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類苑/卷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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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量智識(二)

王文正(二)[編輯]

諫議大夫張師德謁向文簡敏中曰:「師德兩詣王相公門,皆不得見,恐為人輕毀,望公從容明之。」一日,方議知制誥,公曰:「可惜張師德。」向公曰:「何謂?」公曰:「累於上前說張師德名家子,有士行,不意兩及吾門。狀元及第,榮進素定,但當靜以待之耳。若奔競,使無階而進者,當如何也?」向公方以師德之意啟之,公曰:「某處安得有人敢輕毀人?但師德後進,待我淺也。」向公自稱,師德適有闕,望公弗遺。公曰:「弟緩之,使師德知,聊以戒貪進,激薄俗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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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封,車駕在道,夜有堂吏,被酒忿爭,皆愴惶入白,公臥不答。夜入對,上曰:「臣寮奏狀,千乘萬騎在外,可斬首以令眾。」公曰:「此正小人一時醉毆,若斬之,是禁人飲酒,令飲酒者皆懼。車駕在外,人情焉得安,已捕歸京府繫治。」後府申覆,公曰:「若初輕斷,亦恐縱人,今霈大赦,可赦之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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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為朝修使,自禁中乘車輅出都門,百官餞於道,乃憩於傳舍。兩禁請見,叩頭稱贊公榮遇之盛,公曰:「但覺愧仄不自安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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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寮上言,諸司人吏多公送名入仕,上令遍訪之,了無一人。其言者自有數輩,上以示曰:「是明人謗卿也。」公曰:「臣為宰相,或令百司補署吏人,不為過也。臣親舊亦多,恐假以臣名送去,亦不可知。言者必不妄。」終不自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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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書有事關送密院,事礙詔格,寇萊公準在樞府,特以聞。上曰:「中書行事如此,施之四方,得非不便?」公見之,拜於上前曰:「此實中書之失。」堂吏皆遭罰責,密吏惶恐,白寇公曰:「中書、密院,日有相干,自來止逐房改易,不期奏白而使宰相謝罪。」不踰月,密院有事送中書,亦違舊詔,堂吏得之,欣然而呈公,公曰:「卻送與密院。」吏出白寇公,寇公大慚。翌日見公,曰:「同年甚得許大度量。」公不答。銓司申舉,乞罷選人過堂,公曰:「此唐朝典故,但宰相不舉職,廢為冗事,且當存之。仲尼所謂我愛其禮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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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貨玉帶者,持以及門,弟因呈公,公曰:「如何?」弟曰:「甚佳。」公命繫之,「還見佳否?」弟曰:「繫之,安得自見?」公曰:「玉名石也,得不重乎?自負重,而使觀者稱好,無乃勞也。我腰間不稱此物。」亟還之,故平生所服,止於賜帶。太宗皇帝一日命蘇公易簡曰:「卿看兩制中,誰當大用?」蘇公云:「臣見同年王某,有器識,遠大不可量也。」太宗曰:「朕志亦先定矣。」公知之,以女適蘇公之子耆,時蘇公已薨,其母太夫人薛氏在堂,每至,則公出拜,敍同年之契。嘗語薛氏曰:「使女子在夫人之左右,乃報同年之知也。」已上見名臣遺事。

王冀公[編輯]

王欽若為亳州判官,監會亭倉。天久雨,倉司以穀濕,不為受納,民自遠方來輸租者,食穀且盡,不能得輸。欽若悉命輸之倉,奏請不拘年次,先支濕穀,不至朽敗。奏至,太宗大喜,手詔答許之,因識其名,滿入見,擢為朝官。

李允則[編輯]

李允則知雄州十八年。初,朝廷與契丹和親,約不修河北城隍,允則欲展雄州城,乃置銀器五百兩於城北神祠中。或曰:「城北孤逈,請多以人守之。」允則不許,數日,契丹數十騎盜取之。允則大怒,移牒涿州捕賊,因且急築其城,契丹內慙,不敢止也。並涑水紀聞。

