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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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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
鄧小平
1980年8月18日於北京市
(在中國共產黨第十一屆中央政治局擴大會議上)
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
鄧小平

同志們:

這次擴大會議,主要是討論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以及一些有關問題。

國務院領導成員的變動,將是五屆人大三次會議的主要議題之一。這次變動,包括華國鋒同志不兼任總理,由趙紫陽同志接替;李先念、陳雲、徐向前、王震同志和我不兼任副總理,由精力較強的同志擔任;王任重同志因任黨內重要職務,也不再兼任副總理。陳永貴同志請求解除他的副總理職務,中央決定同意。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和政協副主席的人選,經過與有關各方協商,也準備建議做一些變動。以上這些變動,是中央政治局常委反覆研究過的。這次作為中央的正式建議,提交人大會議和政協會議討論、決定。

關於國務院負責人人選的調整,中央做這樣的考慮,原因是什麼呢?

一是權力不宜過分集中。權力過分集中,妨礙社會主義民主制度和黨的民主集中制的實行,妨礙社會主義建設的發展,妨礙集體智慧的發揮,容易造成個人專斷,破壞集體領導,也是在新的條件下產生官僚主義的一個重要原因。

二是兼職、副職不宜過多。一個人的知識、經驗、精力有限,左右上下兼職過多,工作難以深入,特別是妨礙選拔更多更適當的同志來擔任領導工作。副職過多,效率難以提高,容易助長官僚主義和形式主義。

三是着手解決黨政不分、以黨代政的問題。中央一部分主要領導同志不兼任政府職務,可以集中精力管黨,管路線、方針、政策。這樣做,有利於加強和改善中央的統一領導,有利於建立各級政府自上而下的強有力的工作系統,管好政府職權範圍的工作。

四是從長遠着想,解決好交接班的問題。老同志是黨和國家的寶貴財富,責任重大,而他們現在第一位的任務,是幫助黨組織正確地選擇接班人。這是一個莊嚴的職責。讓比較年輕的同志走上第一線,老同志當好他們的參謀,支持他們的工作,這是保持黨和政府正確領導的連續性、穩定性的重大戰略措施。

中央的這些考慮,是為了對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進行必要的改革。五中全會決定成立書記處,中央已經邁出第一步。書記處成立以來,工作很有成效。這次國務院領導成員的變動,是改善政府領導制度的第一步。為了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需要,為了適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民主化的需要,為了興利除弊,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以及其他制度,需要改革的很多。我們要不斷總結歷史經驗,深入調查研究,集中正確意見,從中央到地方,積極地、有步驟地繼續進行改革。

改革黨和國家領導制度及其他制度,是為了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加速現代化建設事業的發展。

我們要充分發揮社會主義制度的優越性,當前和今後一個時期,主要應當努力實現以下三個方面的要求:(一)經濟上,迅速發展社會生產力,逐步改善人民的物質文化生活;(二)政治上,充分發揚人民民主,保證全體人民真正享有通過各種有效形式管理國家、特別是管理基層地方政權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各項公民權利,健全革命法制,正確處理人民內部矛盾,打擊一切敵對力量和犯罪活動,調動人民群眾的積極性,鞏固和發展安定團結、生動活潑的政治局面;(三)為了實現以上兩方面的要求,組織上,迫切需要大量培養、發現、提拔、使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比較年輕的、有專業知識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人才。

我們進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是要在經濟上趕上發達的資本主義國家,在政治上創造比資本主義國家的民主更高更切實的民主,並且造就比這些國家更多更優秀的人才。達到上述三個要求,時間有的可以短些,有的要長些,但是作為一個社會主義大國,我們能夠也必須達到。所以,黨和國家的各種制度究竟好不好,完善不完善,必須用是否有利於實現這三條來檢驗。

這裡着重講一下從組織上發揮社會主義的優越性,自覺地更新各級黨政領導機關,逐步實現領導人員年輕化、專業化的問題。

多年來,我們沒有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前提下,大膽提拔和放手使用比較年輕的有專業知識又有實際經驗的人才。在「文化大革命」期間,我們的大批幹部遭到林彪、「四人幫」的迫害,幹部工作遭到嚴重破壞。這就造成了現在各級領導人員普遍老化的狀況。人才問題,主要是個組織路線問題。很多新的人才需要培養,但是目前的主要任務,是善於發現、提拔以至大膽破格提拔中青年優秀幹部。這是國家現代化建設事業客觀存在的迫切需要,並不是一些老同志心血來潮提出的問題。

