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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組織條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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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高雄港務局組織條例
沿革
中華民國廢止法律

中華民國 90 年 12 月 28 日 制定17條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30 日公布總統(91)華總一義字第 09100018870 號令制定公布全文 17 條
中華民國 91 年 1 月 31 日施行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10005438號令發布定自九十一年一月三十一日施行
中華民國 92 年 6 月 5 日 修正第9條
中華民國 92 年 6 月 25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14860號令修正公布第 9 條條文
中華民國 92 年 12 月 2 日施行中華民國九十二年十一月十三日行政院院臺交字第0920061566號令發布定自九十二年十二月二日施行
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7 日 廢止17條
中華民國 106 年 11 月 22 日公布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140541號令

本作品來自中華民國法律,依據《著作權法》第九條,不得為著作權之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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