燕龍圖[編輯]

燕龍圖肅有巧思。初為永興推官,知府寇萊公好舞柘枝,有一鼓,甚惜之,其鐶忽脫。公悵然以問諸匠,皆莫知所為,燕請以鐶腳為鏁簧,內之則不脫矣。萊公大喜。燕為人寬厚長者,博學多聞,其漏刻法最精,今州郡往往有之。見廬陵居士集。

張師正[編輯]

英宗即位,赦天下,凡內外將校廂軍,皆加恩。是時荊南所給縑帛,皆故惡不堪,既陳於庭中,軍士睨之失色,揚言曰:「朝廷大恩,而乃以此給我。」自旦至午,不肯受賜,而偶語紛紛不已。轉運使劉述大懼,不知所為,居民往往奔出城外,且言變起矣。是時張師正為州鈐轄,馳入軍資庫,呼將卒前曰:「朝廷非次之恩,州郡固無預備,今帑中所有,止如此,汝輩不肯拜賜,將何為也?必欲反,則非殺我不可。」遂擲劍於庭下,披胸示之,羣校茫然自失,遽聲喏,受賜而去。東軒筆錄。

魏丕[編輯]

魏丕作坊使,舊制,床子弩止七百步,上令丕增造至千步,求規於信。信令懸弩於架,以重墜其兩端,弩勢圓,取所墜之物較之,但於二分中增一分,以墜新弩,則自可千步矣。如其製造,果不差。韓魏王別錄。

寇萊公[編輯]

寇萊公之貶雷州也,丁晉公遣中使賫勑往授之,以錦囊貯劍,揭於馬前。既至,萊公方與羣官宴飲,驛吏言狀,萊公遣羣官出逆之。中使避不見,入傳舍中,久不之出,問其所以來之故,不答。上下皆皇恐,不知所為,萊公神色自若,使人謂之曰:「朝廷若賜準死,願見勑書。」中使不得已,乃以勑授之。萊公乃從錄事參軍借綠衫著之,短纔至膝,拜受勑於庭。升階復宴飲,至暮而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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寇準從車駕在澶淵,每夕與楊億痛飲謳歌,諧謔諠譁,常達旦。上使人覘知之,喜曰:「得渠如此,吾何憂矣。」虜兵既退,來求和親,詔劉仁範往議之。仁範以疾辭,乃命曹利用代之,利用與之約,歲給金繒二十萬,虜嫌其少。利用復還,奏之,上曰:「百萬以下,皆許也。」利用辭去,準召利用至幄次,語之曰:「雖有勑旨,汝往,所許毋得過三十萬。過三十萬,勿來見,準將斬汝。」利用至虜帳,果以三十萬成約而還。車駕還自澶淵,畢士安迎於半道,既而至京師,士安罷相,寇準代為首相。

王化基[編輯]

王化基為人寬厚。嘗知某州,與僚屬同坐,有卒過庭下,為化基■〈如上言下〉,而不及幕職,幕職怒,退召其卒笞之。化基聞之,笑曰:「我不知其欲得一■〈如上言下〉,如此之重也!曏或知之,化基無用此■〈如上言下〉,當以與之。」人皆服其雅量。官至參知政事、禮部尚書,謚曰「惠獻」。子舉正有父風,官亦至參知政事、禮部尚書,謚曰「安簡」。

王濟 張稷[編輯]

景德初,契丹寇澶淵,樞密使陳堯叟奏請江河皆撤去浮橋舟船,皆又泊南岸。勑下河陽、陝府、河中府,如其奏。百姓大驚擾,監察御史王濟知河中府,獨不肯撤,封還勑書,且奏以為不可。陝州通判張稷時以公事在外州,中已撤浮橋,稷還,聞河中不撤,乃復修之。寇相時在中書,由是知此二人。明年,召濟為員外郎兼侍御史,知雜事,方且進用。濟性鯁直,眾多嫌之,及寇相出,濟遂以郎中知杭州,徙知洪州而卒。張稷亦以此為三司判官轉運使。並見涑水紀聞。