有些同志擔心,在提拔中青年幹部的時候,也許會把一些幫派分子甚至打砸搶分子選上來。這種擔心有一定道理。因為至今還有一些地區、一些部門的領導班子沒有整頓好,一些幫派分子可能利用提拔中青年幹部的名義,把他們的黨羽提拔上來。我在今年一月十六日的講話中說過,對「四人幫」的組織上、思想上的殘餘不可低估。我們在這點上一定要頭腦清醒。跟隨林彪、江青一夥造反起家的人,幫派思想嚴重的人,打砸搶分子,絕對不能提上來,一個也不能提上來,已經在領導崗位上的,必須堅決撤下去。如果不提高警惕,讓他們占據領導崗位,重新耍兩面派,紮根串連,隱蔽下來,即使是少數人,也可能給我們帶來無法預料的禍害。

有些同志說,幹部還是一個台階、一個台階地上好。一九七五年,針對「文化大革命」期間的錯誤做法,我說過這個話。用坐火箭、坐直升飛機的辦法提拔幹部,我們再也不能這麼幹了。幹部要順着台階上,一般的意義是說,幹部要有深入群眾、熟悉專業、積累經驗和經受考驗鍛煉的過程。但是我們不能老守着關於台階的舊觀念。幹部的提升,不能只限於現行黨政幹部中區、縣、地、省一類台階,各行各業應當有不同的台階,不同的職務和職稱。隨着建設事業的發展,還要制定各個行業提升幹部和使用人才的新要求、新方法。將來很多職務、職稱,只要考試合格,就應當錄用或者授予。打破那些關於台階的過時的觀念,創造一些適合新形勢新任務的台階,這才能大膽破格提拔。而且不管新式老式的台階,總不能老是停留在嘴巴上說。一定要真正把優秀的中青年幹部提拔上來,快點提拔上來。提拔幹部不能太急,但是太慢了也要誤現代化建設的大事。現在就已經誤了不少啊!特別優秀的,要給他們搭個比較輕便的梯子,使他們越級上來。這次我們提出減少兼職過多、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目的之一,也是為了給中青年同志騰出台階。台階擠得滿滿的,他們怎麼上來?台階有了空位又不給他們,他們怎麼上來?

有些同志擔心,年輕人經驗不夠,不能勝任。我看,這種擔心是不必要的。經驗夠不夠,只是比較而言。老實說,老幹部對於現代化建設中的新問題,不是也沒有什麼經驗,也要犯一些錯誤嗎?一般說來,年輕人經驗少一些,這是事實。但是,同志們回想一下,我們中間許多人當大幹部、做大事,開始的時候還不是二三十歲?應該承認,現在一些中青年同志的知識,比我們那個時候並不少。經過的鬥爭考驗少一點,領導經驗少一點,這是客觀條件造成的。不在其位,不謀其政嘛。放在那個位置上,他們就會逐步得到提高。解放後大專、中專畢業的學生七八百萬,其中大多數出身於工農家庭,經過了十年以上的鍛煉。沒有受過大專、中專教育的中青年幹部有實踐經驗,缺點是文化知識水平低一點,只要有計劃地訓練和培養,很多人一定可以成為又紅又專的幹部。此外還有一大批刻苦自學的中青年優秀人才。上山下鄉的青年中,也有不少深入群眾、用功學習、很有才幹的人。實際上,現在大批中青年幹部已經成為各條戰線上的骨幹,同那些高高在上、不深入下層的幹部來比,他們更了解群眾,更了解實際。很多工作主要是依靠他們,只是因為沒有提拔,他們沒有決定問題的權力,遇事只好不住地請示報告。這就成為我們的官僚主義現象的一大來源。總之,我們絕不要低估這一大批中青年幹部。很多中青年幹部政治本質很好,不是幫派分子,思想路子對,又有一定的專業知識,為什麼不去選拔和破格使用?有些企業和單位,群眾自己選舉出的幹部,一些毛遂自薦、自告奮勇擔任負責工作的幹部,很快就作出了成績,比單是從上面指定的幹部合適得多。這樣的事實,難道還不能使我們猛省嗎?好的中青年幹部到處都有。「文化大革命」中長期對林彪、江青一夥的做法不滿,進行積極或消極抵制,政治表現好,又肯干,有專業知識的中青年幹部,各行各業、各地區、各單位都有,問題是我們沒有發現和提拔他們。就是一度受過林彪、江青一夥的欺騙,犯過一些錯誤,後來確已覺悟轉變而又確有真才實學的人,我們也不能拋開不用。不少同志只是看到周圍熟悉的一點人,總在原來的一些人中打圈子,不會深入到群眾中去選拔人才,這也是一種官僚主義。

我們一定要吸取「文化大革命」的教訓,同時也一定要清醒地看到我們國家面臨着現代化建設巨大任務的形勢和現有大批幹部不能適應現代化建設需要的實際,要堅決克服那種不從長遠看問題的短視觀點。我們有正確的思想路線、政治路線和組織路線,只要大膽而謹慎地工作,只要經過周密的調查研究,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就完全有把握把大批優秀的中青年幹部提拔起來,保證我們的事業後繼有人,後來居上。

