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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獨裁到民主/第三章

維基文庫,自由的圖書館
第二章 從獨裁到民主——解放運動的概念框架
第三章 力量從哪裡來?
第四章
阿爾伯特·愛因斯坦研究所 出處

要實現一個既有自由又有和平的社會,當然不是一個簡單的任務。它需要巨大的策略技巧、組織和計劃。首先,它需要力量。如果不能有效地使用自己的力量,就不能指望打倒獨裁者,建立政治自由。

怎樣才能做到這一點呢?民主反對派能夠動員什麼樣的力量,足以摧毀獨裁統治及其巨大的軍事和警察網?答案在於對政治權力的理解(這種理解過去往往被忽視了)。掌握這種深刻見解實際上並不難。有些基本事實其實很簡單。

「狙公」的寓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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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十四世紀的中國人劉基寫的一篇寓言,生動地描述了被人忽視的對政治權力的理解。[1]

在楚國,有一位老頭以養猴(狙)為生。楚人稱他為狙公(猴子的主人)。

每天早晨,老頭把猴子集合在庭院裡,讓最年長的猴子帶它們進山從灌木和樹上採集果實。每個猴子必須以其所獲的十分之一上交給老頭。如不交納,就要受槌打。眾猴子備受壓迫,不敢抗議。

有一天,一個小猴子問其他的猴子:「果樹和灌木是老頭種的嗎?」眾猴子說:「不,它們是天生的。」「我們難道不能未經老頭同意就拿果子嗎?」眾猴子回答說:「可以,我們都可以拿。」小猴子接着說:「那我們為什麼還要依靠老頭,為什麼要為他服務?」

話還沒說完,眾猴突然醒悟了。

當晚,乘狙公熟睡的時候,眾猴群起破壞了柵欄,盡取狙公積攢下來的果物,相率逃進山林不再回來。狙公斷絕了食物來源,終於飢餓死亡。

郁離子說:「有些人靠計謀而不是按正當規矩統治人民,他們不是像狙公一樣嗎?他們昏庸而不自覺。一旦老百姓覺悟過來,他們的計謀也就不靈了。」

政治權力的必要源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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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理很簡單。獨裁者需要得到受他們統治的人民的幫助,沒有這種幫助,他們無法獲得和維持政治權力的源泉。政治權力的源泉包括:

  • 權威。人民的一種信念,認為政權是正當的,而且自己有道義責任服從這個政權。
  • 人力資源。服從統治者、同統治者合作或向他們提供幫助的人們和集團的數量和重要性。
  • 技能和知識。統治政權為了執行特定行動所需要的,由同統治者合作的人們和集團提供的技能和知識。
  • 無形因素。可能誘導人們服從和幫助統治者的心理上和意識形態上的因素。
  • 物質資源。統治者對於財產、自然資源、財政金融資源、經濟體系、以及通訊和運輸等手段的控制或掌握程度。
  • 制裁。為了政權能夠存在,及其政策能得到貫徹,為了使那些不服從和不合作的人屈服和合作,而對他們威脅使用或實際使用的懲罰。

但是,所有這些源泉,有賴於人們接受這個政權,有賴於民眾的屈服和合作,有賴於無數人們和社會上的許多機構的合作。而這些條件不總是保證具備的。

有充分的合作、服從和支持,會增加所需權力來源的供應,從而擴大任何政府的能量。另一方面,收回公眾和集團同侵略者和獨裁者的合作,會減少甚至切斷一切統治者所依賴的權力來源的供應。沒有這些來源,統治者的力量就會削弱,最後完全消失。

當然,獨裁者對威脅他們為所欲為的能力的任何行動和主張,是很敏感的。因此,獨裁者很可能會威脅和懲罰那些不服從的,罷工的或不合作的人們。但是,事情不是到此為止。鎮壓,甚至暴行,不是總能使屈服和合作恢復到讓統治集團能夠運行所需要的那種程度。

