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度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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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度工作要點
2023年4月14日於北京市
(在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委員長會議上)
發布機關: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委員長會議
2024年
本作品收錄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報/2023年/第四號
(2022年12月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0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23年4月1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委員長會議修改)
全國人大常委會2023年度工作要點
(2022年12月9日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130次委員長會議原則通過 2023年4月14日第十四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2次委員長會議修改)

2023年是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開局之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和二十屆一中、二中全會精神,貫徹落實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精神,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弘揚偉大建黨精神,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堅定不移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堅持黨的領導、人民當家作主、依法治國有機統一,堅持好、完善好、運行好人民代表大會制度,認真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立法權、監督權、決定權、任免權,加強和改進新時代人大工作,為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全面推進中華民族偉大復興作出新的貢獻。

一、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更好發揮憲法在治國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編輯]

1.增強憲法自覺、維護憲法權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紀念現行憲法公布施行40周年署名文章,增強憲法自覺,履行憲法使命。堅持憲法的國家根本法地位,堅持憲法確定的中國共產黨領導地位不動搖,堅持憲法確定的人民民主專政的國體和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政體不動搖,堅持憲法規定、憲法原則、憲法精神全面貫徹,堅持憲法實施、憲法解釋、憲法監督系統推進,落實憲法賦予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的職責,更好發揮憲法在堅持黨的領導,保障人民當家作主,促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推動社會主義法治國家建設進程,促進人權事業全面發展,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2.健全保證憲法全面實施的制度體系。健全憲法相關法律制度,做好立法法修正草案提請大會審議工作,修改各級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監督法,完善國家權力機構運行機制和工作制度。推進合憲性審查制度化、規範化,明確審查的環節和要求。就完善和加強備案審查制度作出有關決定,依法糾正、撤銷違反憲法法律規定的法規、司法解釋和其他規範性文件,完善全國統一的備案審查信息平台。圍繞貫徹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和重要法律實施,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專項審查和集中清理,維護國家法治統一。加強對地方人大備案審查工作的指導。

3.加強憲法宣傳教育。把學習宣傳實施憲法同學習宣傳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結合起來,為推進法治中國建設營造良好氛圍。認真實施憲法宣誓制度,依法組織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選舉、決定任命的國家工作人員進行憲法宣誓,增強憲法意識。組織好國家憲法日活動,弘揚憲法精神,推動全社會尊崇憲法、學習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運用憲法。

4.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定的特別行政區憲制秩序。堅持和完善「一國兩制」制度體系,堅持依法治港治澳,落實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推動完善特別行政區司法制度和法律體系。加強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法律的備案審查工作。

二、完善以憲法為核心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以良法促進發展、保障善治[編輯]

5.發揮立法對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保障作用。堅持黨領導立法,圍繞建設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治體系、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總目標,加強重點領域、新興領域、涉外領域立法,統籌推進國內法治和涉外法治,着力夯實貫徹新發展理念、構建新發展格局、推動高質量發展的法治支撐,將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融入立法,健全國家治理急需、滿足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必備、維護國家安全所急的法律制度,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推動、規範、保障作用。深入推進科學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統籌立改廢釋纂,增強立法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時效性,不斷提高立法工作質量和水平。

6.編制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堅持系統觀念,圍繞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戰略部署,統籌兼顧、把握重點、科學謀劃,編制好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規劃,按程序報請黨中央批准。按照黨中央批准的立法規劃和部署要求,統籌安排未來五年立法工作,提出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要求,細化落實措施。召開全國人大常委會立法工作會議,全面部署落實立法規劃。

7.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法律制度。制定金融穩定法、農村集體經濟組織法、能源法、原子能法,制定增值稅法、關稅法等稅收法律,修改公司法、礦產資源法,推動構建高水平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