陳雲同志提出,我們選幹部,要注意德才兼備。所謂德,最主要的,就是堅持社會主義道路和黨的領導。在這個前提下,幹部隊伍要年輕化、知識化、專業化,並且要把對於這種幹部的提拔使用制度化。這些意見講得好。許多同志除了不注意幹部隊伍的年輕化外,對幹部隊伍的知識化、專業化也很不重視。這也是過去在知識分子問題上長期存在的「左」傾思想的一種惡果。

目前的問題是,現行的組織制度和為數不少的幹部的思想方法,不利於選拔和使用四個現代化所急需的人才。希望各級黨委和組織部門在這個問題上來個大轉變,堅決解放思想,克服重重障礙,打破老框框,勇於改革不合時宜的組織制度、人事制度,大力培養、發現和破格使用優秀人才,堅決同一切壓制和摧殘人才的現象作鬥爭。經過十多年的考驗,中青年同志的政治面貌,領導和群眾基本上都是清楚的。老同志還在,採取從上看和從下看互相結合的辦法,是應當可以選好選準的。這項工作,當然要有步驟地進行,但是太慢了不行。錯過時機,老同志都不在了,再來解決這個問題,就晚了,要比現在難得多,對於我們這些老同志來說,就是犯了歷史性的大錯誤。

黨和國家現行的一些具體制度中,還存在不少的弊端,妨礙甚至嚴重妨礙社會主義優越性的發揮。如不認真改革,就很難適應現代化建設的迫切需要,我們就要嚴重地脫離廣大群眾。

從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幹部制度方面來說,主要的弊端就是官僚主義現象,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家長制現象,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和形形色色的特權現象。

官僚主義現象是我們黨和國家政治生活中廣泛存在的一個大問題。它的主要表現和危害是:高高在上,濫用權力,脫離實際,脫離群眾,好擺門面,好說空話,思想僵化,墨守陳規,機構臃腫,人浮於事,辦事拖拉,不講效率,不負責任,不守信用,公文旅行,互相推諉,以至官氣十足,動輒訓人,打擊報復,壓制民主,欺上瞞下,專橫跋扈,徇私行賄,貪贓枉法,等等。這無論在我們的內部事務中,或是在國際交往中,都已達到令人無法容忍的地步。

官僚主義是一種長期存在的、複雜的歷史現象。我們現在的官僚主義現象,除了同歷史上的官僚主義有共同點以外,還有自己的特點,既不同於舊中國的官僚主義,也不同於資本主義國家中的官僚主義。它同我們長期認為社會主義制度和計劃管理制度必須對經濟、政治、文化、社會都實行中央高度集權的管理體制有密切關係。我們的各級領導機關,都管了很多不該管、管不好、管不了的事,這些事只要有一定的規章,放在下面,放在企業、事業、社會單位,讓他們真正按民主集中制自行處理,本來可以很好辦,但是統統拿到黨政領導機關、拿到中央部門來,就很難辦。誰也沒有這樣的神通,能夠辦這麼繁重而生疏的事情。這可以說是目前我們所特有的官僚主義的一個總病根。官僚主義的另一病根是,我們的黨政機構以及各種企業、事業領導機構中,長期缺少嚴格的從上而下的行政法規和個人負責制,缺少對於每個機關乃至每個人的職責權限的嚴格明確的規定,以至事無大小,往往無章可循,絕大多數人往往不能獨立負責地處理他所應當處理的問題,只好成天忙於請示報告,批轉文件。有些本位主義嚴重的人,甚至遇到責任互相推諉,遇到權利互相爭奪,扯不完的皮。還有,幹部缺少正常的錄用、獎懲、退休、退職、淘汰辦法,反正工作好壞都是鐵飯碗,能進不能出,能上不能下。這些情況,必然造成機構臃腫,層次多,副職多,閒職多,而機構臃腫又必然促成官僚主義的發展。因此,必須從根本上改變這些制度。當然,官僚主義還有思想作風問題的一面,但是制度問題不解決,思想作風問題也解決不了。所以,過去我們雖也多次反過官僚主義,但是收效甚微。解決以上所說的制度問題,要進行大量的工作,包括進行教育和思想鬥爭,但是非做不可,否則,我們的經濟事業和各項工作都不可能有效地前進。

