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修金仙玉真兩觀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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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修金仙玉真兩觀詔
作者:李旦 
(唐睿宗)
本作品收錄於《全唐文/卷0018

營建創造,必有所因,豈欲勞人,蓋不獲己。朕頃居諒闇,煢疚於懷,奉為則天皇后東都建荷澤寺,西都建荷恩寺,及金仙、玉真公主出家,京中造觀,報先慈也。豈願廣事營構,虛殫力役。朕每卑宮菲食,夕惕宵衣,惟木從繩,虛心啟沃。所欲修營兩觀,外議不識朕心,書奏頻繁。將為公主所置,其造兩觀並停,其地便充金仙、玉真公主邑司,令竇懷貞檢校,所有錢物瓦木一事,以付公主邑司收掌。諸處供兩觀用作調度,限日送納邑司,朕當別處創造,終不勞煩百姓。此度修葺,公私無損,若有幹忤,當寘於刑。

本唐朝作品在全世界都屬於公有領域,因為作者逝世已經遠遠超過10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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