8.加快推進民生、社會、文化、環保領域立法。制定社會救助法、無障礙環境建設法,修改慈善法,促進在發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制定學前教育法、愛國主義教育法,修改學位條例、科學技術普及法、文物保護法,深入實施科教興國戰略。制定民事強制執行法,修改民事訴訟法,完善民事訴訟和執行程序。審議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修改治安管理處罰法、行政訴訟法、行政複議法。制定青藏高原生態保護法,修改海洋環境保護法,以法治力量推進美麗中國建設。

9.完善國家安全法治體系。統籌發展和安全,制定對外關係法、外國國家豁免法、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對法、糧食安全保障法,修改反間諜法、國防教育法、突發事件應對法、國境衛生檢疫法、傳染病防治法,為推進國家安全體系和能力現代化提供法律保障。推動我國法域外適用的法律體系建設。

10.做好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等相關工作。按照黨中央決策部署,以完善的法治保障各領域改革創新,對立法修法條件尚不成熟、需要先行先試的,依法及時作出授權決定或者改革決定,確保國家發展、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按照授權決定和改革決定要求,聽取審議試點工作情況報告,推動有關方面及時總結經驗、提出複製推廣建議,適時啟動相關立法修法工作。

11.堅持立法為了人民、立法依靠人民。貫徹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堅持和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積極回應人民群眾法治領域新期待。充分發揮人大代表在立法工作中的作用,把代表議案建議作為編制立法規劃、制定修改法律的重要依據,認真聽取、充分吸納代表的意見建議。拓寬公民參與立法渠道,建好用好基層立法聯繫點,紮實做好法律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工作,最大限度吸納民意、匯集民智,充分發揮立法機關在表達、平衡、調整社會利益方面的重要作用。

12.推進高質量立法。遵循立法工作規律,增強立法的針對性、適用性、可操作性,確保每一項立法都符合憲法精神,反映人民意願,適應和滿足全面建設社會主義現代化國家的要求。加強和改進立法調研,積極開展立法聽證、立法論證和立法協商工作,做好法律案通過前評估和立法後評估等工作,發揮立法專家顧問制度功效。完善國家法律法規數據庫。根據需要開展「小切口」立法,在條件成熟的立法領域繼續研究開展法典編纂工作。

13.發揮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導作用。在黨中央集中統一領導下,完善人大主導立法工作的體制機制,加強立法工作統籌協調,增強工作合力。根據人大在立法選題、評估、論證、立項、協調、起草、徵求意見、審議等各個環節中的定位,正確發揮職能作用。各專門委員會和常委會工作機構認真做好重要法律草案的牽頭起草工作,對有關方面起草的法律草案提前介入,做好法律案審議準備工作。督促有關方面做好法律配套規定的制定修改工作。

14.做好國際條約的決定批准工作。加強對條約議案的審議工作,依法履行決定批准或加入國際條約的職責,積極參與全球治理體系改革和建設,為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提供法治保障。

三、用好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增強監督實效[編輯]

15.實行正確監督、有效監督、依法監督。堅持圍繞中心、服務大局、突出重點,聚焦黨的二十大確定的目標任務和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聚焦人民群眾所思所盼所願,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職責,確保憲法法律全面有效實施,確保行政權、監察權、審判權、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確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得到維護和實現。堅持寓支持於監督之中,健全人大對行政機關、監察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監督制度,更好發揮人大監督在國家監督體系中的重要作用。