權力過分集中的現象,就是在加強黨的一元化領導的口號下,不適當地、不加分析地把一切權力集中於黨委,黨委的權力又往往集中於幾個書記,特別是集中於第一書記,什麼事都要第一書記掛帥、拍板。黨的一元化領導,往往因此而變成了個人領導。全國各級都不同程度地存在這個問題。權力過分集中於個人或少數人手裡,多數辦事的人無權決定,少數有權的人負擔過重,必然造成官僚主義,必然要犯各種錯誤,必然要損害各級黨和政府的民主生活、集體領導、民主集中制、個人分工負責制等等。這種現象,同我國歷史上封建專制主義的影響有關,也同共產國際時期實行的各國黨的工作中領導者個人高度集權的傳統有關。我們歷史上多次過分強調黨的集中統一,過分強調反對分散主義、鬧獨立性,很少強調必要的分權和自主權,很少反對個人過分集權。過去在中央和地方之間,分過幾次權,但每次都沒有涉及到黨同政府、經濟組織、群眾團體等等之間如何劃分職權範圍的問題。我不是說不要強調黨的集中統一,不是說任何情況下強調集中統一都不對,也不是說不要反對分散主義、鬧獨立性,問題都在於「過分」,而且對什麼是分散主義、鬧獨立性也沒有搞得很清楚。黨成為全國的執政黨,特別是生產資料私有制的社會主義改造基本完成以後,黨的中心任務已經不同於過去,社會主義建設的任務極為繁重複雜,權力過分集中,越來越不能適應社會主義事業的發展。對這個問題長期沒有足夠的認識,成為發生「文化大革命」的一個重要原因,使我們付出了沉重的代價。現在再也不能不解決了。

革命隊伍內的家長製作風,除了使個人高度集權以外,還使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組織成為個人的工具。家長制是歷史非常悠久的一種陳舊社會現象,它的影響在黨的歷史上產生過很大危害。陳獨秀、王明、張國燾等人都是搞家長制的。從遵義會議到社會主義改造時期,黨中央和毛澤東同志一直比較注意實行集體領導,實行民主集中制,黨內民主生活比較正常。可惜,這些好的傳統沒有堅持下來,也沒有形成嚴格的完善的制度。例如,黨內討論重大問題,不少時候發揚民主、充分醞釀不夠,由個人或少數人匆忙做出決定,很少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實行投票表決,這表明民主集中制還沒有成為嚴格的制度。從一九五八年批評反冒進、一九五九年「反右傾」以來,黨和國家的民主生活逐漸不正常,一言堂、個人決定重大問題、個人崇拜、個人凌駕於組織之上一類家長制現象,不斷滋長。林彪鼓吹「頂峰」論,說毛主席的話是最高指示,這種說法在全黨全軍全國廣為流傳。粉碎「四人幫」後,還把個人崇拜的一套搬了一段時間。對其他領導人的紀念,有時也帶有個人崇拜的成分。最近,中央發出了關于堅持「少宣傳個人」的幾個問題的指示,指出這些不適當的紀念方法不但造成鋪張浪費,脫離群眾,而且本身就帶有個人創造歷史的色彩,不利於在黨內外進行馬克思主義教育,不利於掃除封建思想和資產階級思想的影響。這個指示還為糾正這一類缺點,作出了若干規定。這是一個很重要的文件。還要說到,一九五八年以後,到處給毛澤東同志和其他中央同志蓋房子,「四人幫」垮台後,還搞中南海地面工程,都造成很壞的影響,很大的浪費。此外,至今還有一些高級幹部,所到之處,或則迎送吃喝,或則封鎖交通,或則大肆宣揚,很不妥當。以上種種嚴重脫離群眾的事情,從中央到各級不許再做了。

不少地方和單位,都有家長式的人物,他們的權力不受限制,別人都要唯命是從,甚至形成對他們的人身依附關係。我們的組織原則中有一條,就是下級服從上級,說的是對於上級的決定、指示,下級必須執行,但是不能因此否定黨內同志之間的平等關係。不論是擔負領導工作的黨員,或者是普通黨員,都應以平等態度互相對待,都平等地享有一切應當享有的權利,履行一切應當履行的義務。上級對下級不能頤指氣使,尤其不能讓下級辦違反黨章國法的事情;下級也不應當對上級阿諛奉承,無原則地服從,「盡忠」。不應當把上下級之間的關係搞成毛澤東同志多次批評過的貓鼠關係,搞成舊社會那種君臣父子關係或幫派關係。一些同志犯嚴重錯誤,同這種家長製作風有關,就是林彪、江青這兩個反革命集團所以能夠形成,也同殘存在黨內的這種家長製作風分不開。總之,不徹底消滅這種家長製作風,就根本談不上什麼黨內民主,什麼社會主義民主。

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象的形成,同封建主義的影響有一定關係,同我們黨一直沒有妥善的退休解職辦法也有關係。革命戰爭時期大家年紀都還輕,五十年代正值年富力強,不存在退休問題,但是後來沒有及時解決,是一個失策。應當承認,在當時的具體歷史條件下,這個問題也無法解決或無法完全解決。五中全會討論的黨章草案,提出廢除幹部領導職務終身制,現在看來,還需要進一步修改、補充。關鍵是要健全乾部的選舉、招考、任免、考核、彈劾、輪換制度,對各級各類領導幹部(包括選舉產生、委任和聘用的)職務的任期,以及離休、退休,要按照不同情況,作出適當的、明確的規定。任何領導幹部的任職都不能是無限期的。

