泥、水泥預製件生產,支援城鄉建設。我省花崗石、大理石資源豐富,要大力組織開採,並逐步建設一批出口基地。

根據可能條件和市場需要,要努力發展日用品工業和其他工業,在保證原料上調(包括中央、省)任務完成的前提下,發展輕紡工業,發展小五金、小百貨工業,並有計劃地發展出口產品。國營工廠有的產品可以擴散給社隊去辦。根據「四個為主」的原則,今後興建工、商企業,凡是適宜社隊去辦的都由社隊去辦,以便國家集中力量發展重點企業。工商管理部門應根據縣以上社隊企業主管部門的意見,給社隊所辦工商企業核發營業執照。

要注意發展勞動密集型行業,對於傳統、名牌產品,要大力扶持發展,並要逐步建設生產基地,發展「拳頭」產品。

社隊建築隊、運輸隊,主要承擔當地建築、運輸任務,有條件的也可以進城承擔一定的任務。

(三)要大力發展社隊企業,必須進一步改革體制,放寬政策,切實幫助社隊企業解決產、供、銷問題,特別要多方設法疏通和開闢流通渠道。現對有關問題作如下規定:

1.對國家實行統購派購的農副產品,要規定交售基數。除茶葉、蠶繭已定基數外,從今年起,皮毛、桐油、生漆、木耳、香菇、金針菜、松脂、毛竹、乾果等,都要以前三年收購實績年平均數為基數,社隊必須保證完成基數規定的交售任務。完成任務後的多餘部分,可以繼續賣給國家,也可以由社隊自行加工銷售,工商部門要給予支持。省直有關部門要迅速制定農副產品交售基數的具體方案,報省政府批准後下達。社隊自己組織的資金,新建種植業、養殖業基地的產品,誰辦基地,歸誰支配,不受歸口管理的限制。

2.繼續貫徹減稅免稅政策。鑑於我省社隊企業水平低的實際狀況,對某些地區和某些企業,繼續實行減稅和免稅政策:利用飼料糧(不包括高粱)釀酒(高粱首先保證計劃收購調撥基數,再有多時,縣可辦,社隊不能辦),按百分之三十二的稅率徵收工商稅;釀製的各種果木酒,按百分之十五的稅率徵收工商稅;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以後新辦的企業,除煙、酒、糖、棉紗、手錶、肥皂、皮革、機製紙外,從開辦之日起,可免徵工商稅和所得稅三年;一九八一年四月一日以後新辦的企業,除上述八種產品外,也可自一九八二年一月一日起,給予免徵工商稅和所得稅三年的照顧;有的個別新產品納稅仍有困難,經過批准可延長免稅期限。原屬社辦的,因建區劃社後由區管理的企業,仍按農村社隊企業的稅收政策規定納稅。

3.國家對社隊企業的產供銷,要加強計劃管理和扶持。各級計委、經委和物資部門,要加強對社隊企業的計劃管理,適銷對路的重要產品應納入國家計劃,在供銷方面,有計劃地予以支持;不能納入國家計劃的,也要採取各種形式使其同各級國民經濟計劃相銜接。

社隊企業生產、基本建設、設備維修、技術改造所需燃料、原材料等一、二類物資、設備以及勞保用品,各級計委、經委、物資、商業等部門要列上戶頭,與其他集體所有制企業同等對待,統籌安排。

根據國務院《關於發展社隊企業若干問題的規定》(試行草案),社隊企業生產的中小農具、建築材料和加工的農副產品,由社隊企業局歸口管理。國家和地方用於這些方面的資金和物資,包括用於中小農具的材料和農村建房的鋼材、水泥、玻璃等,均由社隊企業部門管理和分配。

社隊企業產品及原材料、燃料等運輸計劃,由各級社隊企業部門申報,鐵路、交通、航運部門要列上戶頭。擁有運輸工具的企業,應允許他們自運貨物。

社隊企業的產品銷售價格,屬於國家計劃供應原料、燃料的產品,執行國家規定的價格;屬於自購原料、燃料的產品,允許實行浮動價格,浮動幅度按物價管理權限審定。

4.發展社隊商業和貿易貨棧,開闢農村集市流通渠道。根據中央關於多渠道、少環節的方針,加強社隊企業的供銷工作,建立貿易貨棧,有計劃、有步驟地發展社隊商業。社隊企業的供銷機構要為社隊企業生產服務,為農副業生產服務,為農民生活服務,為國內外市場服務。它的經營範圍是:(1)為社隊企業採購原材料,推銷產品;(2)經營完成國家統購派購任務後的農副產品;(3)經營國家統購派購以外的其他農副產品;(4)接受國家委託,代購農副產品,代銷或經銷工業品。社隊企業供銷部門要積極主動向省外、國外找市場,把生意做活。

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試辦農工商聯合企業,合理改革農村經濟體制,促進農工商綜合發展。

(四)各級黨委和政府必須加強領導,把發展社隊企業作為繁榮農村經濟,增加社員收入的一項重大措施,擺上議程,一直抓下去。要注意研究新情況,解決新問題,善於運用先進典型指導面上的工作,召開現場會,總結交流經驗,開展大宣傳,進行大發動,推動社隊企業的大發展。對現有企業要進行認真整頓,推行經濟責任制,克服平均主義,改善經營管理,努力提高產品質量,增強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切實堵塞貪污盜竊、投機倒把的漏洞,糾正一切不正之風。

各部門、各行業要大力支持社隊企業。省直計劃、工交、財貿等部門,都要擬定支持發展社隊企業的方案,報告省委、省政府。以後定期檢查,認真落實。各級計委、經委、物資和外貿等部門,都要既管國營企業,又管社隊企業,從計劃、資金、物資、技術以及產、供、銷等方面予以支持。

為了支持社隊企業的發展,我省過去關於人民公社投資中撥出百分之六十用於發展社隊企業的規定不變,要注意合理使用,講究經濟效果。實行財政包幹的地方,用於社隊企業的投資不得少於包幹前的水平。為了支持社隊企業,在資金上還可採取低息農貸辦法解決。從省到縣各級財政要撥出一部分資金,給社隊企業主管部門掌握,作為周轉金,支持或聯辦一些骨幹企業。

要健全社隊企業管理機構,加強領導。縣以上社隊企業局已定的行政編制,不要隨意變動。各級社隊企業管理部門,可根據需要設立企業性質的供銷機構和專業公司,所需流動資金,由財政部門核撥和銀行貸款解決;要選調一些懂行的骨幹到這些部門工作。要在全省範圍內逐步形成一個強有力的抓產、供、銷的系統,並要掌握一定的實力,以便幫助基層企業掛鉤、牽線、搭橋。區、社的企業辦公室必需的少數人員,可在總編制內調劑,也可從下屬企業中抽調。要關心社隊企業部門,給他們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生活條件。各級社隊企業部門的領導幹部要努力學習技術,鑽研業務,儘快使自己成為內行,當好黨委和政府的參謀。社隊企業戰線的廣大職工,要堅決貫徹黨的六中全會精神,統一思想,增強團結,振奮精神,努力工作,為把我省社隊企業搞上去貢獻力量。

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

一九八二年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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