16.推動高質量發展。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今年以來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執行、「十四五」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實施中期評估、區域協調發展、金融工作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工作情況的報告,並開展專題詢問。開展科學技術進步法、特種設備安全法、種子法執法檢查。圍繞推動民族地區高質量發展,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增強脫貧地區和脫貧群眾內生發展動力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17.增進民生福祉。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新時代僑務工作、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反家庭暴力、精神衛生工作情況的報告。開展安全生產法執法檢查。圍繞開展長期護理保險制度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18.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22年度環境狀況和環境保護目標完成情況的報告。開展濕地保護法執法檢查。圍繞推進可再生能源供給消納體系建設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19.加大對預算審查監督、國有資產管理監督力度。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22年中央決算的報告,審查和批准2022年中央決算;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2022年度中央預算執行和其他財政收支審計工作、今年以來預算執行、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財政轉移支付、財政文化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的報告。落實黨中央關於加強人大國有資產監督職能、建立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報告制度的決策部署,制定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監督工作的五年規劃,結合審議國務院關於2022年度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綜合報告,聽取和審議2022年度金融企業國有資產管理情況的專項報告。圍繞部分政府性基金管理情況、健全完善縣級基本財力保障機制情況進行專題調研。深入推進預算、國有資產聯網監督工作。

20.加強對執法、監察、司法工作的監督。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打擊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犯罪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環境資源審判工作情況的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人民檢察院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檢察工作情況的報告,結合聽取審議報告開展專題詢問。圍繞監察機關整治群眾身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工作情況進行專題調研。

21.改進監督工作方式方法。不斷豐富和探索監督形式,增強執法檢查功效,強化人大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和國有資產管理監督職能,健全人大對司法工作監督的機制和方式,用好聽取審議工作報告、詢問、質詢、專題調研等監督方式,推動法定職責得到全面落實、法定義務得到有效履行、法定權利得到充分保障。

22.提高人大信訪工作質量和水平。認真辦理群眾線上線下來信來訪。完善全國人大機關信訪工作辦法和網上信訪平台。加強對信訪突出問題的分析,為常委會立法和監督工作提供參考。

四、加強代表工作能力建設,更好發揮代表作用[編輯]

23.深化和拓展代表工作。適應新時代人大工作需要,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對代表工作的領導,完善代表工作格局,健全代表工作制度,豐富代表工作內容,提升代表工作水平,緊緊依靠代表做好人大工作,更好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應。

24.做好設立全國人大常委會代表工作委員會相關工作。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屆二中全會通過的《黨和國家機構改革方案》,加強與中央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抓緊完成代表工作委員會組建工作,落實好黨中央賦予代表工作委員會的職責任務,推動代表工作質量進一步提升。

25.提高代表議案建議辦理質量和實效。落實代表提出議案建議前的溝通協調機制,協助代表提高議案建議質量。強化代表建議辦理過程管理和跟蹤督辦力度。完善代表建議重點督辦機制。推進代表建議及辦理情況向社會公開,完善高質量辦理代表議案建議的宣傳表揚鼓勵機制。

26.密切常委會同代表的聯繫。堅持和落實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代表機制,做好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組成人員聯繫全國人大代表工作。健全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聯繫相關領域、具有相關專業知識的全國人大代表的工作機制。完善預算審查、計劃審查聯繫代表工作機制,做到聯繫代表覆蓋所有代表團。邀請代表列席常委會會議,召開列席代表座談會,聽取代表的意見建議。擴大代表對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工作的參與。

27.密切代表同人民群眾的聯繫。加強和改進代表閉會期間活動,組建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小組,創新代表小組活動方式,增強代表小組活動實效。豐富代表活動形式,通過專題調研、視察、走訪、座談等方式,深入了解和有序表達人民群眾的呼聲期盼。持續推進代表聯繫人民群眾的工作機制和平台建設,推動代表之家、代表聯絡站建設規範化。健全代表反映群眾意見和要求的處理反饋機制,引導代表依法有序推動解決人民群眾普遍關心的重點難點問題。

28.加強代表履職學習。落實代表系統學習培訓制度,做好代表初任培訓,組織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二十大精神、中央人大工作會議精神,學習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憲法及有關法律;組織情況通報會,通報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財政預算執行情況,組織代表研讀討論有關法律草案,及時向代表提供相關材料,為代表出席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做好準備。夯實代表履職基礎,組織代表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法治思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學習人大履職知識。學習培訓重點向新當選的代表和來自基層的代表傾斜,爭取實現新任基層全國人大代表履職基礎學習全覆蓋。

