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修建從集寧到烏蘭巴托的鐵路並組織聯運的聯合公報
外觀
← | 中蘇關於修建蘭州——鳥魯木齊——阿拉木圖鐵路並組織聯運的聯合公報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修建從集寧到烏蘭巴托的鐵路並組織聯運的聯合公報 1954年10月12日 |
蘇聯政府代表圑為幫助我國建立國營穀物農場並贈送機器和裝備事致毛澤東主席的信 |
|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修建從集寧到烏蘭巴托的鐵路並組織聯運的聯合公報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爲了加強三國相互間的經濟和文化的聯系,曾經在一九五二年九月十五日簽訂協定,修建從中華人民共和國集寧到蒙古人民共和國烏蘭巴托的鐵路。這條鐵路將同從烏蘭巴托到蘇聯的鐵路接通。從集寧經二連到中國國境的鐵路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負責修建,從烏蘭巴托經扎木烏得到蒙古人民共和國國境的鐵路由蘇維埃社會主義共和國聯盟政府和蒙古人民共和國政府共同負責修建。三國政府將在一九五五年內全部完成上述鐵路的修建工程並組織聯運。
一九五四年十月十二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Public domainPublic domainfalsefals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