「文化大革命」中,林彪、「四人幫」大搞特權,給群眾造成很大災難。當前,也還有一些幹部,不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公僕,而把自己看作是人民的主人,搞特權,特殊化,引起群眾的強烈不滿,損害黨的威信,如不堅決改正,勢必使我們的幹部隊伍發生腐化。我們今天所反對的特權,就是政治上經濟上在法律和制度之外的權利。搞特權,這是封建主義殘餘影響尚未肅清的表現。舊中國留給我們的,封建專制傳統比較多,民主法制傳統很少。解放以後,我們也沒有自覺地、系統地建立保障人民民主權利的各項制度,法制很不完備,也很不受重視,特權現象有時受到限制、批評和打擊,有時又重新滋長。克服特權現象,要解決思想問題,也要解決制度問題。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黨員在黨章和黨紀面前人人平等。人人有依法規定的平等權利和義務,誰也不能占便宜,誰也不能犯法。不管誰犯了法,都要由公安機關依法偵查,司法機關依法辦理,任何人都不許干擾法律的實施,任何犯了法的人都不能逍遙法外。誰也不能違反黨章黨紀,不管誰違反,都要受到紀律處分,也不許任何人干擾黨紀的執行,不許任何違反黨紀的人逍遙於紀律制裁之外。只有真正堅決地做到了這些,才能徹底解決搞特權和違法亂紀的問題。要有群眾監督制度,讓群眾和黨員監督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凡是搞特權、特殊化,經過批評教育而又不改的,人民就有權依法進行檢舉、控告、彈劾、撤換、罷免,要求他們在經濟上退賠,並使他們受到法律、紀律處分。對各級幹部的職權範圍和政治、生活待遇,要制定各種條例,最重要的是要有專門的機構進行鐵面無私的監督檢查。

我們過去發生的各種錯誤,固然與某些領導人的思想、作風有關,但是組織制度、工作制度方面的問題更重要。這些方面的制度好可以使壞人無法任意橫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無法充分做好事,甚至會走向反面。即使像毛澤東同志這樣偉大的人物,也受到一些不好的制度的嚴重影響,以至對黨對國家對他個人都造成了很大的不幸。我們今天再不健全社會主義制度,人們就會說,為什麼資本主義制度所能解決的一些問題,社會主義制度反而不能解決呢?這種比較方法雖然不全面,但是我們不能因此而不加以重視。斯大林嚴重破壞社會主義法制,毛澤東同志就說過,這樣的事件在英、法、美這樣的西方國家不可能發生。他雖然認識到這一點,但是由於沒有在實際上解決領導制度問題以及其他一些原因,仍然導致了「文化大革命」的十年浩劫。這個教訓是極其深刻的。不是說個人沒有責任,而是說領導制度、組織制度問題更帶有根本性、全局性、穩定性和長期性。這種制度問題,關係到黨和國家是否改變顏色,必須引起全黨的高度重視。

如果不堅決改革現行制度中的弊端,過去出現過的一些嚴重問題今後就有可能重新出現。只有對這些弊端進行有計劃、有步驟而又堅決徹底的改革,人民才會信任我們的領導,才會信任黨和社會主義,我們的事業才有無限的希望。

我們在講到黨和國家領導制度方面的弊端的時候,不能不涉及到毛澤東同志晚年所犯的錯誤。正在起草的關於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將對毛澤東思想進行系統的闡述,也將對毛澤東同志的功過進行比較全面的評價,其中包括批評他在「文化大革命」中的錯誤。我們共產黨人是徹底的唯物主義者,只能實事求是地肯定應當肯定的東西,否定應當否定的東西。毛澤東同志在他的一生中,為我們的黨、國家和人民建立了不朽的功勳。他的功績是第一位的,他的錯誤是第二位的。因為他的功績而諱言他的錯誤,這不是唯物主義的態度。因為他的錯誤而否定他的功績,同樣不是唯物主義的態度。「文化大革命」所以錯誤和失敗,正因為它完全違反了毛澤東思想的科學原理。經過長期實踐檢驗證明是正確的毛澤東思想的科學原理,不但在歷史上曾經引導我們取得勝利,而且在今後長期的鬥爭中,仍將是我們的指導思想。對於黨的這樣一個重大原則表示任何懷疑和動搖,都是不正確的,都是同中國人民的根本利益相違背的。

