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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2號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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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1號令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2號令
制定機關: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24日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3號令
來自臨海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公眾號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部署,以及台州市委、市政府「九個一律」精神,按照防疫I級響應要求,結合我市當前疫情防治工作特殊需要,現將相關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春節期間,市疫情防控領導小組成員單位主要領導及相關領導班子一律不放假,其中各鎮(街道)班子成員一律不放假;其他市級部門主要領導一律不得外出,保持手機24小時暢通;村(社區)幹部要堅守崗位。

  二、對確診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一律納入醫保基金保障範圍。

  三、全市所有定點收治醫院對有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症狀的患者一律開通「綠色通道」。

  四、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疑似或確診病例密切接觸者一律採取醫學觀察措施。

  五、體育館、博物館、圖書館、電影院、健身房、網吧、KTV、酒吧、足浴、浴場、游泳館、A級景區、農村家宴中心等公眾聚集場所一律臨時關閉。

  六、公眾集會、大型會議(包括商人大會、鄉賢會)、宗教活動、文藝演出、年俗活動等公眾集聚活動一律取消。

  七、課外培訓機構舉辦的各項培訓活動一律取消。

  八、各酒店、賓館、商超、汽車站、動車站及高速公路出入口等一律進行實施體溫測量和檢疫檢查。

  九、各類城鄉農貿市場一律禁止活禽和野生動物宰殺交易。

  十、對擾亂防疫秩序、造謠惑眾者一律嚴肅查處。

  各鎮(街道)、市級相關部門要嚴格執行、狠抓落實,請全市廣大人民群眾給予理解、支持配合。

臨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應急指揮部
2020年1月24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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