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好保護日本侵華罪行遺址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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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保護日本侵華罪行遺址工作的通知
文物字(82)第1289號
1982年10月11日
發布機關:中華人民共和國文化部

各省、市、自治區文化局(文物局、文管會):

最近,鄧力群同志在談到關於把日本侵華罪證作為文物保護起來的問題時指出:

《日軍侵華圖片展覽》要繼續內部展覽,要組織北京的青少年,軍隊、機關的青年同志參觀,將來還要到其他重要城市展覽。

要把日本侵華時期這個萬人坑,那個萬人坑,南京大屠殺,哈爾濱細菌工廠等作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保護起來。首先要調查有哪些地方。調查清楚後和有關單位聯繫,從即日起保護起來,然後報請國務院下正式命令,公布為重點文物保護單位。現在不引起重視,不保護,將來找都找不到。

小平同志講過,岸信介要搞滿洲建國之碑,我們一是要批評,二是他們搞滿洲國之碑,我們就到處搞日本侵華之碑。這對教育人民,教育青少年和子孫後代有特別重要的意義。

為貫徹鄧小平同志和鄧力群同志上述指示精神,請各地文化部門注意以下幾點:

一、凡是已經舉辦有關日本軍國主義侵華圖片展覽的,要繼續組織廣大群眾參觀,各地博物館、文物保護單位,凡是涉及帝國主義侵略、破壞的事實,都應如實說明,不應迴避。

二、組織有關單位,收集日本帝國主義侵華期間屠殺中國人民的罪證,作為文物保護起來。對群眾進行教育。

三、選擇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日軍屠殺中國人民的現場遺址,報我部審核後轉報國務院批准,列為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其他遺址,也應選擇一些有代表性的分別列為省、市(地)或縣級文物保護單位,並按照規定報各級政府批准公布。

四、對於一八四〇年以來各帝國主義在中國所辦的殖民地、半殖民地企業、事業單位,如廠礦、銀行、醫院、學校、教堂、育嬰堂等舊址和遺物,要選擇其中具有典型意義的,作為帝國主義對華政治、經濟、文化侵略的歷史罪證,加以保護和陳列,以教育群眾。

文化部
一九八二年十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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