現在說一下肅清封建主義和資產階級思想影響的問題。

上面講到的種種弊端,多少都帶有封建主義色彩。封建主義的殘餘影響當然不止這些。還有,如社會關係中殘存的宗法觀念、等級觀念;上下級關係和幹群關係中在身份上的某些不平等現象;公民權利義務觀念薄弱;經濟領域中的某些「官工」、「官商」、「官農」式的體制和作風;片面強調經濟工作中的地區、部門的行政劃分和管轄,以至畫地為牢,以鄰為壑,有時兩個社會主義企業、社會主義地區辦起交涉來會發生完全不應有的困難;文化領域中的專制主義作風;不承認科學和教育對於社會主義的極大重要性,不承認沒有科學和教育就不可能建設社會主義;對外關係中的閉關鎖國、夜郎自大;等等。拿宗法觀念來說,「文化大革命」中,一人當官,雞犬升天,一人倒霉,株連九族,這類情況曾發展到很嚴重的程度。甚至現在,任人唯親、任人唯派的惡劣作風,在有些地區、有些部門、有些單位,還沒有得到糾正。一些幹部利用職權,非法安排家屬親友進城、就業、提乾等現象還很不少。可見宗法觀念的餘毒決不能輕視。要徹底解決上述這些問題,還需要我們付出很大的努力。

我們進行了二十八年的新民主主義革命,推翻封建主義的反動統治和封建土地所有制,是成功的,徹底的。但是,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餘影響這個任務,因為我們對它的重要性估計不足,以後很快轉入社會主義革命,所以沒有能夠完成。現在應該明確提出繼續肅清思想政治方面的封建主義殘餘影響的任務,並在制度上做一系列切實的改革,否則國家和人民還要遭受損失。

對待這一任務,要有實事求是的科學態度。要運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對於封建主義遺毒的表現,進行具體的準確的如實的分析。首先,要劃清社會主義同封建主義的界限,決不允許借反封建主義之名來反社會主義,也決不允許用「四人幫」所宣揚的那套假社會主義來搞封建主義。其次,也要劃清文化遺產中民主性精華同封建性糟粕的界限。還要劃清封建主義遺毒同我們工作中由於缺乏經驗而產生的某些不科學的辦法、不健全的制度的界限。不要又是一陣風,不加分析地把什麼都說成是封建主義。

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對廣大幹部和群眾說來,是一種自我教育和自我改造,是為了從封建主義遺毒中擺脫出來,解放思想,提高覺悟,適應現代化建設的需要,努力為人民作貢獻,為社會作貢獻,為人類作貢獻。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重點是切實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制度,從制度上保證黨和國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經濟管理的民主化、整個社會生活的民主化,促進現代化建設事業的順利發展。這需要認真調查研究,比較各國的經驗,集思廣益,提出切實可行的方案和措施。不能認為只要破字當頭,立就在其中了。必須明確,不要搞什麼反封建主義的政治運動和宣傳運動,不要對什麼人搞過去那種政治批判,更不能把鬥爭矛頭對着幹部和群眾。歷史經驗證明,用大搞群眾運動的辦法,而不是用透徹說理、從容討論的辦法,去解決群眾性的思想教育問題,而不是用扎紮實實、穩步前進的辦法,去解決現行制度的改革和新制度的建立問題,從來都是不成功的。因為在社會主義社會中解決群眾思想問題和具體的組織制度、工作制度問題,同革命時期對反革命分子的打擊和對反動制度的破壞,本來是原則上根本不同的兩回事。

在思想政治方面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的同時,決不能絲毫放鬆和忽視對資產階級思想和小資產階級思想的批判,對極端個人主義和無政府主義的批判。是封建主義殘餘比較嚴重,還是資產階級影響比較嚴重,在不同的地區和部門,在不同問題上,在不同年齡、經歷和教養的人身上,情況可以很不同,千萬不可一概而論。此外,我國經歷百餘年的半封建、半殖民地社會,封建主義思想有時也同資本主義思想、殖民地奴化思想互相滲透結合在一起。由於近年國際交往增多,受到外國資產階級腐朽思想作風、生活方式影響而產生的崇洋媚外的現象,現在已經出現,今後還會增多。這是必須認真解決的一個重大問題。

中國在經濟上文化上落後,並不是一切都落後。一些外國在技術上管理上先進,並不是一切都先進。我們的黨和人民浴血奮鬥多年,建立了社會主義制度。儘管這個制度還不完善,又遭受了破壞,但是無論如何,社會主義制度總比弱肉強食、損人利己的資本主義制度好得多。我們的制度將一天天完善起來,它將吸收我們可以從世界各國吸收的進步因素,成為世界上最好的制度。這是資本主義所絕對不可能做到的。由於我們在社會主義革命和社會主義建設的歷史上犯過錯誤,就對社會主義喪失信心,認為社會主義不如資本主義,這種思想是完全錯誤的;由於要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就認為可以去宣揚資本主義的思想,也是完全錯誤的。我們一定要徹底批判這些錯誤思想,絕對不能讓它們流行。我們提倡按勞分配,承認物質利益,是要為全體人民的物質利益奮鬥。每個人都應該有他一定的物質利益,但是這決不是提倡各人拋開國家、集體和別人,專門為自己的物質利益奮鬥,決不是提倡各人都向「錢」看。要是那樣,社會主義和資本主義還有什麼區別?我們從來主張,在社會主義社會中,國家、集體和個人的利益在根本上是一致的,如果有矛盾,個人的利益要服從國家和集體的利益。為了國家和集體的利益,為了人民大眾的利益,一切有革命覺悟的先進分子必要時都應當犧牲自己的利益。我們要向全體人民、全體青少年努力宣傳這種高尚的道德。

