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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復北平祭告 總理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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克復北平祭告 總理文
作者:蔣中正
1928年7月6日
——中華民國十七年七月六日於北平——
  • 維中華民國十七年七月六日,國民革命軍既奠北平,弟子蔣中正,謹詣香山碧雲寺,致祭我 總理孫先生之靈曰:溯自我 總理之溘逝,於今已三年餘矣。中正昔侍 總理,親承提命之殷,寄以非常之任,教誨拳拳,所以期望於中正者,原在造成革命之武力,剷除革命之障礙,以早脫人民於水火。乃荏苒歲時,迄於今日,始得克復舊都,展謁遺體,俯首靈堂,不自知百感之紛集也。方 總理哀耗抵粵之時,正中正剷除陳逆,駐軍興寧之日。追憶 總理「政綱精神不在領袖」之遺言,不啻對我同志永訣之暗示。中正服務在軍,病不能視藥餌,歿不及視殯殮。惟我父師,不可得復,戎衣雪涕,疚憾何窮。自茲以還,唯以繼志述事,痛自策勉,恪遵全部之遺教,益為革命而戮力。三年之間,本黨基礎瀕於危亡者,先後五次,革命勢力,幾於覆敗者,凡十五次,而軍事危機,尚不與焉。每當艱危困厄之來,中正唯一秉遺教,追隨先進,勉圖靖獻,盤根錯節,更歷已多。洎乎本年中央第四次全會,方克安渡艱難,重現團結。回憶曩時同志,在紛歧離析之中,主義遘晦冥否塞之會,若非 總理有灼然昭垂之遺教,將不知何術以復歸於共同。至若橫逆之紛然而來,毀謗之無端而集,若非總理有成敗不計,與各用所長之寶訓,亦幾不能力排艱難,奮鬥以迄於今日。茲當肅祭靈前,懷過去則撫創而思痛,念未來則臨冰而知危,所欲復告於 總理者,萬緒千端,更僕難盡,已往不追,固不欲瑣瑣陳述,以瀆靈聰。而來日大難,輒敢以微願所寄,奉祈昭鑒。謹籀其概,為我 總理陳之。
  • 我 總理昔日為集中革命勢力而容共,為聯合平等待我之民族而聯俄。乃自 總理逝世,中國共產黨竟忘服從三民主義之前言,壓迫本黨,恣行搗亂,破壞革命,加害民生。我同志為保持國民革命之目的,於是有去年四月清共之舉。然對於蘇俄,猶冀其能尊重宣言,不相凌犯也。不料共黨作困獸反噬,而蘇俄則為窮寇齎資糧,藉外交關係之掩護,有參加暴亂之行為。我同志以其顯違平等待我之精神,轉為革命時期之障礙,爰於本年一月,繼清共之舉而絕俄。凡茲政策之變更,皆經同志反復考慮,認為無背於 總理之遺教。然使 總理迄今健在,共黨當不致逞如是之狡謀,人民庶可免蹂躪之浩劫。是則我總理之中道殂謝,奚止國民革命之不幸。今 總理既不可復作,而全國同胞困窮凋敝之餘,又何堪再受劇烈之犧牲。是唯有闡明主義,以遏止異說之傳播,戮力自強,以致邦交於平等,廢除不平等條約之遺囑,必貫徹於最短期間。此中正所兢兢自勉,以勉同志,敢為我 總理告者一也。
  • 憶昔第一次全國代表大會開會時,我 總理垂誨諄諄,以紀律廢弛,人自為戰為厲戒,以精神結合,團結一致相詔勉,誠有見乎革命之危機,往往伏於內部之渙散。乃自 總理逝世以來,同志之間,每因觀點之偏差,輒肇意志之分裂,或因互信之動搖,妨及共信之根本,言行趨向,遂有異同。質直言之,不獨二百萬之武裝同志,未能悉明黨義,竭誠信仰,尊重中央。即我黨員之間,對於主義,亦未能全體一致,有確切不搖之認識。黨基未立,胥坐此故。總理之靈,應有遺憾。今軍事掃蕩,幸將告成,建國伊始,尤需要有統一堅強之黨。若非全黨同志,精誠結合,悉泯已往之糾紛,共圖今後之建樹,過則相忘,善則相勸,犧牲個人之自由,確守嚴明之黨紀,一致同歸於三民主義指導之下而努力,將何以絕反動之覬覦,負救國之大任。抑亦何以對我奮鬥畢生之總理。此中正所兢兢自勉,以勉同志,敢為我總理告者二也。
  • 溯自辛亥革命,我 總理即主張以南京為國都,永絕封建勢力之根株,以立民國萬年之基礎。以袁逆為梗,未能實現。我同志永念遺志,爰於北伐戰爭戡定東南之日,即遷國民政府於南京,而建立中華民國之國都。今北平舊都,已更名號,舊時建置,悉予接收,新京確立,更無疑問。凡我同志,誓當擁護 總理夙昔之主張,努力於新都精神物質之建設。徹底掃除數千年傳統之惡習,以為更新國運之始基,庶異日遺櫬奉安,得藉靈爽監臨,而普耀主義之輝於全國。此中正所兢兢自勉,以勉同志,敢為我總理告者三也。
  • 革命首先革心,為我 總理重要之遺訓,而於革命垂成之時,尤宜切實服膺。今革命軍事,已達告終之時期,人民疾苦,亟待切實之解放。凡我同志,若不於此日檢束軍心,痛自省惕;則虛榮利祿之誘,地盤權位之私,個人主義之企圖,封建思想之留遺,處處皆有政客包圍之危險,時時可中官僚墮落之惡習。稍存疏懈之心,即不免蹈辛亥革命之覆轍,使先烈赤血凝成之豐碑,頃刻碎為虀粉。自唯有遵總理革命之訓,懍履霜堅冰之戒,而後過去成績,始能保持,循環革命,得以防止。此中正所兢兢自勉,以勉同志,敢為我 總理告者四也。