29.加強代表履職的服務保障和監督管理。落實代表法規定的代表履職保障制度,保障代表依法優先執行代表職務。做好定期向代表通報重要情況和徵求意見工作,推動有關國家機關加強與代表的聯繫,保障代表知情知政。加強代表思想政治建設和紀律作風建設,推動代表站穩人民立場,提高政治站位,依法履職盡責,接受人民監督,樹立和維護良好形象。完善代表履職評價體系和激勵機制,推進代表履職檔案規範化建設。優化代表工作信息化平台功能。

五、緊緊圍繞黨和國家對外工作大局開展人大對外交往[編輯]

30.堅持服務國家總體外交。貫徹落實習近平外交思想和黨的外交工作方針、部署,把推動落實習近平主席重大外交成果作為首要任務,充分發揮人大對外交往的特點和優勢,服務深化全方位外交布局,推動構建人類命運共同體。

31.發揮高層交往的引領作用。統籌安排、精心組織好委員長會議組成人員的外事活動。加強與外國議會和國際及地區議會組織的交流與合作,做好出訪有關國家和邀請重點國家議會領導人訪華的工作,深化政治互信,推進務實合作,夯實國家關係發展的社會和民意基礎。

32.深化和拓展多層次、多渠道交流合作。靈活開展同外國議會線上線下各種形式的交往。推進與重點國家和地區大國的機制化交流,辦好中俄議會合作委員會會議,做好周邊國家、「金磚國家」、上合組織成員國家、發展中國家議會工作,做好歐洲各國議會工作,穩妥開展與美國國會交往。

33.提升人大對外交往工作實效性。促進對外工作與外宣工作深度融合,深入宣介黨的二十大精神,更加生動地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用好基層立法聯繫點等獨特外宣資源,生動展示全過程人民民主實踐和人民當家作主制度優勢。圍繞國家核心利益和重大關切問題主動發聲,堅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

六、加強新時代人大新聞輿論工作[編輯]

34.牢牢把握正確輿論導向。人大新聞宣傳工作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為主線,深入宣傳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深入宣傳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堅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會制度的重要思想,深入宣介新時代新征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政治發展道路、人民代表大會制度、全面依法治國理論和實踐創新成果。充分發揮全國人大新聞發言人制度作用,通過全國人大常委會新聞發言人、外事委發言人、常委會法工委發言人等渠道對有關問題及時發聲,做好重大敏感議題的解讀說明,旗幟鮮明反對和抵制各種錯誤觀點。

35.深入講好全過程人民民主故事。精心組織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新聞報道。組織好「代表通道」、「部長通道」、新聞發布會、記者會等集中採訪活動。加強全國人大常委會會議的新聞報道,認真做好人大立法、監督、代表、外事工作和自身建設的新聞宣傳,積極回應社會關切。

36.提升人大報道的傳播力、影響力。創新方式方法,發揮傳統媒體和新媒體合力,不斷增強宣傳效果。辦好《中國人大》雜誌、中國人大網,推進刊做深、網做大、微信做活、微博做精,拓展傳播渠道,推動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民主、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深入人心。組織開展「中華環保世紀行」等主題宣傳活動。

七、全面推進「四個機關」建設[編輯]

37.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把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作為首要政治任務,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悟「兩個確立」的決定性意義,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自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深刻把握新時代黨的中心任務和中國式現代化的科學內涵、中國特色、本質要求,緊緊圍繞黨的二十大對黨和國家事業發展作出的戰略部署,謀劃和推進人大工作,更好發揮人大在推進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中的職能作用。

