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理縣人民政府為進一步禁制鴉片煙毒的布告
外觀
會理縣人民政府布告 民禁字第 1951年12月 |
查鴉片煙毒是帝國主義、國民黨反動政府用以毒化人民最殘酷的手段,遺毒百餘年來, 害死了多少人民的生命,犧牲了若干的財產。自解放以後,根據廣大人民急需禁絕的要求,中 央人民政府頒布禁煙禁毒法令,並西南軍政委員會制定《西南區禁絕鴉片煙毒治罪暫行條 例》公布實施。一年來,在各族人民的協助下,基本上已經禁絕,但近以我縣所屬境內,仍有個 別地區發現偷種、偷售、偷運、偷吸者,似此屢教不改、執迷不悟之非法行為,無論任何地區居 民,如若查獲,證據確鑿者,都有檢舉之權,立報區、鄉人民政府,扣送人民法院依法懲辦,仰 我各族全體人民,切實遵照為要!
此布
縣 長 劉 炳
副縣長 胥印侯
安靜之
1951 年 12 月 日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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