張乖崖[編輯]

乖崖公鎮蜀時,主帥平賊,如風悸草亂,久不寧息。公謂主帥曰:「有平民無告者,在黨中,亦宜治之。」翌日,帥送賊二十餘人,請公治之。公悉給公憑遣之,曰:「各著業去。」帥怒曰:「何擅縱賊人?」公曰:「昨日李順脅民為賊,今日僕與足下化賊為民,用固邦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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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帥帳下寵一虞候卒,頗恃勢嚇民,暴取財物,皆吞聲與之。因民有訴其強奪者,彼知公怒,乃縋東城夜遯,公差衙校往捕之,約曰:「爾於擒得處,則渾衣撲入井,作逃走投井申來。」是時羣黨恟恟,知彼已投井,故浮議杜絕,又免與主帥有不協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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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界既安,兵未凱旋,頗有驕色,食必肥鮮,衣必華煥,而妻子是戀。公慮其抽迴日,有顧望心,遂密奏乞差上前心腹近臣,可以彈壓得主帥者,分其權勢,然後抽兵,即無虞矣。尋詔崇儀副使入內,內侍押班衞紹欽充同西川捉賊招安使。衞風儀峻整,詞氣讜直,折衝行事,帥不能違,幕下軍吏,悉皆畏憚,遂旋抽兵赴闕,一無顧戀者。改元至道春二月,衞入覲,奏劍門部署上官正守關有功,遂詔授峯州團練使,充西川招安使,替主帥歸京。公與上官氣義相得,謀無不臧,由是川界路無拾遺矣。公乃作悼蜀詩四十韻,見本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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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李順賊明年,有廣武指揮劉旰者,自懷安軍劫巡檢使率眾叛,全帶衣甲,衝破漢州,西往彭州路去。公曰:「可也。」日與上官正及僚屬往大慈寺弈棊偶射,民間憂喜相半,不知其由。公料賊經永康軍,將至蜀州,謂上官曰:「可出兵擊之。公如不行,吾則親往。」上官請行,公約曰:「此去新津,抵方井,必遇賊。彼疲我銳,擊之必剋。」翌日至方井,果與賊相遇,掩殺殆盡。上官凱旋,公迎之,歡醼盡日。或謂公曰:「賊襲破數郡,不逐之,何也?」公曰:「彼賊勢方盛,三日而四郡不守,五日而兩川震驚,若襲之與鬬,必彼勇而我怯。曷若俟其氣衰擊之,則勢如破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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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劉旰兵士迴,有以帶賊首級而來,欲謀為戰功者。公曰:「當奔突交戰之際,豈暇獲其首邪?此必戰後翦來,知復是誰?」殿直段倫曰:「如學士之言,果神明矣。當時隨倫為先鋒,入賊用命者,皆中傷被體,主帥令付營切要將理。」公曰:「豈若是邪?」遂遣令悉擡舁來,既至,公先錄中傷兵士功,以其帶首級來者次之。是時軍情仰公賞罰至當,相顧歡躍,公先於廳前分垛錢絹,充卸甲例物。公遂出迎上官,醼於衙署,引甲士坐於東西廂,勞之曰:「喜汝等殺賊勝迴,各各卸下衣甲,領取例物歸營去。」眾皆肩抱錢絹,歡躍盈衢,百姓不限親疎,迎之相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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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中,虜寇犯邊,河朔州郡多罹其毒,董兵之將,深溝高壘以自固,未有議其出者。時有一班行李居貞者,搉征賦於一鎮,疾其凶獷若是,哀其老幼無辜,鳩集市人,召募丁壯,出其不意,邀以擊之,奪其老幼婦人,援送其家。有位者雖壯其勇,無與議其功者,公時判三班院,聞其名而不識其面,乃嗟稱曰:「下位中有如此者,而不預旌賞,何以勸士大夫邪?」於是錄其狀跡,條奏以聞,特與遷官,仍充閤門祗候,既而不使知之。李承恩之後,夙夜念之,莫知其由。有人謂之曰:「所舉者乃張尚書也。」因詣謝之,不得見,閽者通牓子,得字數行云:「公臨陣勇,臨財廉,臨事勤,臨民仁,加之畏慎,此報國之大効也。所謝近私,不及相見,感佩,感佩。」李既得之,愈勝一見,捧玩珮服,弗離於懷。李一旦搉利有剩,摠計李侍郎士衡詢其履歷,李以前事對,侍郎嗟嘆久之,曰:「古人弗及也。」因命立石於三司廡下,以備史之闕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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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畋苦痁,既瘳,請謁,公曰:「子於病中,曾得移心法否?」對曰:「未也。」公曰:「人能於病中移其心,如對君父,畏之慎之,靜久自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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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視事退,屏後有一廳子熟睡,公詰之:「汝家有甚事?」對曰:「母久病,兄為客未歸。」訪之果然。公翌日差場務一名給之,且曰:「吾廳上有敢睡者邪?必心極幽懣使之然爾,故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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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乖崖守成都,兵火之餘,人懷反側。一日,合軍旅大閱,始出,眾遂嵩呼者三,乖崖亦下馬東北望而三呼,復攬轡行,眾不敢讙。趙濟畏之。龍圖,乖崖孫壻也,嘗以此事告於韓魏公,公曰:「當是時,某亦不敢措置。」以上並見忠定公語錄。