38.全面推進新時代人大黨的建設。落實新時代黨的建設總要求,堅持黨中央對人大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以政治建設為統領,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嚴明政治紀律和政治規矩,不斷提高政治判斷力、政治領悟力、政治執行力。深入開展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主題教育,用黨的創新理論統一思想、統一意志、統一行動。認真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重要指示精神。加強常委會黨組建設,加強對機關黨組、專門委員會分黨組的領導,發揮在人大工作中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實作用。堅持以嚴的基調強化正風肅紀,認真落實黨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持續深化糾治「四風」,重點糾治形式主義、官僚主義,一體推進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堅決打贏反腐敗鬥爭攻堅戰持久戰。

39.提高常委會履職能力和水平。堅持和完善常委會黨組集體學習、常委會專題講座制度。修改完善《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組成人員守則》,推動常委會組成人員、專門委員會組成人員增強依法履職觀念,遵守法定程序和會議紀律。堅持干實事、謀實招、求實效,大興調查研究,開展多領域、多層次、經常化、制度化的調查研究,推動調研成果轉化運用。充分發揮專門委員會作用,健全專門委員會議事規則,提高專門委員會工作質量和效率。完善人大的民主民意表達平台和載體。

40.加強全國人大機關建設。全面推進機關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作風建設、紀律建設,把制度建設貫穿其中,打造政治堅定、服務人民、尊崇法治、發揚民主、勤勉盡責的高素質人大工作隊伍,提高參謀服務保障水平。自覺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全國人大機關紀檢監察組的監督和指導,支持配合派駐紀檢監察組工作,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加強機關信息化建設,為人大工作、代表履職提供高效服務。

41.加強人大制度理論研究。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對發展全過程人民民主、法治中國建設、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加強對新時代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理論和實踐重大問題的研究闡釋。積極發揮人大制度理論研究會作用,深化對人大工作規律特點的認識和把握。

八、推動地方人大工作完善發展[編輯]

42.加強與地方人大的聯繫。加強與地方人大的工作協同,推動地方人大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做好委託省級人大常委會檢查有關法律實施情況工作。辦好全國地方立法工作座談會,組織各省(區、市)進行立法經驗學習交流。加強對地方人大立法工作人員的培訓和指導。舉辦地方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班,實現新任職的省、市、縣三級人大常委會負責同志學習全覆蓋。

九、認真做好全國人大換屆工作[編輯]

43.做好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工作。按照黨中央部署要求,依法主持十四屆全國人大代表選舉工作,指導、督促各選舉單位做好代表選舉工作。堅持黨的領導、充分發揚民主、嚴格依法辦事,嚴明紀律規矩、強化監督問責,確保選舉過程風清氣正、選舉結果人民滿意。依法做好代表資格審查工作。

44.開好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按照黨中央批准的關於召開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的指導思想和總體要求,認真履行憲法賦予的召集人民代表大會會議的職責,全力以赴、縝密細緻地做好大會的各項組織、籌備和服務保障工作,確保大會順利通過各項報告、議案,順利選舉產生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依法認真組織十四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選舉、決定任命的新一屆國家機構領導人員等進行憲法宣誓;鞏固和深化會風會紀建設成果,展現民主、團結、求實、奮進的大會風貌。

十、全力抓好組織實施[編輯]

45.對照目標任務強化貫徹落實。根據本要點,年度立法工作計劃、監督工作計劃、代表工作計劃和外事工作計劃、新聞輿論工作要點等進一步細化任務舉措、確定責任分工、明確時限和要求,確保各項工作落實見效。各專門委員會按照職責分工,做好相關議案起草、審議和常委會監督項目的具體組織實施工作,憲法和法律委員會做好法律案統一審議工作。常委會工作委員會、常委會辦公廳做好立法服務、監督服務、代表、對外交往、新聞輿論等工作,為常委會依法履行職責、加強自身建設做好參謀服務保障。加強與「一府一委兩院」有關部門的溝通協調,保證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本作品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國家機關的決議、決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譯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第五條,本作品不適用於該法,在中國大陸和其他地區屬於公有領域


註:中文維基文庫社群認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演講,不總是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質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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