  • 三民主義之國民革命,依據我 總理遺教所詔示,全部事業,異常艱鉅。軍事告終,僅係破壞時期告一段落,並非國民革命全部之成功。我國人民狃於法美諸國革命之先例,以為軍事勝利,政權移轉,即係革命完成,此實不明國民革命之真諦。蓋繼此以後,關於「心理」「物質」「政治」「社會」之建設,及民生幸福國際平等之蘄求,有需於全體同志全國同胞之共同奮鬥者,殆十倍於軍事時期。譬之徵途千里,甫發其軔,既不宜矜功自畫,尤不可中道懈弛。總理有言,革命尚未成功,同志仍須努力。必至三民主義完全實現之日,方為全黨同志克盡厥責之時。此中正所兢兢自勉,以勉同志,敢為我總理告者五也。
  • 本黨為解放民眾而革命,破壞期間,民眾已飽受不可免之犧牲。軍事既終,若於軍隊問題,無適當之解決,不獨國家財政,不勝鉅額軍費之負擔,人民膏血,不能再應無量之供求,而以二百萬少壯同胞之勞力,悉令棄置於不生產之軍隊生活,尤為社會經濟之損失。我 總理昔當軍閥未除,尚以實行裁兵,望國內軍閥之覺悟,化兵為工之政策,博大仁慈,昭垂天下。今北伐完成,久困之民,渴望天日,值茲更始之際,合國防計畫與兵工政策,為整個之計議。確定兵額,分別裁留,以裁兵者強兵,且以裁兵促全國庶政入於正軌,此實千載一時之良機也。吾國之苦兵禍久矣,唯貫以革命之精神,乃可望徹底之解決。此中正所兢兢自勉,誓以全力督促武裝同志,務底於成,敢為我 總理告者六也。
  • 溯自我 總理和平救國之主張,格於軍閥官僚之頑梗,而不克實現。本黨欲剷除障礙,不得已而用兵,惟當轉戰之際,日擊戰區同胞之困苦,以及前線將士犧牲之重大,常覺革命成功之後,應有根絕內戰之圖,誠以國家兵力,當為捍衛民族利益而用,國內戰爭,實為無上之恥辱。此次北伐,動員數逾百萬,轉戰豈止千里。殘破者均中國之領土,死傷者皆中國之同胞,痛定思痛,祗有哀矜。自今以往,宜使全國皆知內戰為可恥,而注全力於國防。明恥教戰,唯以自衛,臥薪嘗膽,以求貫徹 總理民族獨立自由之遺訓。此中正所兢兢自勉,以勉同志,敢為我 總理告者七也。
  • 至於破壞之後,亟待建設,我 總理遺著之建國大綱,建國方略,對於程序節目,早有顯明之規定,祗須全體同志,篤信力行,即不難建築三民主義之國家,以竟國民革命之全功。值此軍政告終之時,若不以實際政治之設施,表示革命建國之力量,則武裝同志奮鬥而得之成績,將因人心失望,而不易保持。故今日最要之計,宜使一切政治,完全無背於建國大綱,而軍政訓政,交替時期,尤須遵照建國大綱之規定,剋日實施地方自治之基礎工作。舉凡調查戶口,測量土地,辦理警衛,修建道路,首應訓練民眾,努力實行,輔之以主義之宣傳,證之以實行之成績,務使全國人民之思想,悉以三民主義為依歸,全國政治之設施,悉從本黨之指導,厲行 總理以黨治國之主張,俾中國能得系統之建設。此又中正兢兢自勉,以勉同志,敢為我總理告者八也。
  • 中正海隅下士,未嘗學問,得聞大義,追隨革命,胥出我 總理教誨裁成之所賜。竊見 總理遺教,崇高博大,論其精意,實古昔聖賢所未發,中外宏哲所未規。語甚平易,實天理人情之結晶,野老村婦所共解,奚止具興頑振懦之功,實亦為生命建樹之本。今當建國伊始,而 總理已長辭人世,不復能躬親指導,千鈞之責,寄於後死之同志,唯有戮力同心,勉為祖繼。以 總理之精神,團結本黨之精神〔第124頁〕,以 總理之思想,統一全國之思想。國家之基本既立,人民之解放可期。中正自許身黨國,久已矢之死靡他之決心,初不意百戰餘生,尚能留此微軀,詣 總理之靈堂,而致其瞻禮。今後有生之日,即為奮鬥之年,竭其全力,濟以忠貞,成敗利鈍,未遑計也。靈爽匪遙,唯昭鑒愚誠而默相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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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作品來自上列各款,在中華民國,屬於公有領域。詳情請參見章忠信著作權筆記著作權法第九條釋義。另外請注意司法院釋字第5號解釋:「行憲後各政黨辦理黨務人員,不能認為刑法上所稱之公務員。」所以自從1947年(民國三十六年)12月25日中華民國憲法施行以來,各政黨黨務作品,不能認為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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