文潞公[編輯]

文潞公知益州,喜遊宴,嘗宴鈐轄廨舍,夜久不罷。從卒輒拆馬庌為薪,不可禁遏,軍校白之,座客股慄。公曰:「天實寒,可拆與之。」神色自若,宴飲如故,卒氣沮,無以為變。出涑水紀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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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公為相,龐公為樞密使,以國用不足,同議省兵。於是揀放為民者六萬餘人,減其衣糧之半者二萬餘人,眾議紛然,以為不可。施昌言、李昭亮尤甚,皆言衣食於官久,不願為農,又皆習弓刀,一旦散之閭閻,必皆為盜賊。上亦疑之,以問二公,二公曰:「今公私困竭,上下遑遑,其故非他,正由畜養冗兵太多故也。今不省去,無由蘇息,萬一果有聚為盜賊者,二臣請以死當之。」既而昭亮又奏:「兵人揀放,所以如是多者,大抵皆縮頸曲膕,詐為短小,以欺官司耳。」公乃言:「兵人苟不樂歸農,何為詐欺如此?」上意乃決,邊儲由是稍蘇。後數年,王德用為樞密使,許懷德為殿前都指揮使,復奏選廂軍以補禁軍,增數萬人。東軒筆錄。

韓魏公[編輯]

