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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公案/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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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回 第一〇六回 崔鋪戶公堂訴苦 於大人追問民情 下一回▶

  話說崔雲聞聽甚喜,眼望公差,開言說:「小弟久仰於大人善斷無頭之事,今日不幸逢災,虧鵠子訴苦,得見青天,即是崔某萬幸!」說罷,兩公差攙扶崔雲邁步齊行,多人瞧看,來到衙前。辛英回明,賢臣升堂,帶進崔雲,當堂細問,崔雲流淚磕頭,說:「青天大人容稟,小的崔雲城西青草鋪居住,與宗能朋友,今早相約進城吃酒,前有過路行人拿著白鵠子,小的用錢八十買下,愛惜他的翎毛,酒樓以上放去。小的與宗能飲至酩酊,出城回村,不料宗能心懷不良,抄至鬆林,不防推在深坑,幸蒙公差救上,小的才得回生。叩見大人訴苦。」

  賢臣聞言默然,又說:「崔雲,據言你與宗能最厚,托妻寄子,不避嫌疑,本院想來,你的妻子必有邪淫。」崔雲聽說,如夢方醒,不住磕頭說:「恩台大人,小的行事昏憒,相交宗能如胞,詎意人面獸心,外裝老誠,內蓄奸詐,見妻明以嫂嫂稱之,暗地私通,今日將小的推入深坑,若非鵠子告狀,大人遣差打救,已作含冤之鬼。小的無可為報,惟願大人福壽如天,還求大人恩典,宗能萬惡,因奸害命,伏乞大人明正其罪。」

  說罷叩頭。賢臣說:「糊塗蠢人,長言『鋼刀雖快,不斬無罪之人』。汝妻阮氏私通惡棍,巧設機關,雖有姦情,並未獲住,沒有證據,如何拘審?推你深坑,又缺對證,崔雲不必傷情,聽本院吩咐。」未知如何,且看下文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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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清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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