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工作的通知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工作的通知 交辦法函〔2018〕1556號 2018年9月29日 發布機關: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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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運輸部辦公廳關於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運輸廳(局、委),部屬各單位,部內各司局:
根據《中央宣傳部 司法部 全國普法辦公室關於做好「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工作的通知》(司發通〔2018〕79號)要求,經交通運輸部同意,現將開展全國交通運輸系統「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根據《中央宣傳部、司法部關於在公民中開展法治宣傳教育的第七個五年規劃(2016—2020年)》和《[[交通運輸部關於印發<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的通知]]》(交法發〔2016〕212號)要求,認真組織開展「七五」普法中期檢查工作,總結經驗,查找不足,推動交通運輸系統「七五」普法規劃全面貫徹落實,為加快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建設和實施交通強國戰略奠定堅實基礎。
二、檢查內容
對照《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內容,全面檢查「七五」普法各項工作的開展情況,突出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全面依法治國重要論述的學習宣傳、憲法學習宣傳教育等方面的內容。重點檢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規定》關於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落實情況,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實行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意見》的落實情況,中央組織部、中央宣傳部、司法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關於完善國家工作人員學法用法制度的意見》的落實情況,《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的落實情況等。
三、檢查標準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各單位要按照《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考核評估指標體系(試行)》(見附件,以下簡稱指標體系)為基本標準,從「普法工作推進情況」「普法工作成效情況」和「普法工作創新情況」等方面進行量化打分和評估;部屬各單位對部分指標可根據工作實際做適當調整。
四、工作安排
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各單位應於2018年10月12日前,將評估報告書面材料和電子版報部。報告要客觀全面總結「七五」普法以來的做法、成效和經驗,查找問題、分析原因,提出下一步改進措施。要有具體的事例和數據,切忌泛泛而談;談問題、原因和改進措施的篇幅,不少於報告總篇幅的1/2。可將檢查評估中發現的某一方面的典型經驗、對某一問題做的專題分析報告和有關統計報表,作為附件一併報送。11月20日前,部將根據全國普法辦關於推薦「七五」普法中期先進單位和個人的通知要求,組織推薦交通運輸系統先進典型。
五、基本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站在全面推進依法治交、建設交通運輸法治政府部門的高度,充分認識「七五」普法中期檢查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堅持黨的全面領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切實把加強黨的政治建設落實到交通運輸普法依法治理的全過程和各環節。
(二)加強組織領導。各省級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部屬各單位要認真履行職責,精心組織,加強協調,紮實有序、嚴謹細緻地開展中期檢查工作。
(三)注重工作實效。檢查工作要堅持求真務實,堅持問題導向,深入基層、深入實際、深入群眾,注重掌握第一手材料,確保情況真實有效,力戒形式主義。
聯繫人:法制司法制處楊素清;電話:010-65292674;電子郵箱:jtbfzc@sina.com;郵寄地址:北京市建國門內大街11號交通運輸部法制司法制處;郵編:100736。
附件: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考核評估指標體系(試行)
交通運輸部辦公廳
2018年9月29日
文檔附件:
全國交通運輸系統法治宣傳教育第七個五年規劃考核評估指標體系(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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