韓魏公在大名日,有人獻玉盞二隻云:「耕者入壞塚而得,表裏無纖瑕可指,亦絕寶也。」公以百金答之,尤為寶玩,每開宴召客,特設一卓,覆以錦衣,置玉盞其上。一日,召漕使,且將用之酌酒勸坐客。俄為一吏誤觸倒,玉盞俱碎,坐客皆愕然,吏且伏地待罪,公神色不動,笑謂坐客曰:「凡物之成毀,亦自有時數。」俄顧吏曰:「汝誤也,非故也,何罪之有?」坐客皆嘆服公寬厚不已。公帥定武時,夜作書,令一侍兵持燭於旁,侍兵他顧,燭燃公鬚,公遽以袖摩之,而作書如故。少頃回視,則已易其人矣。公恐主吏鞭之,亟呼視之,曰:「勿易,渠已解持燭矣。」軍中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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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和甫,嘉祐治平間,在中書編排文字,嘗言,公嘗論昭陵未復土,哲廟未親政,朝廷多故。中書文字日盈於前,一一從頭看,看了即處置了。接人更入,處事更多,精神意思,定而不亂,靜而不煩,如終日未嘗觸事者。殊不似議了一件事,讀了一紙文字,精神意思半日不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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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陽永叔在政府時,每有人不中理者,輒峻折之,故人多怨。公則不然,從容喻之以不可之理而已,未嘗峻折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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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言:司馬君實初除樞密副使,竟辭不受。時公在魏,聞之,亟遣人齎書與潞公,勉之云:「主上倚重之厚,庶幾行道。道或不行,然後去之可也,似不須堅讓。」潞公以書呈君實,君實云:「自古被這般官爵引得壞了名節,為不少矣。」後得寬夫書云:「君實作事,今人所不可及,須求之古人。」已上見魏王語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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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人語及其所不平,則氣必動,色必變,辭必厲,唯韓魏公不然。更說到小人忘恩背義,欲傾己處,辭和氣平,如道尋常事。公曰:「某平生仗孤忠以進,每遇大事,則以死自處。幸而不死,事皆偶成,實天扶持,非某能也。」仁宗朝,李都尉喜延士大夫,盡聲色之樂,一時館閣清流,無不往者。公於其間最年少,獨未嘗造焉。李數召,而公數以事辭,人有強之者,公曰:「固欲往,但未有名耳。」公處之不失和,李莫能致怨,同時諸公亦不以為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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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長文子璟,素以頸挺有器節稱,公亦稱之。及幕府有闕,門下有以璟為言者,公曰:「此人氣雖壯,然包畜不深,發必暴,且不中節,當以此敗。」置而不言。不踰年,璟罪敗,皆如其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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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州西北近邊山林,舊禁斬伐,其後楊懷敏建言,並以近裏淺山耕藝之地,概行禁止,督州縣自括河北,巡邏日益嚴,犯者輒致於法,邊人或徙居失業。公乃遣官行視,去北境尚五六十里,足為防蔽,別定禁地,揭牓諭之。非今所禁者,縱民採伐,由是得地六百餘里,莫不感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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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卒有私逃,數日而負其母以至者,軍中執之以見公,按法當死。卒曰:「母老且病,近在數舍間,常恐不復見。誠知擅去當誅,得一見,死無恨。」公惻然,考按得實,即以便宜釋之。軍中感悅,有垂涕者。並見韓魏王別錄。

王沂公[編輯]

王沂公當軸,以重厚鎮天下,尤抑奔競。張師德久次館閣,博學有時望,而不事造請,最為魯肅簡公深知。一日,中書議除知制誥一人,魯盛稱張才德,沂公以未識為解。魯密諷張見沂公,張辭不往,魯屢諷之,張重違魯意。始緣職事一往,沂公辭不見,張大悔恨。他日,中書復議,魯曰:「無以易張,向已為公言之矣。」沂公曰:「張君器識德行,足以為此,但尚有請謁耳。」逾年,方命掌誥。沂公之取人如此,故當時士大夫,務以沖晦自養。見澠水燕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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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魏公言:王沂公德器深厚而寡言,當時有得其品題一兩句者,人皆以為榮。某為諫官時,因納劄子,忽云:「近日頻見章疏,甚好,只如此可矣。向來如高若訥輩,多是擇利。范希文,亦未免近名。要須純意於國家事爾。」公聞此言,益自信也。

狄武襄[編輯]

韓魏公言:狄青作定副帥,一日宴公,惟劉易先生與焉。易性素疎紆,時優人以儒為戲,易勃然,謂:「黥卒敢如此!」詬詈武襄不絕口,至擲樽俎以起。公是時觀武襄,氣殊自若,不少動,笑語益溫。次日,武襄首造劉易謝。公於是時,已知其有量。並韓魏王別錄。

範文正[編輯]

慶曆中,余靖、歐陽脩、蔡襄、王素為諫官,時謂之四諫。四人力引石介,執政欲從之。時范仲淹為參知政事,獨謂曰:「石介剛正,天下所聞,然性亦好奇異,使為諫官,必以難行之事責人君以必行。少拂其意,則引裾折檻,叩頭流血,無所不為。主上雖富有春秋,然無失德,朝廷政事,亦自修舉,安用如此諫官也?」諸公伏其言而罷。東軒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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