現在有些青年,有些幹部子女,甚至有些幹部本人,為了出國,為了搞錢,違法亂紀,走私受賄,投機倒把,不惜喪失人格,喪失國格,喪失民族自尊心,這是非常可恥的。近一兩年內,通過不同渠道運進了一些黃色、下流、淫穢、醜惡的照片、影片、書刊等,敗壞我們社會的風氣,腐蝕我們的一些青年和幹部。如果聽任這種瘟疫傳布,將誘使許多意志不堅定的人道德敗壞,精神墮落。各級組織都要嚴肅地注意這個問題,採取堅決有效的措施,予以查禁、銷毀,堅決不允許繼續流入。在國內經濟工作中,歪曲現行經濟政策,利用經濟管理工作中的漏洞而進行各種違法活動的個人、小集團甚至企業、單位,也有所增加。對於這種反社會主義的違法活動和犯罪分子,也必須嚴重警惕,堅決鬥爭。

總之,必須把肅清封建主義殘餘影響的工作,同對於資產階級損人利己、唯利是圖思想和其他腐化思想的批判結合起來。

對於資本主義、資產階級思想,當然也要採取科學的態度。前些時候有的地方為了進行革命思想的教育,重提「興無滅資」的口號。有關文件我是看過的,當時沒有感覺到有什麼問題。現在看來,這個老口號不夠全面,也不很準確。有些同志因為沒有充分地調查和分析,把我們現行的一些有利於發展生產、發展社會主義事業的改革,也當作資本主義去批判,這就不對了。什麼是資產階級思想中需要堅決批判和防止蔓延的東西,什麼是經濟生活中需要堅決克服和抵制的資本主義傾向,如何正確地進行批判,還有必要繼續進行研究並作出妥善的規定,以防重犯過去的錯誤。

對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改革,中央經過多次醞釀,有一些已經在五中全會以後開始實施,有一些即將在五屆人大三次會議上提出,其他也將在條件成熟時陸續採取具體步驟。除了前面已經說過的以外,現在正在考慮逐步進行的還有如下重大改革:

第一,中央將向五屆人大三次會議提出修改憲法的建議。要使我們的憲法更加完備、周密、準確,能夠切實保證人民真正享有管理國家各級組織和各項企業事業的權力,享有充分的公民權利,要使各少數民族聚居的地方真正實行民族區域自治,要改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等等。關於不允許權力過分集中的原則,也將在憲法上表現出來。

第二,中央已經設立了紀律檢查委員會,正在考慮再設立一個顧問委員會(名稱還可以再考慮),連同中央委員會,都由黨的全國代表大會選舉產生,並明確規定各自的任務和權限。這樣,就可以讓一大批原來在中央和國務院工作的老同志,充分利用他們的經驗,發揮他們的指導、監督和顧問的作用。同時,也便於使中央和國務院的日常工作班子更加精幹,逐步實現年輕化。

第三,真正建立從國務院到地方各級政府從上到下的強有力的工作系統。今後凡屬政府職權範圍內的工作,都由國務院和地方各級政府討論、決定和發布文件,不再由黨中央和地方各級黨委發指示、作決定。政府工作當然是在黨的政治領導下進行的,政府工作加強了,黨的領導也加強了。

第四,有準備有步驟地改變黨委領導下的廠長負責制、經理負責制,經過試點,逐步推廣、分別實行工廠管理委員會、公司董事會、經濟聯合體的聯合委員會領導和監督下的廠長負責制、經理負責制。還有黨委領導下的校長、院長、所長負責制等等,也考慮有準備有步驟地加以改革。過去的工廠管理制度,經過長期的實踐證明,既不利於工廠管理的現代化,不利於工業管理體制的現代化,也不利於工廠里黨的工作的健全。實行這些改革,是為了使黨委擺脫日常事務,集中力量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組織監督工作。這不是削弱黨的領導,而是更好地改善黨的領導,加強黨的領導。這些單位的行政負責人要努力學習各種有關管理和技術專業,再不能長期泡在各種會議里,老是當外行,那樣我們就永遠實現不了現代化。這些同志大多數是黨員,管理制度改變了,他們除了要受上級行政部門的行政領導以外,還要受上級黨組織的政治領導和同級黨組織的監督。同級黨組織的任務也沒有減輕,而是真正加強了黨的工作。工廠、公司、院、校、所的各級黨組織,要管好所有的黨員,做好群眾工作,使黨員在各自的崗位上發揮先鋒模範作用,使黨的組織真正成為各個企業事業的骨幹,真正成為教育和監督所有黨員的組織,保證黨的政治路線的執行和各項工作任務的完成。考慮到這個改革對全國廣大的基層組織影響很大,現在還要廣泛徵求意見,到時機成熟時再作決定。