即使有鎮壓,如果能夠使權力的來源受到限制或中斷足夠長的時間,那麼其最初結果可能是獨裁政權內部產生不穩定和混亂。隨後,獨裁政權的權力很可能明顯地變弱。假以時日,拒絕提供權力來源能使統治政權癱瘓無力,在嚴重的情況下,會使它瓦解。或快或慢,由於政治飢餓,獨裁者的權力會消亡。

由此可見,任何政府的自由或專制的程度,在很大程度上反映了被統治者爭取自由的相對決心,以及他們對奴役他們的企圖進行抵制的願望和能力。

與一般的想法相反,即使是極權主義的獨裁政權,也要依靠它們所統治的民眾和社會。政治學家卡爾·W·杜依契(Karl W. Deutsch)在1953年指出:

「極權主義權力,只有在不需要太頻繁使用它的時候才是強大的。如果隨時都需要使用極權主義權力來對付民眾,它不大可能長久保持強大。既然極權主義政權比其它政府形式需要用更大的力量來對付被統治者,這類政權就更需要它們的人民有廣泛而可靠的順從的習慣;不僅如此,遇到困難的時候,它們還必須依靠民眾里至少相當一部分人的積極支持。」 [2]

十九世紀英國法學理論家約翰·奧斯汀(John Austin)描述了獨裁統治面對不滿的人民的情況。他主張,如果民眾的大多數下決心打倒政府並且願意為此承受鎮壓,那麼政府的威力,包括那些支持它的人,不可能保護可憎的政府,即使政府得到外國支援。奧斯汀得出結論,反叛的人民不可能被迫回到永久的服從和屈服。[3]

尼科洛·馬基雅維里(Niccolo Machiavelli)比這更早就主張,國君「......以集體為敵則永遠保障不了自己,而且他越是出手殘暴,他的公國就越脆弱。」[4]

這些深刻的見解在政治上的實際應用,在英勇的挪威抵抗戰士反對納粹的占領中得到了示範。此外,如第一章里提到的,也為抵抗共產黨侵略和獨裁併最終促使共產黨在歐洲的統治崩潰的勇敢的波蘭人、德國人、捷克人、斯洛伐克人以及其他許多人民所證明。這其實不是一個新現象:非暴力抗爭的例子至少可以追溯到紀元前494年,那時羅馬的平民不再同他們的貴族主人合作。[5]

在不同時期,亞洲、非洲、美洲、澳洲、太平洋諸島嶼以及歐洲的人民都使用過非暴力鬥爭。因此,決定一個政府的權力在多大程度上是受控制或是不受控制的三個最重要的因素是:(1) 民眾限制政府權力的相對意願;(2) 被統治者的獨立組織和機構不提供權力來源的相對力量;(3) 民眾不予同意和支持的相對能力。

民主權力的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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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社會的特徵之一是獨立於國家之外存在着許多非政府的團體和機構。包括諸如家庭、宗教組織、文化聯合會、體育俱樂部、經濟機構、工會、學生會、政黨、村、鄰里會、園藝俱樂部、人權組織、音樂團體、文學協會等等。這些團體在為本身的目的服務和幫助滿足社會需要方面起着重要作用。

此外,這些團體還有重大的政治意義。它們提供了集體的和結構性的基礎,使人們能夠影響社會的前進方向,而且當政府或其它團體看來不公正地影響他們的利益、活動或目的的時候,能夠同它們對抗。孤立的,不是這類團體成員的個人,通常無法對社會的其他部分有顯著的影響,對政府的影響就更少,更不用提對一個獨裁政權了。

因此,如果獨裁者能夠剝奪這類團體的獨立性和自由,民眾就會相對無能為力。而且,如果中央政府能夠對這些機構進行獨裁式的控制,或者用新的、受控制的機構取而代之,那麼這些機構就能被用來支配其成員和相關的社會領域。

