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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廣播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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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戰區臺灣省受降典禮廣播詞
作者:陳儀
中華民國34年(1945年)10月25日於臺北市
本作品收錄於《陳長官治臺一年來言論集

  本人奉中國陸軍總司令何轉奉中國最高戰區統帥 蔣之命令,爲臺灣受降主官。此次受降典禮,經於中華民國三十日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十時在臺北公會堂舉行,頃已順利完成。從今天起,臺灣及澎湖列島已正式重入中國版圖,所有一切土地,人民,政事,皆已置於中華民國國民政府主權之下。這件具有歷史意義的事實,本人特報告給中國全體同胞及全世界周知,現在臺灣業已光復,我們應該感謝歷來爲光復臺灣而犧牲的革命及此次抗戰的將士,並感謝協助我們光復臺灣的同盟國家,而尤其應該我們衷心感銘不忘的,是創導中國國民革命運動的 國父孫先生,及繼承 國父遺志完成革命大業的 蔣主席。

中華民國《著作權法》:

第九條(著作權標的之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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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單純為傳達事實之新聞報導所作成之語文著作。
  五、依法令舉行之各類考試試題及其備用試題。
  前項第一款所稱公文,包括公務員於職務上草擬之文告、講稿、新聞稿及其他文書。

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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