第五,各企業事業單位普遍成立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會議。這是早已決定了的,現在的問題是推廣和完善化。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代表會議有權對本單位的重大問題進行討論,作出決定,有權向上級建議罷免本單位的不稱職的行政領導人員,並且逐步實行選舉適當範圍的領導人。

第六,各級黨委要真正實行集體領導和個人分工負責相結合的制度。要明確哪些問題應當由集體討論,哪些問題應當由個人負責。重大問題一定要由集體討論和決定。決定時,要嚴格實行少數服從多數,一人一票,每個書記只有一票的權利,不能由第一書記說了算。集體決定了的事情,就要分頭去辦,各負其責,決不能互相推諉。失職者要追究責任。集體領導也要有個頭,各級黨委的第一書記,對日常工作要負起第一位的責任。在黨委的其他成員中,都要強調個人分工負責。要提倡領導幹部勇於負責,這同改變個人專斷制度是兩回事,不能混淆。

上述六條,都請同志們進行認真的討論和研究,充分發表意見,包括發表不同的意見。有些問題,中央在原則上決定以後,還要經過試點,取得經驗,集中集體智慧,成熟一個,解決一個,由中央分別作出正式決定,並制定周密的、切實可行的、能夠在較長時期發揮作用的制度和條例,有步驟地實施。在中央制定並正式公布新的制度和條例以前,有關各方面的工作,仍照現行制度辦事。

改革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不是要削弱黨的領導,渙散黨的紀律,而正是為了堅持和加強黨的領導,堅持和加強黨的紀律。在中國這樣的大國,要把幾億人口的思想和力量統一起來建設社會主義,沒有一個由具有高度覺悟性、紀律性和自我犧牲精神的黨員組成的能夠真正代表和團結人民群眾的黨,沒有這樣一個黨的統一領導,是不可能設想的,那就只會四分五裂,一事無成。這是全國各族人民在長期的奮鬥實踐中深刻認識到的真理。我們人民的團結,社會的安定,民主的發展,國家的統一,都要靠黨的領導。堅持四項基本原則的核心,就是堅持黨的領導。問題是黨要善於領導;要不斷地改善領導,才能加強領導。

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極其艱巨複雜的任務擺在我們的面前。很多舊問題需要繼續解決,新問題更是層出不窮。黨只有緊緊地依靠群眾,密切地聯繫群眾,隨時聽取群眾的呼聲,了解群眾的情緒,代表群眾的利益,才能形成強大的力量,順利地完成自己的各項任務。現在群眾中需要解決的思想問題很多,黨內需要解決的思想問題也很多。我們一定要把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非常重要的地位,切實認真做好,不能放鬆。這項工作,各級黨委要做,各級領導幹部要做,每個黨員都要做。要做得有針對性、細緻深入和為群眾所樂於接受。最重要的條件,就是凡是需要動員群眾做的,每個黨員,特別是擔負領導職務的黨員,必須首先從自己做起。因此,為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也要求改善黨的領導,改善黨的領導制度。

同志們!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各方面的制度,是一項艱巨的長期的任務,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的領導制度,是實現這個任務的關鍵。對此,我們必須有足夠的認識。毛澤東同志和其他已經去世的老一輩革命家,沒有能夠完成這個任務。這個擔子已經落在我們的肩上。全黨同志,特別是老同志,要為此付出自己的全部精力。黨的三中全會以來,我們已經做了很多工作,解決了很多問題,取得了很多成績。我們已經有了一個很好的前進陣地。現在提出改革並完善黨和國家領導制度的任務,以適應現代化建設的需要,時機和條件都已成熟。這個任務,我們這一代人也許不能全部完成,但是,至少我們有責任為它的完成奠定鞏固的基礎,確立正確的方向。我相信,這一點是一定可以做到的。


本作品來自1949年10月1日(含)之後的中國共產黨文件。根據《刑事審判參考》指導案例第680號[CPC 1],中國共產黨的中央組織(包括黨的全國代表大會、中央委員會及其各直屬機構[CPC 2])制定的公文,可視為《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規定之「具有立法、司法、行政性質的文件」,不適用於著作權法保護,所以屬於公有領域


  1. 《刑事審判參考》2011年第1集,總第78集,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審判第一、二、三、四、五庭共同主辦,法律出版社出版。亦可參考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研究室的一篇文章
  2. 2024年社群共識,國務院(及其組成部門和具有行政管理職能的直屬機構以及法律規定的機構)、全國人大常委會(及其各專門委員會)、最高人民檢察院、最高人民法院(及其巡迴法庭等機構)黨組(機關黨組、分黨組、黨組小組、黨組性質的黨委)等中央國家機關黨組制定的公文,視同「直屬機構」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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