但是,如果能夠維護或恢復這些獨立民間機構的自由和自主性(不受政府控制),那麼它們對政治反抗的運用就極其重要。前面所述的獨裁政權被瓦解或削弱的許多例子有一個共同特點,就是民眾及其機構勇敢而廣泛運用了政治反抗。

如前所述,這些權力中心提供了民眾能夠施加壓力或抵制獨裁式控制的機構性基礎。在未來,它們將成為自由社會必不可少的基礎結構的一部分。因此,它們的保持獨立和繼續成長往往是解放鬥爭成功的前提。

如果獨裁政權相當成功地摧毀或控制了社會的獨立機構,那麼抵抗者就需要建立新的獨立的社會團體和機構,或者對尚存的或部分受控制的機構重新實施民主控制。在1956-1957年匈牙利革命期間,湧現了眾多的直接民主委員會,它們甚至聯合起來,在數周里建立了一整套聯盟性機構和管理體系。在波蘭,1980年代後期,工人們維持了非法的團結工會,在有些情況下還奪取了官方的、受共產黨控制的工會領導權。這類機構性的發展可以產生重要的政治後果。

當然,這並不意味削弱和摧毀獨裁政權是輕而易舉的事, 也不是每一次嘗試都會成功。這也絕不意味鬥爭不會有傷亡,因為仍舊為獨裁者服務的那些人很可能反擊,力圖迫使民眾重新合作和服從。然而,上述對權力的深入理解,確實意味着有意識地使獨裁政權瓦解是可能的。獨裁政權具有一些特性,使它們很難抵擋巧妙地實施的政治反抗。讓我們更詳細探討這些特性。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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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此故事原名〈楚人養狙〉,取自劉基(1311-1375)所著《郁離子》。英譯本由Sidney Tai 翻譯,版權所有。郁離子也是劉基的化名。英譯文原載Nonviolent Sanctions: News from the Albert Einstein Institution, (Cambridge, Mass.), Vol. IV, No. 3 (Winter 1992-1993), p.3.
    譯者註:劉基,元末明初政論家、文學家,字伯溫。〈楚人養狙〉原文如下:『楚有養狙以為生者,楚人謂之狙公。旦日,必部分眾狙於庭,使老狙率以之山中,求草木之實,賦什一以自奉。或不給,則加鞭棰焉。群狙皆畏苦之,弗敢違也。一日,有小狙謂眾狙曰:「山之果,公所樹與?」曰:「否也,天生也。」曰:「非公不得而取與?」曰:「否也,皆得而取也。」曰:「然則吾何假於彼而為之役乎?」言未既,眾狙皆寤。其夕,相與伺狙公之寢,破柵毀柙,取其積,相攜而入於林中,不復歸。狙公卒餒而死。郁離子曰,「世有以術使民而無道揆者,其如狙公乎?惟其昏而未覺也;一旦有開之,其術窮矣。」』
  2. Karl W. Deutsch, "Cracks in the Monolith: Possibilities and Patterns of Disintegration in Totalitarian Systems," (巨石的崩裂:極權體系崩解的可能性與模式)in Carl J. Friedrich, ed., Totalitarianism (Cambridge, Mass.: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1954), pp. 313-314.
  3. John Austin, Lectures on Jurisprudence or the Philosophy of Positive Law (Fifth edition, revised and edited by Robert Campbell, 2 vol., London: John Murray, 1911 [1861]), Vol. I, p.296.
  4. Niccolo Machiavelli, "The Discourses on the First Ten Books of Livy," in The Discourses of Niccolo Machiavelli (London: Routledge and Kegan Paul, 1950), Vol. I, p. 254.。(中譯,馬基維利著,呂健忠譯,《李維羅馬史疏義》,新店:左岸文化,2003年4月,卷1,頁48。)
  5. 見Gene Sharp, The Politics of Nonviolent Action (Boston: Porter Sargent, 1973), p. 75及各處有其他歷史實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